1751 草根心態(2/2)
「她是你領導。」
方晴提醒。
童丹這話,的確有點像咒人。
「那怎麼回事?」
童丹也覺得不可能,要真是那位的親戚,碰到這樣的事情,不消說,根本不至於鬧到人盡皆知的地步,這是受害者迫於不得已的做法。
假如那位是受害者,那醫院早就完蛋了。
她是天賜的一員,因此,更清楚天賜的能量。
「突發善心?可是讓你去什麼意思?給你找麻煩?這官司可不好打啊。」
童丹眉頭逐漸皺起,繼而道:「我覺得你應該給江辰打個電話,不管怎麼樣,起碼得弄清楚什麼情況。」
方晴巋然不動,默默咀嚼飯菜。
「和你說話呢。」
童丹推了推她。
「領導給你派發工作,你不執行,反倒往更高的領導求證,你覺得,合適嗎。」
「……」
童丹定住,「可是……」
道理沒錯。
確實是職場大忌。
可這種情況僅僅只是關於辦公室政治嗎?
「臭鱖魚糊了。」
方晴提醒。
童丹置若罔聞,看著神情自若的晴格格,好似終於意識到什麼,「難道這是江辰的意思?否則的話,她應該不會擅作主張,把你推到風口浪尖上去。」
雖然有差距,可到底也是聰慧的。
「對!你不能給江辰打電話,她或許等的就是你去找江辰,那就給她看笑話了。」
寥寥幾人的科室都會勾心鬥角,更何況一個規模龐大並且還在膨脹的商業帝國。
「她可真有手段啊。」
童丹旗幟鮮明,看著自己的山頭,眼神泛動輕微的憂慮。
比智商比不過。
好像比情商,她也比不過晴格格。
晴格格這麼淡定,要換作她,恐怕結束通話立馬就得給某人打過去了。
紅刀子進白刀子出太低端。
有些鬥爭,是毫無痕跡的,冷不丁就會掉入陷阱,雖然一時的得失不至於決定最後的結果,但就和下棋一樣,步步落後,勢必會演變為全盤皆輸。
嘶——
只要想想,童丹就感到壓力山大,不嫌丟人,她對付不了這種水平的局。
「職場守則第一條,不要把同事當朋友。
第二條,不要對同事編排你的上級。」
童丹笑,「你是我同事?你不也是我上級?」
玩笑歸玩笑,她自然能夠理解姐們的好意,人家一時半會分不出勝負,可捎帶手幹掉她那是輕輕鬆鬆。
抱怨歸抱怨,要是丟了現在的工作,她這輩子恐怕都找不到了。
「話說回來,雖然輿論大了點,但幫助那家人,絕對是為民請命,就像你的成名戰一樣,神州的律法界,會永遠留下你的名字。」
童丹不再聊私事,「事實基本清楚,而且有公司的支持,你贏定了。」
方晴不予置評,安靜吃菜。
童丹喝了口啤酒。
「難道江老闆也是看了新聞?沒想到這種事情他都願意插手,這對他而言不是芝麻綠豆的小事嗎。這個傢伙現在這麼有錢了,地位那麼高,卻還和以前一樣,草根心態啊。」
童丹越念叨,越止不住,感嘆道:「那家人也是幸運,不然恐怕很難討回公道,類似的事情太多,輿論再大,頂多熱鬧一陣,最後也是不了了之。」
「如果輿論不鬧大,能被有能力並且願意伸張正義的人知道的機會都沒有。」方晴輕聲道。
「你說的也是。」
童丹點頭,隨即哂然一笑,看向雖然年輕但已經在律法圈舉足輕重的姐妹,「晴格格,我就納悶了,法律存在的意義,不就是為了擺脫人的干擾?怎麼到頭來,法律怎麼還是需要『人』去落實?如果靠那家人自己的力量,完全不可能討回公道嗎?」
她的問題,很尖銳。
特別是對於方晴而言。
「你是專業人士,給我解釋解釋?」
童丹給自己倒酒,她何嘗不也一樣,明明身居高位,是超級白富美了,可照樣還是「草根心態」。
方晴又夾了一筷子折耳根,明明可以避而不答,可察覺但童丹迷茫的情緒,她還是微微一笑,「向律師求教,是要收費的。」
「放心,按沙城律師的標準費用,從現在開始計時,多少錢我出!」
童丹豪氣道。
可是她的姐妹,是沙城律師能拿來類比的?
方晴沒和她討價還價,友情的開了口:
「一片森林,最開始沒有法律。只有一條規則,叫『食物鏈』。」
原本也沒想過會得到回應的童丹看去。
「獅子餓了,就吃兔子。狼餓了,就吃羊。這是天性,是本能,誰的牙齒更鋒利,誰的爪子更有力,誰就是真理。
於是兔子和羊每天活在恐懼里。它們唯一的生存策略,就是跑得快一點,藏得好一點。」
童丹放下啤酒瓶,逐漸聚精會神。
方晴不急不緩,不溫不火,「有一天,森林裡來了一個自稱『文明』的物種。它對所有動物宣布:從今天起,我們要建立一個法治森林,核心原則只有兩條:
第一,禁止無故殺戮。
第二,所有動物,在規則面前,一律平等。」
童丹把臭鱖魚的火關小,而後目光迅速回到才華更要勝過美貌的好姐妹臉上,眼睛裡閃爍著全是對知識的渴望,「然後呢?」
「兔子聽了,激動得熱淚盈眶。它覺得自己的兔生終於有了保障。它跑到獅子面前,晃了晃爪子裡那張寫著森林法典的樹葉,說:看,現在你不能吃我了,我們是平等的。
獅子看了看那片樹葉,什麼都沒說,只是打了個哈欠,然後轉身走了。
兔子手舞足蹈,覺得未來前所未有的光明。」
「兔子是不是高興得太早了?」
童丹肯定知道,這不是一個童話故事。
方晴不置可否,只是不帶任何主觀情緒繼續著講述,「因為森林法典的存在,獅子不能直接吃兔子了,可吃肉,是獅子的本性。
所以獅子跑到了森林裡最大的一片胡蘿蔔地旁邊,用石頭壘了一圈牆,然後插上一塊牌子,上面寫著:獅子莊園,私人領地,禁止入內。
兔子們知道後炸開了鍋,這是大家賴以為生的地方,怎麼就成你獅子私有的了?
於是兔子們拿著森林法典去找獅子理論:法典說了,我們是平等的,這片地是大家的。
獅子慢悠悠地拿出另一片更大的樹葉,上面是森林法典的補充條款,叫『物權法』。
獅子指著上面一行用螞蟻的唾液寫的小字,念道:土地所有權,歸最早發現並進行有效管理和維護者所有。
獅子說:這片地,是我最早發現它最肥沃的。這圈牆,就是我『有效管理和維護』的證明。所以,這地是我的,有問題嗎?
兔子們面面相覷,它們不認識那麼多字,也搞不懂什麼叫『有效管理』。
一隻勇敢的兔子跳了出來:我不服!我要去『森林法院』告你!
獅子笑了:好啊,歡迎。法院在山的那一邊,大象法官每天只審理三個案子,現在排隊已經排到明年冬天了。你去告我,首先得請一隻會寫字的猴子,幫你寫『起訴狀』,猴子的收費是每天十個胡蘿蔔。然後,你得請一隻在法官面前說得上話的鸚鵡,當你的『律師』,鸚鵡的收費是每天二十個胡蘿蔔。就算你贏了,我也能『上訴』到『高等森林法院』,那裡的法官是只老熊,它只聽得懂狐狸的話。你猜,請一隻狐狸,要多少胡蘿蔔?」
方晴停了下來,「幾分鐘了?得支付我多少錢了?」
「服務員,再加一碟折耳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