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五章:重訂《大明律集》(2/2)
大明以孝立國的孝已經到了愚孝的地步。
而且十分離譜。
有個典型案例。
洪武二十七年,山東青州有個叫江伯兒的,其母患病,家貧,江伯兒割自己的肋肉餵母,仍不愈,於是江伯兒背母去岱嶽祠祈神,言如母愈則殺子祀神,結果下了山不久其母病癒,江伯兒便帶著孩子到岱嶽祠,直接血濺祠堂還願。
後來的處罰結果是什麼。
仗一百流放海南,但禮部竟然還往他的老家立碑刻孝,旌表此孝行於天下!
後世人很難理解的畸形人倫道德。
還記著之前河南那個羅三虎殺官案嗎。
他們死了,但死因的罪過正如陳雲甫所說的那般,不是殺官而是開官倉私放官糧。
當時陳雲甫就說,他們糊塗就糊塗在這裡。
要不然依著老朱的三觀,除了羅三虎這個主犯,其他人也就是個流放了事。
現在鄒俊同樣以這個立國準則來據理力爭,陳雲甫也不得不暫退。
別說老朱沒禪位,就算老朱禪位,只要朱元璋活著一天,這大明朝還是朱元璋說了算。
這一點誰心裡都跟明鏡一樣。
以孝立國這一條就是國法的紅線,決不能碰觸。
陳雲甫在這條上做出了讓步,鄒俊也識時務的沒有得寸進尺,其他各條款全部通過。
邵質看了一眼陳雲甫,爺倆對了一記眼神,隨後繼續下面的議題。
《大明律》很長,條款也很多,修修改改,議論紛紜。
這次三法司聯席會議足足開了小半個月才算最終敲定草案,由陳雲甫拿著去找朱標審閱。
「嚯,那麼多。」
看著面前足足寫滿十幾道奏疏的新訂《大明律集序例及附例》,朱標抬頭,一雙錯愕的眼睛盯著陳雲甫。
「你們這是把整本《大明律》全給重修了?」
「不能說全部,九成吧。」
陳雲甫遞上一句話:「除了謀逆等重罪以及和孝法沾邊的,其他的全部修改了。」
朱標點點頭沒說什麼,逐條逐款看了起來。
內容很長,朱標一時半會也不可能看完,陳雲甫自然也不會催,坐在御階下品茶,只是思緒飛出了老遠。
今天鄒俊的事給他提了一個醒。
那就是甭管老朱禪不禪位,當不當這個皇帝,只要朱元璋活一天,大明還是朱元璋的大明,這一點毋庸置疑。
換言之,自己還得繼續蟄伏。
現在能做的,只是身為都察院左都御史做好自己分內的事,改造大明朝,大刀闊斧推行新政?
也就只能想想了。
不只是國法,還有很多朱元璋在大明寶訓里定下的祖宗成法那更是不能觸碰的雷區。
而所謂的祖宗成法可比國法要重要的多。
簡單來說,祖宗成法就等於國憲,是國體、國策、國法、國家政權政治的根本。
不動大明寶訓,就別想著改造大明朝。
僅就一點。
藩王的鐵莊稼你就壓根砍不動。
藩王的法律豁免權你就收不走。
要真是按照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這句話來辦事,朱樉虐殺他人的行為,是要判處凌遲酷刑的!
可結果呢,改封滁王繼續逍遙法外。
「再等七年,七年後,我也不過三十歲!」
「那些該被清楚的遺毒,享受你們最後的狂歡時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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