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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三章 秦叔公在晉城的傳說(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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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覺得陳導光等人極有可能關個幾天就被放出來了。

……

警用大巴車。

陳導光和他的親戚們……

正站在車廂里,被裝的滿滿當當的。

這種車,一般是用來掃黃時用的。

除了這種大場面……

很少會用上這種車。

一般時候。

涉嫌違法犯罪,需要帶回所里接受調查的人,都不會超過十個。

而這一次……

他們人擠著人,站在車廂里。

大眼瞪小眼。

面面相覷。

「二哥,你不是說……咱們不會有事的嗎?」

陳導光的幾個親戚哭喪著臉,忐忑的問道。

望著車廂四周。

每個人的心情都異常沉重。

尤其是那十二個人。

更是心情複雜。

他們屬於二進宮。

之前農家樂事件里……

他們就跟著陳導光進去了一次。

「應該……不會有事。」

陳導光咽了咽口水,也沒敢像之前那麼篤定。

事情發展到現在……

完全脫離了他的掌控,朝著不可預知的方向邁進。

他自以為搬個板凳,沒有動手,就不會有事。

卻還是……

被告知涉嫌了違法犯罪。

更離譜的是還涉嫌了非法拘禁!

神特麼的非法拘禁!

他雖然沒讀過幾年書,也知道拘禁指的是抓人關起來的意思。

可他們根本沒有動手。

陳啟一家子也全都在他們家裡。

完全沒有被關押。

可派出所的民警……

卻說他們涉嫌違法犯罪,將他們全部帶上了車。

「我覺得……他們就是懲罰一下我們,像上次那樣,覺得我們聚集了人太多,在鬧事。」

路上的時候。

陳導光反思了很多,分析了起來:「估計關幾天,罰點錢就能出去了。」

「等我們出去後,一定要吸取教訓,人數儘量少一點,換個別的方法。」

「我兒子的死,還有其他三個人受到的傷,絕不能就這麼算了!」

想著想著。

陳導光逐漸冷靜了下來,沒再像剛才那麼慌亂。

甚至開始思考出來之後重整旗鼓的事。

凡事可一可二,不可再三。

他覺得……

自己不可能在一個坑裡面栽倒兩次!

最後。

他看向了車廂里的其他親戚。

十分慷慨的說道:「這次都是我的失誤,讓哥幾個也跟著牽連了,到時候的罰款……我一個人全部報銷了!」

這種罰金……

每個人少則一兩百,多則一兩千。

為了拉攏這些親戚們……

他直接許諾了報銷。

話音一出。

車廂里的其他人,神情都跟著高漲了起來。

紛紛表示出去後繼續幫忙討回公道!

對於他們而言……

關個兩三天,沒有什麼區別。

就當是去度假了。

讓他們最心疼的……

還是罰的錢。

一兩百塊錢,也是錢。

有了陳導光的許諾,很多人都表示沒了後顧之憂。

……

晉城。

山水花園小區。

晚上吃完飯。

秦牧正打算上遊戲,突然收到了陳子石發來的微信消息。

表示事情已經得到了解決。

警方當場立案。

將七八十號人都帶走了。

他們家現在被圍堵的情況迎刃而解。

出入正常。

並且對他表示了感謝,還發了個紅包意思意思。

秦牧微微一笑。

紅包自然是沒收。

對於這次陳啟父子的決定……

他其實頗為驚訝。

懂得法律,和用法律,是兩碼事。

他做過的這些事……

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會得罪很多人。

但他孑然一生,重活一世只想活的自在灑脫。

而陳啟家卻不一樣。

他們住在陳家村,生活中的方方面面都離不開村子裡的其他人。

一旦將陳導光得罪死了……

後面將寸步難行。

比如說宋雲。

他明明都報警將陳導光等十三人送進去了,但宋雲還是選擇了和解。

使得陳導光的行為……

從情節惡劣,變成了情節輕微。

也就無需承擔刑事責任,只是管制了幾天,處以了罰金就放了出來。

而就這次的圍堵事件而言……

構成了尋釁滋事罪和非法拘禁罪。

尋釁滋事可大可小,情節嚴重的將判處最高五年有期徒刑。

情節一般的……

只是處以拘留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但對方的行為,嚴重觸犯了陳啟一家的人身自由。

構成了非法拘禁罪。

情節分屬特別惡劣。

非法拘禁罪,刑法規定將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非法拘禁的人越多,情節就越惡劣。

而這次……

陳導光等人一次拘禁了陳啟家的八口人。

直接將惡劣程度上升了一個檔次!

外加若是有辱罵、毆打的情節,無論輕微與否,都將從重判處。

而陳導光等人的行為屬於同一行為觸犯多條刑法,將擇一重罪判處。

因此。

陳導光等人這一次……

將按照三年以上,五年以下的刑期進行判處。

比起上次的非法入侵,還要嚴重許多。

然而……

若是陳啟一家選擇了諒解,那結果就截然不同。

因為非法拘禁罪,侵害的是人身自由權。

若陳啟一家自己都不認為自己被拘禁了……

那就不存在人身自由一說。

非法拘禁罪也就不存在。

尋釁滋事罪的惡劣程度也將隨之降低。

對方管制個幾天……

也就可以出來了。

次日。

養老院。

秦牧照常上班。

而張瑋也給他打來了一個電話,共享了案件消息。

這一期伴娘案……

將定於七日之後開庭審理。

伴娘黃蘭已經接到了法院的傳票。

自從取保候審之後。

伴娘就來了晉城,開始和張瑋交代當時的案件細節。

針對這次的案子……

張瑋和他一起,制定了一整套完整的無罪辯護方案。

圍繞的正是無限防衛權進行的。

……

三日後。

某鎮看守所。

放風期間。

「二哥,你不是說關個幾天就放咱們嗎?怎麼這麼久了,一點動靜都沒有?」

陳導光的幾個親戚圍著陳導光,忍不住發問。

他們這個放風操場屬於4號操場。

分到這個操場的,有六七個人。

其餘的幾十號人……

都分配到了其他監室。

原本。

他們覺得待個三天,就可以出去了。

但三天過去了。

管教依舊沒有釋放他們的意思。

陳導光聽到親戚們的話,眉頭也緊鎖起來。

隨著時間的推移……

他也意識到了不對勁。

事情遠遠沒有他想像的這麼簡單。

自從在派出所里交代了一些「犯罪事實」之後,他們便被送到了看守所。

然後就沒有後續了。

似乎是個漫長的等待過程。

就連家屬都無法來看他們。

按管教人員的話來說……

只有律師才能在這個時候見他們。

「不對啊,之前明明家屬可以見面來著……」

陳導光皺了皺眉頭,忍不住嘀咕了一句。

上次他也被關在了拘留所,和這個地方有點不同。

拘留了三天。

在關押期間,家屬是允許探視了。

但這一次……

卻禁止他們的家屬進行探視。

他們現在和外界,完全是與世隔絕的狀態。

連續關押三天。

甚至都趕不上兒子的下葬。

「5366,5366,過來一下。」

突然間。

管教喊了個編號,似乎在找某人。

陳導光有些驚訝,忍不住東張西望了起來。

「二哥,這好像……是在找你。」

他的身邊,一個親戚幽幽的提醒道。

陳導光這才反應過來。

在進看守所之後……

他就獲得了一個編號,編號正是5366。

「難不成……要放人了?」

他神情一喜。

連忙朝著管教走去。

卻見到管教的手中,拿著一個文件,遞給了他。

「這是法院的傳票,你簽收一下,順便代表其他78號人簽個字。」

陳導光聞言。

瞬間傻眼了。

「什……什麼意思?」

管教翻了個白眼,冷哼道:「還能什麼意思?你的案子排上期了,五天後庭審,趕緊簽字,放風時間快到了。」

陳導光咽了咽口水。

臉色愈發難看。

法院傳票!

他記得上次的流程里……

明明沒有這一項。

上次關押了三天,他只需要簽個字,辦個手續,人就放出去了。

可這一次怎麼連法院的傳票都扯出來了?

「那個……那個我要是簽了字的話,什麼時候能離開?」

看著管教。

陳導光不甘心的追問道。

「離開?」

管教瞥了眼他,無語道:「這是法院傳票,你收到了就要準備開庭審理,對你判刑,你還想要離開?」

「趕緊簽字,別浪費時間了。」

隨後。

管教催促了起來。

陳導光不敢得罪管教,只能接過了文件,簽上了自己的名字。

而傳票上……

正好看到了訴訟要求的一欄里,要求法院判處他有期徒刑四年零六個月,判處其餘人兩年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他頓時頭皮發麻。

渾身顫抖了起來。

喃喃道:「這……這這……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這一切。

和他預想的,完全不一樣。

等待了三天。

沒有等來釋放的消息。

反而等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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