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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八章 關鍵性證據缺失(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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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們對於人販子的態度······

出奇的一致,沒一個同情張三的。

反倒是覺得案件里的李四和王五······

有點可憐倒霉。

他們都沒有犯罪的故意,但卻被扣上了過失致人死亡罪的帽子。

擱誰身上都心理不平衡。

「論壇里有沒有大佬的?來幫忙分析下這個案子啊,猜猜up會從哪個角度辯護?」

「這個就不是一般人能猜的出來的,up的腦迴路從來就不正常。」

「法益的角度有用嗎?李四和王五的行為客觀上也的確侵犯了小學生的生命權,貌似沒有辯護空間啊。」

「別瞎操心了,耐心看下去,我已經拿出小本子準備做筆記了。」

「如果這個案子也被up無罪辯護成功了,那律師可真是太恐怖了。」

「」

網友們唏噓不已。

愈發明白了一個頂級律師的恐怖之處。

在這個法制時代。

懂法絕對沒有壞處,而頂尖的律師往往可以將白的說成黑的,活的說成死的。

就比如說秦牧。

他們甚至想到了······

以後哪天不小心犯罪了,專門找秦牧來幫他們辯護。

法外狂徒,不外如是!

······

魔都。

會場裡。

某辦公室。

「嘖嘖嘖,初生牛犢不怕虎啊,又要做無罪辯護?」

黃慶林看著電腦前的監控直播畫面,臉上露出了玩味的笑意。

這個題目······

是他親自出的,主要是為了考察雙方律師的訴訟能力。

從題目本身而言。

無論是被告方還是公訴方,都沒有絕對的優勢。

從這道案件里,可以充分體現雙方訴訟能力的差距。

但······

他沒想到,秦牧居然又打算劍走偏鋒,選擇了無罪辯護這條道路。

「我倒要看看,他能怎麼無罪辯護。」

旁邊的饒正德放下了水杯,一副拭目以待的架勢。

他對秦牧的這個辯護思路,也頗感興趣。

而電腦畫面里。

模擬庭審繼續進行。

很快就進入了舉證和質證環節。

趙百親一方的律師率先列舉出了一系列的證據。

包括人證、物證、口供等等。

人證自然是目擊了張三實施綁架的證人,張三的作案動機等等。

物證則是張三綁架用的作案工具麻袋等等。

口供則是張三主動交代的那些犯罪行為,以及一整套完整的證據鏈。

「趙百親在證據處理方面,還是堪稱完美的。」

看到這裡。

饒正德中肯的評價了一句。

作為一名刑事辯護律師。

不僅要精通己方業務,還要了解公訴人的相關流程。

才能做到知己知彼,百戰不殆。

趙百親在證據鏈的整理這塊,滿分的話已經可以打90分了。

然而……

他話還沒說多久,便看到秦牧站出來反駁道:「上述證據的確都沒有問題,但要指控我方當事人李四和王五,卻缺乏一項關鍵性的證據。」

饒正德看到這一幕,不由一愣。

他剛評價趙百親在證據的處理上堪稱完美。

然後就被秦救「啪啪」打臉了。

關鍵是他也不知道秦牧所說的關鍵性證據是什麼。

好在秦牧也沒有賣關子,直接說道:「我方當事人李四和王五的確是在廚房內,因個人失察,沒有及時查看到麻袋裡的是個人,造成了悲劇。

「但······經法醫驗屍鑑定,查出小孩的死因為頭部受創。

秦牧一邊說的時候,一邊羅列出了相關證據。

這些證據······

也是案件原文裡明確表明的,小孩身上有三處摔傷,一摔為頭部,一摔為手部,一摔為腿部。

其中頭部摔傷為致命傷。

「但你方提交的證據無法證明,小孩的頭部摔傷為我方當事人李四和王五所摔,我方認為,李四和王五摔的那幾下,只是甩摔到了腿部和手部,並不足以構成致命傷。」

說到這裡。

秦牧略微停頓了片刻,給在場眾人一個反應的時間。

再幽幽地說道:「根據刑事訴訟的相關原則,當案情關鍵性證據存在疑點時,只能做出有利於嫌疑人的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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