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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6 章 Numquam obliviscar(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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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回剛才的話題,」千葉接著道,「他們倆第一次上社會新聞,是因為殺了一頭幼鹿,在譚伊市的廣場上。」

「……鹿?」

「這邊的人喜歡鹿,好像是幾十年前城市的開拓者在附近的山林迷了路,最後被鹿群帶回了正道吧,總之譚伊的市民廣場上因此一直有散養的梅花鹿,政府出資專人餵養,市民和鹿的關係也不錯。

「肖恩和迦爾文剛來的時候基地的手續出了點問題,帶他們回來的水銀針就在廣場附近的小旅館裡住了一晚,結果這兩兄弟當晚就宰殺了兩頭出生不到一個月的幼鹿,在廣場角落架火烤了。兩個人甚至沒有意識到這樣做有什麼問題,連地面的血跡還有鹿頭都沒有清理,直到第二天,人們發現鹿群圍在一塊兒哀嚎,才意識到出了大事。」

「這樣的事之後還發生過好幾起,」千葉說著,抬手指了指自己的腦袋,「這兩兄弟,有點缺乏在文明世界生活的『常識』。」

赫斯塔愣了愣。這個評價對她而言又何其熟悉。

「這也是為什麼我不同意莫利的處理辦法——我看基地內製定的、所有用來保護新人的規則永遠都有漏洞,不管他們出於什麼原因想接近你,你不正面擊退,就永無寧日,明白了嗎。」

赫斯塔深深呼吸,「大概……明白了。」

「今天是我失策了,忘記了帶你出去要先預約——具體的辦法,只有等我這周六帶你出去了再細談,你要是怕,明天就別出門了。」

千葉看了看表,然後從口袋裡取出一張名片,「這是我的郵箱和私人電話,必要的話可以聯繫我,但重要的事情永遠記得當面說,記住了嗎?」

赫斯塔接過紙片,她有些欲言又止,良久才道:「千葉小姐真的認為,我能憑一把槍對付肖恩?」

千葉笑了笑。

「你聽著,簡,」千葉輕聲道,「一般來說,在這個世界上可以做到藐視大部分規則,又讓人難以對付的,有三種人——貴族,怪才,和狂徒。」

赫斯塔若有所思。

「貴族們家裡有礦、權勢熏天,怪才們才能出挑、天賦異稟,狂徒呢,則一無所有、失無可失……肖恩是這三種人之一嗎?」

千葉望著她:「你是嗎?」

……

入夜,赫斯塔一個人站在陽台上吹風,她不斷回想著黃昏時與千葉的談話,那把銀色的鑰匙被她緊緊握在手中。

門外走廊傳來腳步聲,赫斯塔回頭,見圖蘭推門而入。四目相對的一刻,圖蘭向她這邊望了一眼並微微點頭,還未等赫斯塔反應過來,她就已經進了自己的房間。

大約過了半個小時左右,莉茲也回來了。

她和圖蘭一樣戴著一頂軍綠色大檐帽,臉上身上都沾滿了灰塵,她很快去沖了個澡,回來的時候已經換上了乾淨的家居服。

「你們今天去了哪裡?」赫斯塔問道。

「野外急救訓練。」莉茲回答。

「所有人都去了嗎?」

「嗯。」莉茲點頭,「等你通過了十五公里越野跑的考核,之後就也能和大部隊一起訓練了,對新人來說……一般都要先單獨磨半年吧。」

「肖恩也在?」

「在。」莉茲回答,「我一整天都盯著他和迦爾文……你今天過得還好嗎?有沒有遇上什麼麻煩?」

赫斯塔搖了搖頭。

莉茲滿意地笑了笑,起身將先前隨意搭在椅背上的外套丟進髒衣簍,「你今天和千葉老師見過面了嗎?」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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