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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三章 你送進去的人,沒有一萬也有三千了(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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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琢磨了半晌後。

又問道:「除了這個辦法,還有別的辦法嗎?」

張韋:「……」

他很想說可以去搶銀行。

但真的怕閆野雲照做了,那他就成教唆犯了,和搶銀行同罪。

「距離開庭只剩下三天,你必須要儘快做好準備,千萬不要做違法亂紀的事。」

最後。

為了穩妥起見,他還是再三叮囑了一遍閆野雲。

對於之前的當事人。

他都是在法庭現場叮囑的。

但是對於閆野雲……

現在還沒開庭,他就有種不好的預感。

……

晉城。

某普通小區。

在諮詢完律師之後,閆野雲回到了家中。

眉頭緊鎖。

這個官司……

讓她現在十分難受,等於是在逼著她做出一個選擇。

是堅持繼續要彩禮,還是放棄。

前者。

她可能要坐十年以上的牢。

而後者……

若是放棄了,兒子的彩禮錢就沒有著落了。

憑藉他們兩口子,根本不可能湊齊一套車一套房和66萬的彩禮。

「媽,問題解決了沒?律師怎麼說?」

客廳。

溫景明看到了她回來,一邊打著遊戲,一邊問道。

她嘆了口氣:「律師說,無法妥協的話,那就只能承認婚姻,讓你姐嫁過去了。」

溫景明聽完。

頓時不樂意了:「那我的彩禮怎麼辦?我不就結不了婚了?」

「媽,這些彩禮雖然要給對方,但我們結完婚之後,錢不都還是我們的?」

「房子和車子,都是我們的,我們兩個也會經常回來孝敬您的……」

隨後。

溫景明又接著為自己爭取了起來。

閆野雲露出了寵溺的笑容,苦笑道:「但話雖然這麼說,可現在要是不肯妥協的話,媽可能要坐牢了。」

溫景明卻是不管不顧,始終要求湊夠自己的結婚錢。

「我再去找你姐想想辦法。」

閆野雲無奈之下,走進了溫樂的臥室。

將今天發生的事情,說了一遍。

同時埋怨道:「你看看你找的什麼男朋友?」

「給個彩禮,居然還能把我們告上法庭!」

「現在搞得不上不下的,彩禮不肯給,你弟弟的結婚錢又湊不齊,律師說媽敗訴之後有可能要坐十年的牢!」

「你說說,現在該怎麼辦?」

她的態度,和剛才完全發生了三百六十度的大轉變。

對兒子,她充滿耐心。

但對女兒,卻全是埋怨和吐槽。

溫樂緊咬著下唇,似乎已經習慣了這種情況。

小心翼翼的辯解道:「可是……我也沒辦法啊,飛章說他兩條腿都被打斷了,他爸都要和他斷絕父子關係了。」

「我不管!」

可閆野雲卻不管不顧,冷哼道:「你是家裡的老大,你弟弟結婚的錢,你必須要想辦法!」

溫樂低著頭。

可想了半天,也沒想出一個辦法。

這種情況。

萬家根本不可能出錢。

萬飛章要是再多說一句話……

說不定真的會被打死!

反而是閆野雲目光閃爍了一下。

提出了一個新建議:「那個萬飛章不是最聽你的話嗎?你先過去萬家住幾天,讓他用他爸的銀行卡,多轉點彩禮錢過來,這樣行不行?」

在她看來。

為了給兒子湊夠彩禮錢,也只有這個辦法了。

「這樣的話……好像構成了盜竊罪吧?」

溫樂被嚇了一跳,連忙說道。

「兒子拿老子的錢,這也算盜竊?」

閆野雲卻是滿臉懷疑,並不是很相信。

直到……

溫樂在網上,搜索了一下這麼做可能的後果,她才打消了這個念頭。

「那你說怎麼辦?這也不行那也不行,我生你這個女兒有什麼用?」

半晌後。

溫樂緩緩抬起頭,說出了自己的想法:「現在當務之急還是避免坐牢,要不……我和萬飛章先辦婚禮,弟弟再晚點結婚。」

「等我嫁過去了,再慢慢給家裡湊點錢……」

這個方法,無疑是最穩妥的。

好像也沒有什麼法律責任。

但相較之下。

周期卻很長。

沒有直接要個一兩百萬的彩禮方便。

「也只能這麼辦了。」

閆野雲皺了皺眉頭,默認了這個辦法。

這個方法可以避免她坐牢的風險。

也可以慢慢湊齊彩禮。

……

晉城。

養老院。

下午六點。

秦牧做完了一天的工作,準備準時下班。

卻突然看到萬中元火急火燎的朝著自己跑來。

「副院長?有什麼事嗎?」

秦牧有些驚訝。

萬中元喘了口氣,連忙將齊兆宇擔心的事說了一遍。

對方若是妥協了……

他的彩禮基本上就要不回來了。

為此。

他一路緊趕慢趕,從律所跑了回來,在下班前找到了秦牧。

秦牧:「……」

嘴角抽了抽。

他忽然發現了一個問題。

王大錘這些天都在請假,沒在院裡。

萬中元似乎把自己當成了法律顧問了。

一有事就來找自己。

「小秦,你經驗豐富,告的人多,送進去的人沒有一萬也有三千,能不能給出出主意?」

萬中元看著秦牧,充滿了求知慾。

這些天裡。

他一直在看法制欄目,受益匪淺。

輕微傷的把握,就是他從法制欄目里學到的。

因此。

在知道對方可能不用承擔任何責任後,越想越氣,趁著下班前找到了秦牧。

「之前不是給你提供了兩套方桉嗎?」

秦牧聳了聳肩,提醒道。

在前些天。

萬中元就向他諮詢過這個桉子。

他給了兩個方桉。

一種是起訴對方不當得利,告以侵占罪。

另一種則是起訴對方騙婚,告以詐騙罪。

這是兩個不同的訴訟方向。

詐騙罪這塊,主要是起訴對方騙婚,對方若是妥協的話,那騙婚行為也就不存在。

的確構不成詐騙。

但……

只要將彩禮錢認定為非彩禮,就可以告對方不當得利。

對方執意不返還,將構成刑事上的侵占罪。

「我居然忘了這個方桉!」

聽到這兩點,萬中元勐地一拍額頭,反應了過來。

前幾天秦牧剛說了兩個方桉。

但他找齊兆宇的時候,本能覺得詐騙罪更嚴重,因此首選了詐騙罪起訴。

隨後。

他又虛心請教,詢問詳細的訴訟步驟:「但是……怎麼才能將彩禮錢認定為非彩禮呢?」

「首先,查詢一下這筆錢的轉帳日期,如果是在雙方領證之後轉的,那就可以進行非彩禮的辯護。」

秦牧略微思考,開口說道:「其次,這筆錢的轉帳主體如果是你的話,那就可以進行財產析定、公證,表明不承擔兒子結婚的彩禮錢。」

「法律上,並沒有規定父親必須承擔兒子的彩禮錢。」

「只要明確財產來源,這筆錢遍只能作為你的個人財產,不能算作彩禮錢。」

而侵占罪只需要證明財產的歸屬即可。

雖然彩禮是約定俗成的,由男方父母承擔。

但男方父母並沒有法律義務上的責任,不承擔並不違法。

只需要證明這個財產屬於萬中元所有……

那他便有權索回。

「而侵占罪,一旦超出了100萬,同樣屬於金額特別巨大,可能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秦牧將這個辯護方向的思路詳細講解了一遍。

侵占罪,指的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

量刑視金額而定,特別巨大的,將判處二至五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而萬中元聽完了這套完整的方桉,神情無比激動。

突然有種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感覺。

詐騙罪要是行不通的話……

換這個思路訴訟,這108萬一定可以拿回來!

對方要是執意不還,將強制執行,並且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

而彩禮一旦要了回來,他相信對方絕對會翻臉不認人,選擇離婚。

自己兒子也能看清對方的真面目。

「咳咳,對了,有件事我不知道當講不當講……」

最後。

秦牧左思右想之後,還是將萬飛章來「諮詢」他的事說了一遍。

他和萬飛章沒有什麼交情。

也沒有責任替他隱瞞這種坑爹行為。

「什麼?」

萬中元聽完,不出所料,當場氣炸。

整個人瞬間不好了。

然後……

氣沖沖的跑出了養老院。

臨走的時候,不知道順走了哪個老人的合金拐杖。

……

次日。

齊兆宇律師事務所。

「首先,確定這筆錢的轉帳日期,如果它是在雙方領取結婚證之後轉的,就可以對其進行非彩禮的辯護。」

「其次,對這108萬進行財產析定、公證,表明不願意承擔兒子結婚的彩禮錢,將其定性為個人財產……」

開庭的前兩天。

萬中元來到了事務所,找到了齊兆宇。

當著他的面,將秦牧教給他的話,原封不動的複述了一遍。

「好辦法!」

齊兆宇聽完,忍不住拍掌叫好。

這個方法他一時間都沒想到。

藉助法律,從另一個思路,同樣可以為自己維權,挽回損失!

同時。

他狐疑的看了眼萬中元,好奇的打量了一番。

以他對自己當事人的了解,可以肯定這個訴訟方法絕不可能是他想出來的!

其背後,一定有高人指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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