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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居者有其屋】(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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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時間裡,林志超一邊跟著黃祖棠學習建築設計,他是以詢問的方式去了解地產相關,平常也有看一些地產相關的書籍和雜誌;而黃祖棠心裡非常驚訝,因為林志超的學習能力太強了,甚至很多問題都可以舉一反三。

與此同時,在和林志超的接觸中,黃祖棠發現自己也能從這個『地產初丁』身上,學到建築方面的知識,這不由得讓他感嘆,林志超的思維非常創新。

見一切準備差不多就緒,林志超再次來到『高露雲律師樓』。

「林生,歡迎歡迎,最近工作一定很忙吧!」周建勛高興的說道。

別看林志超年齡小,但他卻感受到其巨大的潛力,否則怎麼想得出『分層銷售』這個好注意。重要的是,田地廳給出的意見是『可行』。

港府現在正鼓勵資本重建房屋或者興建房屋,緩解住房不足的處境,田地廳可以說回復得很快,並沒有任何刁難。當然,這個本身就沒有什麼法律障礙,只是香港人習慣按照倫敦物業交易的方式而已,壓根沒人想到去創新。

林志超笑著說道:「就是跟著黃則師後面『偷師學藝』,畢竟我什麼也不懂。」

周建勛想起好友黃祖棠的『控訴』,『哈哈』大笑了一聲,隨後說道:「幸好林生你沒有想學律師,不然我該失業了,黃則師可是說你頭腦聰慧、反應能力強。」

「哪裡哪裡,不過是賣力罷了,畢竟我現在身家都在這幅地皮上。」林志超謙虛的說道。

周建勛安撫道:「雖然我不是地產專業人士,但也知道,按照你的『分層出售』方案,單價應該可以更高,你這一個項目,有得賺,而且穩賺。」

林志超馬上道謝,並繼續說道:「周狀師,我這次來,又有一個問題,想和你商量商量!」

周建勛來了興趣,三人行必有我師,他覺得林志超就有這種讓他覺得的感覺,便認真的說道:「好,我洗耳恭聽!」

林志超隱隱約約有些興奮起來,平穩心情後,沉穩的說道:「是這樣的!我想在新樓動工建築後,我們公司先向買家收取50%的訂金,餘款分期支付,像交租那樣,到新樓落成時,收齊買家剩餘的錢,買家也就擁有自己的物業,拿到樓契。」

其實就是售樓花,在『分期付款』中,買家繳交首期訂金購買的,實際上只是施工期間尚未建成的樓宇,好比植物處在開花階段尚未結果,這些樓宇故被稱為『樓花』。『分期付款』的售樓方式,後來就俗稱為「售樓花」制度。

周建勛的表情認真起來,沉思片刻說道:「你怎麼保證買家信任你的置業公司?或者說他們願意這樣購買還沒有建好的房子?」

林志超自信的說道:

「第一,我們拿下土地、制定圖則,籌備動工,樓房竣工只是時間問題。」

「第二,我們置業公司會制定樓書,詳細介紹樓房的情況,附上平面圖、工程進度、完工時間等詳細資料。」

「第三,香港缺房子,隨著大量富豪來香港,他們攜帶者財富巨大,可是很多都只能租賃物業,試想如果一套售價只需三萬的好房子,他們能在一年左右就可以拿下,肯定非常有誘惑力。」

這個年代都是3~5層唐樓、騎樓,一個工程從開工到竣工,12個月沒有問題,工程進度很快。

最後,林志超補充道:「只要貴律師願意合作,我們可以用我那個山林道項目來做實驗。」

周建勛此時已經有些興奮,他認為這個又是天才般的創意,而在這個創意中,是不需要政府審批之類的,說白了就是香港還沒有此方面的法律。

「沒問題,我馬上和律師行的同事們商討,第一時間給你答覆!」

「好的,高露雲律師行如果願意保駕護航,『分層出售』、『分期出售』的方案,將徹底改變香港地產的處境,讓『居者有其屋』成為一種現實。」

周建勛認真的點點頭,他發現林志超嘴裡總是喜歡說出『憂國憂民』的話,年紀輕輕,卻有上位者的氣勢。

說得很偉大,實際也很偉大。

先不說將來房地產主宰香港經濟的問題,但目前香港大部分人受困住房問題,便急需這樣的政策,來解決這個問題。

林志超離開後,周建勛將同事們召集起來,講起『分期銷售』的方案,一時間讓整個律師行的律師,紛紛興奮起來。最終,大家的一致意見就是——可行,高露雲律師樓願意參與其中。

律師樓參與其中,主要是為法律問題保駕護航,與此同時,給買家一個安心。而『高露雲律師行』參與其中,可以為本律師行提高很大的知名度,可以說好處多多。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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