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4章 剛猛的公羊儒(2/2)
「……此為孔聖之語,孟聖亦有言:吾今而後知殺人親之重也,殺人之父,人亦殺其父,殺人之兄,人亦殺其兄!」
你殺我爹,我就可以殺你爹。
你殺我兄弟,我就可以殺你兄弟。
孔孟儒學直截了當,根本不講那種莫名其妙違背人性的道理。
當然了,所謂的復仇,只是對於仁之一字的解釋。
仁的概念包括孝、悌、忠、信、禮、義、廉、恥等,其中孝在第一位。
這種順序包含了儒家對「人」、對「我是誰,我從哪裡來,到哪裡去」的哲學思考。
不像宗教文化認為人是上帝創造,所以自己的生命是上帝給的,感恩的是上帝。
孔子認為,人的生命是父母給的,父母不但懷胎十月生下自己,還含辛茹苦的養大,所以恩情包含生恩養恩。
此恩何以為報?以孝為報。
這是儒家的倫理基礎,故而古代中國多以孝治天下,也有舉孝廉,甚至一個人如果孝順,還會得到聞者的讚嘆和貴人的賞識。
既然「仁」是分親疏等級的,那麼為父母親朋報仇就有了道德基礎,因為對他人的「仁」不及對父母親朋的「仁」重要。
當然了,林柯也知曉,公羊儒之所以不是瘋子儒的原因。
孔孟提倡復仇,只是提倡仁義二字的某一個概念。
而公羊儒雖然主張大復仇,但是也對復仇提出了非常明顯的要求和界限的。
「……你們的先生,是否和你們說過這些?」
林柯說完孔孟的語錄,笑著問阿水和小二。
小二撓了撓頭:「好像……說過?」
阿水則是眼神篤定:「說過!」
林柯看著直起身子、聚精會神的阿水,笑著搖了搖頭:「公羊之儒,不僅僅要復仇,還需要有復仇之因與復仇之理。」
「復仇之因,在於你要為誰復仇,那人的關係、恩情於你是怎樣的。」
「知曉復仇之因,你才好界定,怎樣去復仇為好,怎樣去復仇才算得當。」
「否則,別人殺了你家一隻貓,你就去殺人全家,那世界豈非禮崩樂壞?」
因果對應!
你殺我親人,我殺你親人。
但是你殺我養來過年吃的土雞,你除了雞成本外再加兩百塊錢給我當做賠償就算復仇了。
君子,將就對等。
「而復仇之理,則在於正。」
「你父親因為無辜被殺,你當然應該報仇,但是你父親若是因為作奸犯科而被殺,別人留你性命也算是沒有斬草除根,你卻去復仇?那公理何在?」
你父親若是因被搶劫、被圖財害命之類的原因而被殺,那你復仇應該。
但是你父親因為去強了一個清清白白的黃花大閨女而被那大閨女正當防衛打死?
你好意思報仇?
「故言,父不受誅,子復仇可也。父受誅,子復仇,推刃之道也。」
「孟聖曾言:君之視臣如土芥,則臣視君如寇讎,若有仇且占理,即便是聖皇在前亦可抽刀!」
林柯口中說著這種大不敬的話,不過眾人卻沒有說什麼,因為這句話不成立。
聖皇沒有視天下為草芥,反而事事以天下為重,甚至還極大地讓權於三公十二部,深得天下民心。
在座幾人都沒覺得林柯在侮辱聖皇,他們都知道林柯只是舉個例子而已。
「除此之外,還有一句……」
林柯看向大水牛阿水的雙眸,眼中精光一閃:
「所復者惟殺者之身。」(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