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龍江墾社(2/2)
要吞併這幾萬漢人移民,不但要面對鄭芝龍集團在本地的代理人的抗拒,還要面對荷蘭人的反彈。如果直接吞併,需要大量資源,還可能會引起反彈。不如打著民間機構的幌子,能減少很多阻力,萬一事情不順利,也有轉圜的餘地。
第三點,關山躍也是相當重點的在呈文中提出的,那就是對當地原住民的懷柔。
關山躍從小是生在紅旗下,長在春風裡。對「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這個觀念可謂刻骨銘心。在中國領土上生活的人,自然是中國人。雖然台灣的原住民都是南洋群島來的馬來系,但是既然都是人,搞什麼「生存空間」之類的他還是有心理負擔的。
他雖然對「土著權益保護協會」不感興趣,但是日常也對很多蔑視原住民的現象看不慣。對於台灣當地原住民,不管是不是獵頭,只要能和平相處,關山躍是真心想收服他們成為元老院治下百姓的一分子。
他個人覺得,清朝開發台灣時的一些做法是很值得借鑑的。清廷統一台灣後,漢族移民日間增多,侵墾原住民土地的現象日漸增加,漢人移民和原住民的衝突也衝突不斷不斷。互相仇殺的事件屢見不鮮。清廷為避免糾紛,規定各原住民村社保留一定土地,即大社五百甲(1甲約合0.97公頃,或者14.5畝土地)、中社四百甲、小社三百甲,為各村社耕獵之地,不准漢人侵墾或租佃。數額以外的多餘荒地,可招漢人移民開墾,向原土地所有者交納地租。當土地屬村社公有時,收取「公口糧租」,用以發給社眾口糧、繳納正供及社內公共費用;土地屬家族或各房所有者時,收取「私口糧租」,歸各家族或各房所有。這種形式的地租,被漢人移民稱為「番大租」。
關山躍覺得,這種互利共贏,合作開發的模式,才是元老院這種先進文明的代表所應該採取的形式。而不是像美國西部大開發那樣,拿著火槍直接把人趕走。
如果直接用農墾旅團的名義,自己的某些施政必然會被人批鬥為「軟弱」,而且政策層面上必然代表了官方意志。用民間組織的名頭就有很大的靈活性了。
有了這些考慮,關山躍參照清朝時開墾台灣的記載,再糅合自己家鄉的名字,一個晚上沒睡,終於想出了一個「龍江墾社」的名號。墾社是清朝漢人移民來台後,常用的名稱。龍江則為自己的家鄉名。
這個名詞想出來之後他小小的得意了一把。
至於農墾旅團的基本設定,也做了一些修改。農委會提出的原桉中,打算將開拓的地域全部歸屬為農墾直屬農場。這樣一來農墾的轄地,基本就是除高雄市特別市外的台灣全部地域了。這個方案太過托大不說,也不易於爭取更多的資源,反而會造成元老院的普遍反感,給人以不好的印象,有農委會擴張地盤,搞獨立王國之嫌,因此他建議葉雨銘,將相應的計劃修改為在墾殖建設成熟,外部威脅(土人襲擊等)消失以後,將居民點和田地逐漸移交當地的行政機構管理。
這麼一來台灣農墾旅團就不是某個人或者謀個部門的獨立勢力,而是為元老院開疆擴土的急先鋒,帝國戰車上的一顆螺絲釘。到初期開發結束時,農墾旅團的農場和屯居點基本控制在歷史上的「生番界限」附近,成為一個前哨基地的性質存在。
至於組織建設體系,原本就是從舊時空抄來現成的方案,再根據本時空現實情況進行了一定的改動。農墾兵團各級,均實政軍一體的特殊管理體制,大致以一個中隊為一個行政村,一個大隊為一個鄉,一個聯隊為一個縣。作為灣地區目前只設一個旅團建制,目前只下轄一個聯隊,待墾殖面積擴大,人口增加之後再行擴編新的聯隊。
農墾兵團實行「全民皆兵」制度,所有青壯年男子都編入民兵。每個屯居點均編練基幹民兵隊,配備武器。另外在聯隊和旅團駐地各設一個直屬武裝中隊,由國民軍改編而來,作為台灣農墾兵團的機動兵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