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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9章 【版權】(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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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向律師諮詢一下版權的問題!」

「恩!我們已經在和合作律師事務所討論了。」

接下來,梁淑怡又匯報了多家海外電視台,引進《書劍恩仇錄》的事情,林榮亨暗自點點頭,看來挖鄭少秋和汪明荃非常值得的。

鄭少秋在出演亞洲電視台的《書劍恩仇錄》時,並不算武俠小生,職業是無線電視台的歌手,所以合同的事情很好解決,賠錢了事;連同簽約金、違約金,亞洲電視台一共只花了不到200萬港幣,但在這個時代無疑也是超大的手筆了。

鄭少秋在無線電視台,一年才賺十幾萬港幣,見到亞洲電視台直接以50萬港幣的簽約金,又是3部大製作誘惑,很快就答應了;汪明荃也是,簽約金30萬港幣,同樣承諾3部大製作女主演,不過汪明荃是以司儀的身份在無線任職的。

可以說,兩人在無線都還只是剛剛冒頭而已,在劇集上還沒有太大的成就,若是再晚兩三年,亞洲電視台根本很難挖走。

亞洲電視台揮起銀鋤頭,挖了無線一大幫人,不過邵逸夫卻巋然不動。

按照外面人的想法,亞洲電視台是『血本銀彈』,一共才多少資金,又不是林榮亨的全資公司,資金肯定不是那麼好湊齊的;無線電視台只要緊縮一點股東的紅利,以銀博銀,用少量的金錢就可以抵抗住亞洲電視台的挖角行為;畢竟,很多演員還是更願意和無線電視台這個老牌電視台合作。

但邵老六不這樣想,開高薪留人,等於在他身上放血邵老六將邵氏影業的慳儉作風,也帶到了無線來;在他看來,藝人皆是貪得無厭,有一萬便想兩萬,得到兩萬更想三萬,是無法滿足他們的貪婪的。

邵老六不會想:他自己有了五億想八億,有了八億更想十億。

亞洲電視台目前看似收視率上漲厲害,大有和邵氏平分天下的形勢,其實也有很大的安全隱患,那就是收視率是靠錢砸的;就像前世在八九十年代的亞洲電視台一樣,看似和無線斗的旗鼓相當,但每年虧損高達幾千萬,1991年甚至虧損高達3億港幣,長期不能盈利。

為了不走亞洲電視台的老路,林榮亨必須提前考慮這個問題,那就是注重版權收入和GG的收入;比如這次的《書劍恩仇錄》就被東南亞眾多電視台引進,而雖然在鄭少秋和汪明荃身上花了200萬港幣的簽約金和違約金,但後續的《倚天屠龍記》和《楚留香》都是前世風靡整個亞洲的連續劇,所以這筆買賣不虧本,而且還是大賺。

倘若不是林榮亨這個穿越者,就算電視台挖人,也不一定挖對,到時候就會造成大量的赤字。

最近,林榮亨又讓亞洲電視台留意周潤華合約問題,這次爭取挖人的時候,不要支付違約金;周潤發目前的合約到1977年正好結束,到時候提前一年挖角,亞洲電視台好籌備《上海灘》。

有了鄭少秋和周潤華的連續劇,近五年亞洲電視台在劇集上就不會落後,而且還會大賺特賺。

至於在節目方面,林榮亨還有不少經典的綜藝節目,這些節目雖然提前十幾年甚至二十年出現,但並不會有時代的限制,比方說《誰是百萬富翁》,林榮亨打算在八十年代初就製作出來。這個節目的版權費,恐怕都可以養亞洲電視台五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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