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2章 提起公訴,委託:把神探送進去(2/2)
「王芳涉及瀆職內容如下:」
「第一:經多人證實,王芳在庭審中涉及到非法程序,並且有逼迫行為。」
「嚴重違背了相關法律條例,涉及到自身瀆職行為。」
「所以針對以上,提起公訴。」
公訴人的陳述非常的簡潔,因為涉及到瀆職罪,也沒有什麼其他可以陳述的。
在公訴連陳述完畢後,審判台席位上,李清遠又看向了被告方。
「那麼被告方,針對本次控告,有沒有需要陳述的?」
被告方委託律師席位上,作為王芳的委託律師,張亮抬頭看向審判長席位。
「審判長,我方有異議。」
「並且我方認為,提起的這場公訴是沒有必要的。」
「我方認為我方完全沒有任何的瀆職行為,並且申請撤銷檢方提起的公訴。」
「因為根據目前的證據來看,我方認為,檢方提起的公訴完全是因為輿論的熱度,而認定我方當事人有瀆職的刑事責任。」
「在這種情況下,我方認為,應當撤銷對我方提起的公訴行為。」
在張亮開口陳述完這一段內容後,公訴人王立軒微微皺了皺眉。
只聽張亮繼續開口:「我想請問一下公訴人。」
「檢方控告我方瀆職,具體涉及到的情景有哪些?」
王立軒開口:「具體有濫用自己的職權功能等情況。」
張亮追問:「怎麼稱作濫用呢?」
「使用非法手段稱作濫用對吧?」
王立軒:「對。」
「好的。」張亮微微點頭:「那麼王芳是如何使用非法手段的呢?」
「根據我所了解的和我方當事人王方所描述的。」
「對於其所控告的罪行,她堅決的不認罪認罰。」
「主要依照的是她不認為她涉及到了瀆職,也否認了她使用了非法手段。」
「公訴人,有沒有證據能夠證明王芳使用了非法手段呢?」
「有!」
「控告人的口供,以及作為當時王芳同事的口供都能夠用以證明。」
「好的。」
張亮微微點頭。
「審判長,我方申請證人開口描述,認定我方具有使用非法手段的行為。」
在張亮提出申請後,作為審判長的李清遠當即開口:「申請通過。」
「請徐興旺開口描述一下你當時被審訊的場景。」
「好的…」提到這件事情徐興旺的聲音都有些變了。
主要還是因為坐了這麼多年牢,錯過了那麼多的人生。
這些事情,每當徐興旺想起來都非常的氣憤。
不過徐興旺也沒忘了正事,繼續開始控訴:
「審判長,當時的王芳,一開始採用的是溫和的態度,她說,只要我能夠交代了犯罪事實經過,可以保證我能夠減刑。」
「她說我先前這個罪名一旦做實,肯定會判死刑。」
「如果我不想死的話,就老老實實交代自己知道的所有事情。」
「可是我根本啥也不知道,我是被冤枉的。」
「說也說不出來什麼其他東西。」
「然後她就讓我三天沒有睡覺,並且利用鞭子,夾子等工具,逼我承認我犯罪了。」
「…」
「好的…」沒有等徐興旺將話說完,張亮就打斷了他的陳述。
「證人是基於這一點來陳述王芳的罪名的。」
「可是對於你陳述的這一點有證據可以證實嗎?」
「除了證人的陳述之外,證人還有什麼其他的證據能夠來說明你當時是由於被逼迫,所以交代了自己的所謂犯罪事實嗎?」
面對張亮的話,徐興旺繼續開口:
「有!當時其他人都知道我是被逼迫的,再說了,如果我不是被逼迫的,我為什麼要交代自己不存在的罪行?」
「我犯罪了嗎?我根本沒犯罪,我當時為什麼要交代?」
「現在過去23年了,我為什麼還能夠被翻案,還不是因為當初王芳做的事情不對,她就是有這種行為了,所以才給我翻案的嘛?」
「…」
徐興旺不停的表述著自己的看法。
但是坐在被告人委託席位上的張亮只是笑了笑。
聽完徐興旺的表述,然後開口:
「我想請問一下控告當事人。」
「你剛才說你的案子,為什麼還會翻案,並且表述你的案子還會翻案,是因為王芳事情做的不對。」
「這些已經表露出了你陳述的邏輯有巨大的漏洞。」
「你看過判決書沒有?」
「你案件的判決書中,證明你無罪的原因是因為證據不足。」
「這一點是判決你無罪的關鍵點!」
「在庭審當中,證據足不足是王芳應該關心的事情嗎?和王芳有什麼關係?」
「那是法院的事情!」
「再說了。」
「判決書上沒有寫,你又是從哪裡得來的這一個觀點?」
「王芳有沒有進行逼迫行為和你翻不翻案,有什麼直接的聯繫嗎?」
「並沒有。」
「並且根據現有的證據來講,我方並沒有看到有任何的直接證據能夠證明王芳有著非法程序的審問問題。」
「就按照徐興旺所陳述,王芳不讓他睡覺,王芳使用了其他手段。」
「可是有沒有錄像或者是錄音來證明?」
「徐興旺所描述的自己是「被迫」和如果不是被迫,怎麼可能交代自己的罪行。」
「這一點描述和王芳有什麼關係?」
「他交不交代是他的事情,王芳有沒有逼迫是王芳的事情。」
「兩者之間沒有著直接的關聯。」
「有刑事因果上的關係嗎?」
「並沒有!」
「所以基於以上,我方並不認為現有的證據能夠控告王芳瀆職。」
「所以我方想請檢方能夠撤銷這一場訴訟。」
「避免對我方產生不良的影響!」
聽到張亮的陳述,徐興旺有些著急。
怎麼…
王芳做了這些事情,還不能判她有罪了?
什麼叫做沒有直接證據?!
另一邊,蘇白對雙方的答辯,進行了簡單的整理。
張亮的辯訴觀點很清晰,那就是王芳有沒有逼供的行為。
拿出直接證據!
可是直接證據是什麼?
直接證據是錄像圖片或者是王芳親口承認。
誰在走非法程序的時候錄像錄圖片,還有親口承認自己的行為?
所以基於這一點,張亮讓檢方直接撤訴。
說實話…這種做法可以說直接是打檢方的臉了。
蘇白朝公訴人席位上看了一眼。
果然王立軒在聽到張亮一而再再而三的讓檢方撤訴的時候,臉上顯露出了明顯的不悅。
…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