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八章 關鍵性證據缺失(1/2)
「兩罪並罰,建議判處張三有期徒刑十四年。」
趙百親的聲音清晰的迴蕩在法庭上。
張三犯了拐賣兒童罪,這是毫無疑問的。
至於故意殺人罪······
張三在明知對方要殺狗的情況下,依舊將小學生謊稱成狗,賣給了對方。
是可以預料小學生的結局的。
其藉助他人之手施行殺人行為,自然構成的是故意殺人罪。
「李四作為飯店老闆,以50元購置麻袋裡的狗,指使王五對其進行殺害,可中途聽到人的慘叫聲,卻未加制止,犯過失致人死亡罪。」
「王五作為廚師,聽從李四的指令殺狗,同樣在聽到人的慘叫聲後,未加以制止,犯過失致人死亡罪,屬於從犯。
「故此,我方建議對李四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對王五判處有期徒刑兩年······」
趙百親又接著指控道。
全程昂首挺胸,神情充滿了自信。
開庭之前。
他就詢問了一下其他刑事辯護領域的金牌律師們。
將這個案子仔仔細細,里里外外的琢磨了一遍。
控訴的方向上······
也沒什麼問題,將張三、李四和王五的罪行都給指控了出來。
小學生的死亡和張三、李四、王五都有直接因果關係。
三者都應該為小學生的死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咚--」
審判長在乾州一方的律師發言之後,看向了秦牧一方:「你們可以對上述控訴,進行相應答辯了。」
張瑋聞言,下意識地看向了秦牧。
雖然他對這個案子已經有了一些思路,但還是沒有冒然上前。
而是選擇······
繼續擺爛,坐享其成。
很快。
秦牧便從座位上站了出來,當著模擬法庭上眾人的面。
沉聲道:「我方認為,對方控訴的我方當事人的罪名,有些偏頗,並不成立!」
話音剛落。
他的這句話便吸引了在場不少人的目光。
尤其是旁聽席上的金牌律師們。
他們的心中都不約而同的浮現出了一個猜測。
「他不會······還要做無罪辯護吧?」
目前來看。
趙百親對三人的控訴,從法理到法益上來看,都沒有任何問題。
三人的行為······
也完全符合這些刑事罪名的構成。
在入罪和出罪,主觀和客觀上,都是統一的!
「首先,對方對我方當事人張三的控訴,合情合理合法,並無不妥之處。」
緊接著。
秦牧又緩聲開口:「但我方當事人李四和王五,對此事全然不知情,同樣是被蒙蔽的受害者,我方認為,兩人不構成犯罪。」
他的聲音頗為平靜沉穩,和趙百親的鏗鏘有力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但······
卻讓趙百親的瞳孔猛地撐大。
無罪辯護!
秦牧在面對他們的時候,居然敢提出無罪辯護!
而旁聽席上。
眾人的神情各異。
不少人倒吸了一口冷氣,秦牧的思路再次震驚到了他們。
「無罪辯護?他打算怎麼無罪辯護?我又看了眼案件原文,完全沒有無罪辯護這個點啊。
「所有證據都符合了,反正我是沒看到這個案件有什麼漏洞。」
「難不成······秦牧又發現了我們所有人忽視的點了?」
「「我們這麼多人,難道比不過他一個?
「」
眾人的面色都有些古怪。
其中有不少人,在開庭前給趙百親參謀過,還提過一些建議。
眾人都沒發現這個案件中的蹊蹺之處。
除非······
秦牧無中生有,強行編造出一個漏洞出來!
······
與此同時。
學法聯盟論壇。
「好傢夥!up又要做無罪辯護了!法外狂徒啊,這絕對是法外狂徒!」
「只有取錯的名字,沒有喊錯的外號!up是什麼案子都敢做無罪辯護啊。」
「在這個案子裡,三個人都犯罪了吧?這也能開脫?」
「張三是人販子,死不足惜,但說實話,李四和王五有點冤,因為失察惹上了這檔子事······」
「」
網友們對於人販子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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