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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1章 【專利費吃飽】(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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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本一郎並沒有因此高興,而是說道:「那我們的官司還是一樣輸,日本政府不可能為了一百多萬美金,而偏袒我們。畢竟,這事鬧出去,丟的是整個日本的臉面。別人是享有國際專利、美國和英國專利,如果不交專利費,我們日本的拉麵產品,永遠不可能去歐美銷售。」

一家公司區區幾萬美金都不交,絕對會在國際上丟人的。

職員又說道:「那社長打算交納?」

松本一郎說道:「先不急,看看其它人的反應再說,說不定還能討價還價一番。」

事實上,這個專利費確實故意要到最高,因為留了商量的餘地。按照公仔麵制定的標準,五木拉麵交納的專利轉讓費,應該是5~6萬美金。

事情很快在日本方便麵產業發酵,公仔麵委託的律師事務所寄出21封函件,匯聚了日本所有的大中型方便麵企業。至於還有幾十家方便麵小企業,將來還是會交的,只不過目前是抓大放小;等小的成長起來,又得交納。

與此同時,很多家方便麵企業的社長,紛紛找上日清拉麵的安藤百福,希望他從中調和,將專利費降低一些。

安藤百福頓時大喜,他不怕這個任務艱巨,就怕自己的沒有影響力;他本來想成立『日本拉麵工業協會』,苦於沒有足夠的號召力,如今正是時候。

於是,他答應了大家的請求,準備親自去香港談一下。

林志超抽空接見了安藤百福,畢竟雙方是合作關係,而且林志超覺得安藤百福這個人,對他還有其它作用。

「貴公司提議的『豚骨拉麵』雖然還沒有研發成功,我已經預料到將是一個和『雞湯拉麵』一樣暢銷的產品。」安藤百福率先示好。

雙方合作研發『豚骨拉麵』,技術共享,目前已經進入實驗階段,預計一兩年之內,將進行上市。

研究一款口味的方便麵,需要的時間就是2~3年,因為這裡面需要很多技術,才能實現量產,以及口味『完美』。

林志超笑道:「我們兩家公司本來就是合作關係,是盟友,而且公仔麵受限地域狹小,所以我也是非常看重和日清拉麵的合作。」

安藤百福頓時認為,如果不是公仔麵的專利技術很值錢,恐怕日清拉麵都可以『反客為主』,收購公仔麵了。

當然,如果眼前的這位要股份,那麼他也不肯幹了,畢竟對方已經49%股份了。

至於日清拉麵來香港打敗公仔麵,安藤百福完全沒有信心,比口味和質量,公仔麵都不差日清;如果是比價格,那麼肯定就選錯對象了,這位香港的財閥,財力雄厚,堪比日本大財閥。

想到於此,安藤百福揮掉腦海里的想法,決定還是先做日本拉麵的老大,將來再去歐美發展市場,成為全球第一大拉麵品牌。

「林先生,這次來找你,我是受日本諸多拉麵品牌委託,希望你們的專利費能降低一點。大家都願意交納,只是您不知道,日本拉麵競爭激烈,價格降低了近30%,利潤已經微薄。」

林志超沒有直接答應什麼,而是向陪同的陳平問道:「陳總經理,專利費還能不能降低一些?」

陳平表情凝重,隨後才說道:「能是能降低一些,但是我怕降低之後,日本廠商又找理由推脫,到時候我們還得花費精力和金錢,繼續維護自己的權利!」

安藤百福見狀,立馬說道:「我可以從中調和,打算成立『日本拉麵工業協會』,然後大家統一向你們交納專利轉讓費。」

陳平詢問道:「你們期望是多少?」

安藤百福說道:「我們希望是5萬美金,首批是21個企業;至於將來有新的企業,我們希望再降低標準,2~3萬美金即可。」

林志超這時候爽快的說道:「可以,畢竟我們也不想花費太多的精力,就賣安騰先生一個面子。」

安藤百福連忙表示感謝!

這件事搞定之後,大家也放鬆起來,聊得比較輕鬆。

期間,林志超講道:「安騰先生,有沒有興趣合作投資日本股票?」

安藤百福一愣,隨即說道:「林先生想買日本的股票?」

林志超點點頭,說道:「確實想買,但日本股市對外國人還不算開放,所以不便投資。我記得日清拉麵的帳上還有很多資金,不如我們投資一些股票。這幾年日本電子產業、造船業,就好比五十年代初中期的輕工業,突飛猛進,我相信股票最近兩三年時間,一定會大漲。」

日本股市對外國人開放,好像是六十年代後期,林志超不太清楚,反正這個時候外國人進不來日本股市。

而日清拉麵一直沒有分紅,除了投資新工廠外,帳上還有一百多萬美金呢!

安藤百福被林志超說動了,他覺得林志超分析很有道理,不過他還是謹慎的說道:「倘若投資股票,也不是不行,但最多只能投資50萬美金。其它資金,主要還得發展拉麵產業,林先生也知道,日本現在拉麵廠家太多,誰最能突圍成功,一定是需要實力的。」

五十萬就五十萬美金,總比放在帳上生鏽好。因為林志超看好日清拉麵的長期發展,所以也沒有要求分紅過,但帳務還是差得很嚴格的。

林志超說道:「行,晚點我們商量一下具體買那幾隻股票。對了,既然安騰先生對拉麵事業如此專心,有沒有興趣再開一個『連鎖拉麵』品牌」

談到這個,安藤百福就來了興趣了,連忙請教道:「林生說的這個拉麵連鎖,是不是類似西式快餐中的肯德基、麥當勞?」

林志超點點頭,說道:「不錯!我們都知道,吃方便麵會有營養不良等問題,所以我覺得開拉麵連鎖一定很不錯,拉麵可以是海鮮我連名字都想好了,就叫——味千拉麵。」

安藤百福撫掌叫好,他本來就覺得林志超是個生意天才,如今能繼續合夥,當然是很好的事情。

最後,事情交給安藤百福自己去搞,當然是以日清拉麵的名義。

至於安藤百福會不會遵守,那也無關緊要,林志超就隨便提了幾句,不值什麼東西。

總體來說,林志超還是信任安藤百福的,也願意和他交個朋友。

新的兩個合作:

一個是股市投資,本來林志超進入不到日本股市,通過和日本人合作進入股市,至少也能分一半,唯一可惜的是,資金只有區區50萬美金。不過蚊子再小也是肉,而且如果股市賺到錢,又能回饋日清拉麵,有助於日清拉麵以後的成長。

一個是『味千拉麵』,倘若日清拉麵能發展一個連鎖品牌,對將來品牌價值自然更高。而對於林志超持股49%的日清拉麵,自然也是有利的。

林志超的想法是,將來公仔麵會注入長江實業集團上市。但是日清拉麵的股份,卻轉移到『長江控股企業』里去,作為家族底蘊的一部分。

當天中午,林志超邀請了安藤百福一起吃飯,算是正式結交這個日本朋友。

至於專利費降低,本來就是在林志超和陳平的預期中,能有一百萬美金的專利費,已經是非常厲害了;更何況,將來還可以繼續收專利費,可以收20年時間。

後面就算便宜一些,怕是還能收個近百萬美金,那就是200萬美金。

可以了!

當然,比起方便麵為世界人民作出的貢獻,區區兩百萬美金不算多。(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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