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報警/跟蹤(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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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遇到這種「可能性」,別想著冒險去「確認」,報警就是了!
而且,柳乘蔭作為一名普通公民,他即沒有這個義務,也沒有這個權利!
是的,在華國,「調查」是需要權利的!
在沒有相應授權的情況下,調查的行為稍不留意就會形成侵犯他人隱私、入侵私人領域、偷看他人私人信息等犯罪行為。
所以說,「偵探」這個職業在華國沒有市場就是這原因。
柳乘蔭也不喜歡拿自己的生命去涉嫌,便直接接受了張剛的建議。
負責打電話報警的人依舊是張剛。
短短兩分鐘不到,張剛便用簡潔高效的「打報告」技巧向報警平台上報了他們的發現,連同對方的車型、車牌號,當前所在位置等信息都說了上去。
在對方說出「會馬上處理」後,張剛結束了通話。
「既然已經報警了,那我們還要跟著那輛車嗎?」
馬全在開著車的同時,也注意著柳乘蔭他們的交談,在張剛報完警後,他便開口問道。
柳乘蔭想了想後,對張剛問道:「我想跟過去看看警方是怎麼處理這種事情的,會妨礙到警方做事嗎?」
這輛價值三千多萬的房車有著很好的安全性,防禦力不比一些的裝甲車差。
畢竟一般的裝甲車其價格其實也就幾百萬罷了。
常規的子彈掃射、手雷爆炸根本造不成什麼威脅性。
想要傷害到車內的他們,除非這些歹徒能掏出一定當量和口徑的重武器來。
然而,在連出現手槍都已經是大案的華國,根本不能出現這樣的情況。
因此,柳乘蔭並不擔心身處於房車內的自己的生命安全,他擔心的只有「會不會妨礙到警方辦案」。
對於柳乘蔭的問題,張剛的回答是:「不會,我和老馬在過去當兵和當保鏢的時候都有學習過與『偵察/反偵察駕駛技術』相關的東西。
以老馬的專業水平,正常的劫匪應該發現不了我們。」
柳乘蔭:「正常的劫匪?那如果是『不正常』的,且發現了我們呢?」
聽完柳乘蔭的問題後,張剛頓時皺起了眉頭:「那就是說明,他們不是什麼『簡單』的劫匪!
既然他們能夠發現受過專業訓練的老馬,那麼他們中要麼有人同樣接受過同等甚至更高程度的專業訓練,要麼就是他們中至少存在著一個『不走正道的天才』!
這種『天才』通常十分危險。
不管是那種可能性,這對於即將到來的警方來說都是非常嚴重的『災難』。
如此一來,我們就有必要在警方與他們遭遇前,將我們發現的『可能性』告訴警方,以防止警方以及無辜群眾遭難.......」
柳乘蔭:「這麼說,我選擇繼續跟著,其實還挺有意義的?」
張剛:「也可以這麼說。」
柳乘蔭一行人繼續跟蹤目標。
很快,十分鐘過去了。
張剛似乎發現了什麼問題,他搖頭說道:「不對啊?
警方怎麼還沒有反應?
按照正常的出警速度,他們應該到了啊?
而且這一段路的車流量並不是很大,明明很合適開展行動。」
柳乘蔭:「該不會是警方覺得我們所提供的信息太少,以為我們在報假案玩,沒理會我們的案子吧?」
張剛:「應該不會,要不我再打個電話問.......」
「不好!他們可能發現我們了!」
張剛話還沒說完,馬全突然出聲打斷了他。
聽了馬全的話後,柳乘蔭和張剛不禁面面相顧,對視了一眼。
好傢夥,好的不靈,壞的靈是吧?
柳乘蔭朝窗外看去。
他發現那輛原本應該在他們前面的麵包車不知怎麼地突然停在了路邊,現在已經落到了他們車尾後方。
柳乘蔭此刻的視角已經能看到麵包車那沒有防窺能力的車前窗,這使得他終於能夠看到車內的部分情況。
柳乘蔭抓準時機,利用「視覺」,發動「解析」。
「解析」之下,車內的一切關於視覺方面的信息素,事無巨細都被柳乘蔭全部捕捉到。
柳乘蔭得知,他們至少有三個人。
依據是,柳乘蔭只發現了三個。
駕駛位一個,副駕駛一個。
「車中座」一個。
嗯,麵包車的作為分前中後三排。
不排除有其他人藏在柳乘蔭的視覺死角處。
而且存在更多人的可能性很高,沒看到的人很可能還有2~3個。
麵包車雖然停在了路邊,但他們卻沒人下車,而是隱晦地看向了柳乘蔭他們這輛車所在的位置。
張剛解釋說, 這是一種試探疑似跟蹤者的手段。
如果被懷疑是跟蹤者的人或車輛隨著他們的停止而停止的話,那麼被懷疑對象很可能就真的是跟蹤者的人或車輛。
當然了,如果被懷疑的對象跟著停了一次,可能存在巧合,實際上並不是真的跟蹤者。
可如果,被懷疑的對象三番兩次地隨著他們的停車而停車,隨著他們加速而加速,隨他們減速而減速的話,基本可以確定懷疑對象真的是跟蹤者的可能性。
然而,一切試探的前提是「懷疑」!
他們選擇試探柳乘蔭這輛車是否是跟蹤者,就意味,他們已經對柳乘蔭他們這輛車產生了懷疑........
這意味著,他們看出來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