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4章 【風水大戰】(2/2)
倘若上市,東方集團依舊控有5%的股權,還是比較多的。
更何況在林志超看來,明年上市集資,能拿到最多的錢;等到將來八七股災或八九地產危機,再進行私有化即可。
畢竟香港興業的開發周期,長達四十年以上。
翌日。
媒體報導,愉景灣第一期項目海澄徑,僅用12小時便全部售罄,銷售額高達82億港幣。
這個新聞,在業界還是引起了廣泛的關注度。
畢竟愉景灣從一片荒蕪,到如今的開發進度,很多業界的人都是一直不看好。而如今,大家仿佛看到了愉景灣成功的可能性。
香港興業的介紹,便是打造一個低密度的大型度假型社區,開發周期長、每一期項目都要精心策劃。
新星書報攤
黃有才大兒子朝著自家報攤,丟下一迭報紙和雜誌,並朝裡面喊道:「老豆,東方報業出新雜誌了!」
黃有才聞言後,立即指示一個員工進行鋪貨,他則拿起一眼就看出來是東方報業的新雜誌《YES》。
他不忘提醒兒子:「還不去送貨,待在這裡看什麼!」
「喔,記得給我留一本,我拿錢買!」
大兒子說完,隨後騎著摩托車開始送貨。
黃有才露出一絲笑容!
如今的他已經成為個老頭,但也成為了一個老闆,手底下有兩個員工,一個是外聘親戚家孩子,一個是自己的兒子,老伴則已經退休在家照顧孫子,頤養天年。
很多人見面,都要稱呼他一聲『黃老闆』、『才叔』,他在親戚朋友面前特別有身份。這是因為他的報攤是在中環寸金寸土的地方,雖然面積狹小,但一年可以賺二十來萬。
更重要的是,他有三套房,除了一套給他自己和兒子一家住外,另外兩套都在收租。每當他有了錢,他就買一套房,然後收租過日子,這便是黃有才的生財之道。
而這一點,正是來自他的老友林志超曾經給予的建議,黃有才一直奉為至理名言。
「《YES》,專門為青少年出版的雜誌?」
「封面這個明星怎麼沒有聽說過,喔,原來叫做張國榮。」
看了幾眼後,黃有才就自顧自的點評起來。
「原來是本青少年雜誌,現在東方報業將眼光都盯到中學生和青年手上了,果然是最會賺錢的企業和最會賺錢的老闆。」
這些年,黃有才之所以收入高的原因,就是出售東方報業和東方出版社的刊物,還有就是他們父子先後成為這片區域的發行人。
「阿金,記得向年輕人和學生多介紹一下這個《YES》雜誌!」
「是,才叔。」
阿金在鋪貨的時候,忍不住問道:「才叔,聽說你和林爵士是認識的!」
黃有才立馬來了興趣,一臉自豪的說道:「我們可是三十多年的老朋友,你才叔有今天的成就,都是林爵士提攜。我們偶爾還一起喝茶呢!」
阿金頓時兩眼散發出光芒,沒想到自己這個本家叔叔還有如此輝煌的成就,他就聽過父母講,這個叔叔就是又林爵士的提攜,如今混到有三套房、一個店鋪的有錢佬,就連兒子都接過他的區域發行人職位。
「那林爵士給你講什麼,讓才叔如今成為黃氏家族的威水佬!」
黃有才先是謙虛的說道:「我算是什麼威水佬,還不是天天來這裡出攤!」
阿金奉承道:「才叔謙虛了不是,你若是退休,僅收租都夠威水了。」
黃有才將阿金很上道,而且心思靈活,想起他當年要是有如此的話,說不定就能跟在林爵士身邊,成為身家千萬的富豪了。
既然是本家的侄子,黃有才打算提拔阿金一下:「阿金,你別管林爵士給我什麼指點,我現在指點你兩句,要想發財,就得有個好口才,今天你能推銷我的報紙、雜誌,以後你就能推銷房子和別墅,到時候說不定也能發達呢!」
「謝謝才叔指點!」
很快,新星書報攤再次出現一個推銷員。
「爸,時裝零售店成功了!」大女兒林婉珠高興的走進林志超辦公室,說道。
林志超抬起頭,笑道:「嗯,很好,看來我的乖女兒現在也能獨擋一面了!」
林婉珠徑直來到林志超的面前,撒嬌道:「爸,你就知道取笑我!能成功,有七成功勞都是你的,要不是你指點我,哪裡有現在的成績。」
林志超認真的說道:「我滿打滿算也就三成功勞,剩下的就是你們團隊的功勞。整體來說,我對於你們目前的表現很滿意,不過希望你們不要驕傲。」
林婉珠也收起笑容,認真的說道:「是,董事長,我們一定不驕傲,繼續帶領零售發展新高度。」
林志超滿意的說道:「目前來看,你們憑藉的是李維斯牛仔褲和馬丁靴的搭配,再以《YES》雜誌配合宣傳,以及多位明星站台,短時間在青少年引起競相模仿。」
牛仔褲在七十年代已經流行於香港,但李維斯和馬丁靴都未曾在香港發展,就是也是賣的水貨(是正版,但是沒有取得代理權)。
一套下來,有將近三四百的利潤,更重要的是帶動了整個品牌。
林婉珠說道:「這種時尚服裝的概念,看來未來香港市場大有所為,發展前景非常好呢!」
林志超說道:「你說的沒錯!所以零售就要代理更多的歐美一線品牌,再利用雜誌、明星進行廣泛宣傳,最終可以成為代表香港時尚潮流的地方。不過,你找男朋友千萬不要找藝人,你知道你老豆不會同意的。」
提前打個預防針。
林婉珠臉一紅,馬上說道:「爸,你就這麼不相信我,我可是很聽話的。」
林志超『哈哈』笑了起來,說道:「我當然相信你了!」
這時候林婉珠突然說道:「爸,你還說我呢,你自己不也是和台島的明星傳了緋聞麼!」
林志超老臉一紅,想嚴肅一下,又發現林婉珠是女孩子,他省不得。
「一切的前提,是家庭和睦。明白嘛?」
「明白!」
林婉珠連忙回應。
她知道她剛剛的話,是仗著自己女孩子身份才敢講,父親在家裡的地位,那是妥妥的皇帝命,連皇帝都沒有他地位高,畢竟三個媽媽壓根不鬧不吃醋,任由父親傳出一些事情來。
他們做子女的,就算想管也沒有資格管,還得乖乖聽話。
「爸,瑞誠談了個明星女朋友!」
林志超一愣,隨即說道:「談女朋友不怕,讓他去!」
「喔他會不會學壞?」畢竟是親弟弟,林婉珠不想惹父親不高興。
「能壞到哪裡去,隨他去吧!」林志超說道。
此時他已經沒有太大的壓力,子女已經幾乎成才,有一個學他的風流,也能接受。(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