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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制,初夜權,妻妾。(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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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格斯還進一步提出,在威爾斯和蘇格蘭人那裡,初夜權一直維持到整個中世紀,只不過,在這裡有氏族組織,所以初夜權的執行人不是地主或他的代理人,而是所有已婚男子的代表——族長,直至這一權利的廢除。

母庸置疑,初夜權不僅存在於中世紀,而且一直流傳到近代,它在封建法典中起了一定作用。在波蘭,貴族有欺凌任何令他喜愛的處女的權利,凡有人對此提出抱怨,貴族就讓人打他100大板。

直到今天,地主或他的隨從都把犧牲處女的貞操看成理所當然的事,這種情況屢見不鮮,遠遠超出我們的想像,它不僅發生在德國,而且還遍及東歐和東南歐,正如一些熟悉風土人情的專家所論斷的那樣。

而我先前在其他本章說中,跟水友查找,又發現了其他作者的文獻探考,這種制度,僅在部份地區,時代流行,並且不顯。

這種東西,需要反覆比對,才能做出更合理解釋,以後我要是還繼續梳理,我會重新整理一下。

3.僧侶婚配

接著說下僧侶的妻妾問題。

地主殘暴,各種疾病,交通不便,盜賊四起,失業率奇高,沒法當兵的男人成為惡棍者。

羅馬城作為信仰之地,羅馬滅亡時,遺留惡習給歐洲,只要在義大利,而大量前來朝聖學習的外國僧侶,又把神職人員惡習了,傳到德國。

幾乎都由男性組成,並且隨之墮落的神職人員們,為了滿足欲望,開始……

大量的僧尼修道院成為X院。

由於法律管轄權無法進入其中,修道院中各種惡行發生,比如殺「鷹」

當時的農人,還必須保護自己的妻子和女兒免受神職人員的誘惑或者脅迫。

辦法之一就是,不接待未納妾的牧師。

1414年在康斯坦丁舉行一次長老會議,與會者當中就有1500多名流浪婦女,這一歷史事實足以說明上面列舉的情況。

不過,這種種情況並非始於中世紀衰落時期,而是發生在很早以前,它們不斷引起訴訟,成了制定法令的契機。因此,公元802年,查理大帝頒發一項命令,其中寫到:「修道院必須嚴加管理,修女不准四處遊蕩,要對她們嚴密看守,不准她們相互發生爭吵,引起不和。絕不允許她們不服從或反對長者或院內首腦。

凡修道院決定的院規,她們必須完全遵守。不准賣淫,飲酒和貪婪,而要以任何方式正當地,有節制地生活。

同時,不准一個男人進入修道院,除非在作彌撒的時候,作完彌撒,男人要立刻離院。

公元869年(本書是865年)頒布的一項命令中寫道:「假如牧師身邊有幾個女人,或者讓教徒或異教徒流血和違犯教規,就應該剝奪這些牧師的資格,因為他們比普通人更壞!」

當時禁止牧師多妻這一事實表明,在9世紀就已流行多妻制。實際上,任何法律都未能禁止多妻制的泛濫。

而到了後來,即到了12世紀和13世紀的愛情歌人時代,多妻制便不受人非難。比如,阿爾伯來希特·馮·約翰斯多爾夫在他的《愛情·春天》這本詩集裡有一首詩歌是這樣寫的:

有了一個妻子,還要娶第二個,

是誰都不准做的事,不是嗎?

你說說,

這話對不?

(男人可以,女人不可以)

十字軍對當時的道德風範起了特別不良影響,數萬名男人長年遠離家鄉,學會了當時西歐鮮為人知的東羅馬帝國的習俗。

……

查理大帝還曾將一名裸身X女拖到市場上,讓人用鞭打她。

他本人「最為信奉基督教」的國王和皇帝,一下子至少娶了6個老婆

他的女兒們則公開效彷其父,她們絕不是一本正經的人。由於她們的生活舉止,國王對她們有時感到不滿,這些女兒們還偷偷地生了不少私生子。查理大帝的朋友和忠告者阿爾奎因提醒他的學生們,「在夜間要嚴防宮廷里戴著王冠的鴿子們」,他指的就是國王的女兒們。

由官方公開建立起來的妓院受到官方的保護,這些維納斯的女祭司們被允許享有種種特權,也正是這些官方機構對貧困的、被人遺棄的不幸女子處以最嚴厲、最殘酷的處罰。

對於因灰心失望,親手殺死胎兒的殺嬰者要被判最嚴酷的死刑,而對於毫無良心的誘惑者則無人追究。也許還要讓他出席宣判無辜犧牲者死刑的法庭。諸如此類的事情至今仍未絕跡。

婦女通X也要給予嚴厲制裁,至少要帶枷示眾,但是男人通姦卻受到基督教仁慈外衣的保護……

還有很多資料,就不列舉。

總結:

1.歐洲有很多民族跟文化的歷史,不只羅馬或者後來的法蘭克,也不止天主文化。

並且存在同一時期,多種混雜變體。

把歐洲分成五部份的話,東西南北中,會看到同一時期的不同風貌。

2.初夜權在某些地區,可能以某種提高領主權威的狀態而存在,主要為了多收錢,跟提高權威,而不是真要睡。

3.早期教會可以娶妻生子,後來被禁(但那幾百年後的事)

4.教權不同時期受到各種壓制,逐漸提高,盎格魯老地盤上,則一直跟歐洲文化拉鋸。

5.黑暗時代早中期領主,多妾狀態明顯,生的孩子如果父親給予他身份,估計可以享有部份繼承權利,

但是我找了一些電視劇看,也顯少表達這點。

我想看看有沒有在「合法婚生子」還在的情況下,卻由「合法私生子」繼承主頭銜的,不過沒找到。

所以本書我採取「私生子」可以被父親合法化,提高出身,但是之後可以有兩種選擇,繼承部份頭銜出去闖,或者改姓出去闖,使用部份圖徽繼續闖。

書友可以參照查理曼大大的例子。

同時後來查找例子發現,英倫三島不同地區領主,比如蘇格蘭,威爾斯,還死硬抵抗明面上的一妻制,而把多妻或者多妾制給運行,直至13-15世紀,東歐這種情況也是普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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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懂很少,經常學習。

既然發在歷史區,就發出來,希望書友看時,也知曉一些新東西。

中世紀性文學,澡堂衛生文化,食宿,旅行等,我也做了一些筆記,發現跟大眾流行的一些說法,都有很大出入,以後有機會細談。

昨天我沒更新,但還是重新看了一下前面寫的,發現前面過於鬆散,切換視角,經常給讀者帶來不適應感,慢慢改進。

還有就是,查的資料太多了,並經常能看到正反兩種意見,如果我有說錯的地方,以後會重新更正。

等下去準備碼字,因為看資料看太久了,花了好幾小時。

國慶快樂,謝謝昨天晚上還有半夜給我投月票的幾個小夥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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