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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二十三章 暴戾之法!(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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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政是大事,鹽由民制,由官收;官收之後,轉售商人;商人領鹽之後,得以自由運銷,所過州縣均無鹽稅(遠鄉僻壤商人罕到之地,官設「常平鹽」以濟其缺)。

即民制、官收、官賣、商運、商銷五大綱領。這裡面涉及的人和事, 太多了,可能發生的利益交換了太多了,不是一兩句話,一兩個人,能說清楚的。

馬遵當然知道清楚這裡面水有多混,他也沒想把這股倒騰私鹽的勢力連根拔起, 那是皇帝該考慮的事,他只要管好自己的一畝三分地就行!

而據京兆尹的深入調查, 距離這條線最近的人, 就是以勾欄院、賭坊為家的鄭家老紈絝-鄭霖。這傢伙是世家子弟中,為數不多的奇葩之一,專門與下九流為伍。

而且,在此次的翠雲樓兇案中,其餘五人悉數被滅口,只要他一個人失蹤。以馬遵多年混跡市井和為官的經驗,要麼被鄭霖滅口,要麼就是分贓不均,被人綁了。

「臣其實應該早點說的,可鄭家不僅是世家大族,鄭廣(鄭仁泰)一房與天家淵源甚深。」

「臣手裡要是沒有確鑿的證據,就動手抓人,同安郡公鬧到御前, 外人難免會說陛下苛待功臣。」

可現在, 馬遵後悔了, 如果鄭霖是被人擄去的, 那麻煩就大了。私鹽的事線索斷了不說, 鄭氏那邊也是極大的麻煩。

鄭霖是不成器, 可那也是鄭家的嫡子,一旦鄭氏以此發難,鬧將起來,那朝廷可就不好看了,要知道他們對朝廷提出的商戰,可一直都頗有微詞。

「朕知道,鄭氏自持中原華族,一直對商戰這種微末伎倆,持反對意見。」

「所以,許王才找上了在鄭家有一定話語權的嫡娘子-鄭玲。」

「行,朕知道了!案子就由你去查,朕會讓戶部尚書王勃全權配合你,鄭氏那邊朕會為你擋著的。」

馬遵的層面,看到的都是商戰、世家大族的實力,那是因為他只是個京兆尹。可從帝王的角度出發,鹽政出了這麼大的漏洞,對國家的經濟的傷害,絕對是致命的。

一直以來,國家每年都花費大量的人力、物力去經營官鹽,且一直都是在往裡面搭錢。

而不余遺力的打擊私鹽, 不僅僅是為保護正經的鹽商,更是為了評抑鹽價,讓百姓不至於無鹽可食。

死刑是重刑,不可濫用,但在打擊私鹽上,李賢覺得這已經很輕了。他太知道了,一旦讓不法商販對生活必需品進行壟斷之後,是個什麼情形。

巧取豪奪、敲骨吸髓、囤聚居奇,這都是褒義詞了!這些奸商,不掏空百姓的錢袋裡最後一個銅板,是絕對不會罷休的。然後,還要踹上一腳,惡狠狠地罵道:賤骨頭。

「當年在西海道,朕發現了精鹽,朕尚且不敢繞過朝廷,以此漁利!」

「現在有人,比朕的膽子還大!行,他們是真行!」

明知道私販鹽鐵茶是砍頭的罪過,他們還肆無忌憚,那恰恰說明,朝廷的律法已經無法約束他們,讓他們敬畏了。

那好啊!他們非要挑釁朝廷,那所幸就玩大一點。著馬遵在京畿九縣的縣衙之外,修建一所皮場廟,凡是走私鹽鐵等管制類物資者,不論身份、地位,一律剝皮實草。

皇帝身上散發出的暴戾之氣,及眼中閃過的凶光,讓馬遵的脊梁骨嗖嗖地冒涼風。在皇帝麾下當差多年,馬遵清楚的知道,皇帝的語氣越是平靜,越是證明他的怒氣之大。

但以往,皇帝殺人,哪怕是罪大惡極之人,也往往是一刀了之。因為在他的眼中,殺人是一種不得不為事,折磨將死之人,有違他作人的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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