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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章 累犯居然沒有減刑的機會(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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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刑事案件所判處的刑期……

最高也不過三年。

可聶雲梟一來,再次刷新了這個數值。

將晉城的刑事審判推向了一個峰值。

「你的學歷,是什麼情況?」

張瑋頓了頓。

指著起訴狀副本中記載的內容,開始詢問。

虛假宣傳罪里。

公訴機關控訴他利用虛假的學歷,進行商業宣傳,欺騙大眾。

行為極其惡劣。

已經構成了虛假宣傳罪。

「這個……我的學歷,其實初中還沒讀完。」

聶雲梟看著張瑋也知道隱瞞律師的後果,乾脆將自己的真實情況說了一遍。

初中輟學後。

他進場打了一段時間的工。

後來因為吃不了苦,就開始四處漂泊。

一次偶然的機會。

遇到了一個有錢人,他吹牛逼說自己是xx國外大學的教授。

把對方哄的團團轉。

受到啟發。

便萌生出了騙錢的想法。

剛開始幹這行。

因為技術不熟練,經常被人認出,然後送到了派出所。

還判過兩年的緩刑。

後來從失敗中吸取經驗和教訓,他的吹牛逼技術……

也就是演講功夫愈發爐火純青。

便走上了成功學演講這條道路,專門哄騙那些中小企業的老闆。

至於為什麼將目標人群鎖定他們……

主要是因為大企業的老闆不好騙。

而普通人身上又沒幾個錢,他不想浪費過多的時間成本。

只是……

他才剛在晉城扎穩腳跟,準備大幹一場的時候。

卻發現晉城出了個秦牧。

震懾力實在是太大了。

他只能跑到連州去發展,可還是逃不過這一劫。

「你是說……你以前叛過緩刑?」

而張瑋聽完他的講述,神情突然凝重起來。

這個案子。

並沒有他想的這麼簡單。

聶雲梟以前還因為詐騙,被判過緩刑。

雖然沒有坐過牢,但卻存在犯罪記錄!

對於有過犯罪記錄的人再犯罪……

刑法懲處的是相當嚴厲的。

刑法規定,對於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

而很顯然。

聶雲梟早已過了緩刑考驗期,不然也不可能到處溜達,更不可能整出個公司出來。

而對那些緩刑執行完畢,又另犯新罪的犯罪分子……

雖然不會追溯以往的刑期,但刑法卻明確規定,不適用於減刑!

沒錯。

聶雲梟,根本沒有減刑的機會。

任憑他說的天花亂墜,也不可能得到絲毫減刑。

一天都不可能!

「什麼?」

而聶雲梟聽到這個情況後,猶如晴天霹靂。

直接癱坐在了椅子上。

這次他被檢察機關控訴了十七年!

本以為張瑋多少能給他減個幾年。

他都做好了全程配合的準備。

可張瑋卻突然告訴他,他早就失去了減刑的機會了。

「你也別太擔心了作為累犯,在審判的時候你雖然無法減刑,但在監獄裡,你依舊有減刑的可能。」

看著面如死灰,失去了所有神采的聶雲梟。

張瑋開口安慰了一句。

隨後列舉出了監獄中的六種減刑情況。

比如說發明創造、檢舉揭發犯罪事實等。

「可我……初中都沒讀完啊……」

聶雲梟哭喪著臉,有些欲哭無淚。

再也沒有之前在講台上的意氣風發。

他一個初中都沒讀完的人,怎麼可能搞的出發明創造這種東西?

監獄裡雖然自由,可以學習、看書、搞發明,但都不適合他。

他怕是……

真的要滿中滿的坐滿十七年才能出來了。

張瑋望著他頹廢失落的模樣,輕輕搖了搖頭。

對於這種被告,他並沒有太多的同情。

當這些人的律師……

更多時候,只是因為每個人都有獲得辯護的權力。

哪怕這個人再罪大惡極。

很多人覺得他們律師經常為人渣辯護,人品肯定不怎麼樣。

還建議剝奪那些被告的辯護權力。

但實際上。

只有當自己被冤枉,成為被告的時候,才會知道自己有多麼需要一個律師來幫忙辯護。

當然。

聶雲梟身為累犯,完全不需要辯護了。

不管怎麼辯護……

都沒有減刑的機會。

……

時間荏苒。

五日時間,一晃而過。

一大早。

養老院外。

再次聚集起了許多老人。

張清源、李衛國、宋天成等人都有些迫不及待,不斷催促著秦牧趕緊出發。

「終於等到這場官司了,小秦你瞞得我們好慘,居然昨天才告訴我們!」

「刑期居然高達17年,我已經好幾個月沒看到這麼刺激的案子了。」

「這群人都是隔壁市抓回來的?他們不會又請了張瑋幫忙辯護吧?」

「不用猜,肯定是張瑋,我這段時間看的好幾起刑事官司,都是張瑋的律所幫忙辯護的!」

「……」

眾人一邊催促著秦牧。

一邊吐槽著張瑋。

每次看張瑋為那些惡人、人渣辯護,他們心裡多少有些不痛快。

覺得沒必要辯護。

而秦牧聽著這些老人們的討論,無奈搖了搖頭。

律師辯護制度還是很有必要的。

律師的存在,雖然可能鑽漏洞,但也是對法律的一種審視和監察。

可以促進法律的不斷完善。

「走吧。」

看著這些老人,秦牧打斷了他們的討論。

帶著他們。

直奔法院而去。

剛過九點。

一行人便趕到了法院,走進了第二審判庭。

這些老人們……

十分熟練的找到了他們的「老位置」,井然有序,沒有絲毫爭搶。

坐在旁聽席上。

一手拄著拐杖。

同時打量著四周,和旁邊值勤的法警們打招呼。

十分熟稔的樣子。

秦牧看到這一幕嘴角微微抽搐。

不知道的……

還以為他們回到了家呢。

隨後。

他穿過了旁聽席,走到了公訴席旁邊的一個座位旁邊。

坐了下來。

他作為整起案件的舉報人……

並非是證人,不坐證人席,而是公訴人的旁邊。

……

九點五十分。

法庭一側的大門轟然打開。

秦牧、張清源、李衛國等人都不約而同的循聲看去。

只見一個剃了寸頭,身穿看守所制服的男子在法警的押解下,走了進來。

這個人神情灰暗。

臉色慘白。

略顯頹廢。

而他的後面……

則跟著一個律師,也是秦牧等人的老熟人。

張瑋。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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