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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九章 最終決賽對手(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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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話一出。

滿堂皆驚。

整個摹擬法庭都瞪大了眼睛,凝望著秦牧。

秦牧說出的這個點······

再次刷新了他們的認知,根本不像是一個律師說出來的話。

更像是······

一個市井無賴口中的詭辯論。

但······

所有人都清楚,秦牧的這個辯護並不是無理取鬧。

相反。

這個辯護有著充足的法律依據,除了無恥點,其他方面是沒有問題的。

因為······

從案件原文來看,小學生的死因的確是摔傷,且為頭顱受創。

可是並沒有法醫鑑定證明能夠表明摔傷是李四和王五造成的,只能證明李四和王五的確摔了這個麻袋。

那麼問題就來了。

李四和王五表示,他們只摔了手部和腿部,不承認摔了頭部。

除非公訴一方有確鑿的證據表明他們摔到了小學生的頭部。

不然的話······

他們只能構成一個過失傷害行為。

不是故意的傷害行為,只需要承擔民事賠償,無需承擔刑事上面的責任。

這就如同於······

袋子裡的小學生處於一個薛丁格的貓的狀態。

沒打開袋子之前······

小學生身上有三處傷勢,但卻沒有人能說明這些傷勢屬於李四和王五造成的。

法律講究證據。

刑法更是如此。

沒有關鍵性、完整的證據鏈,是不能判定李四和王五有罪的。

「薛丁格的袋子?」

饒正德挑了挑眉,臉上露出了錯愕的表情。秦牧的這個詭辯同樣出乎了他的意料。

如果他是主審法官的話······

估計會忍不住把秦牧給轟出去。

但律師存在的意義之一,就是杜絕案件的所有疑點。

只要存在一處疑點,那麼嫌疑人便有無辜的可能性。

「這個疑點很大啊,看來······模擬法庭也只能做出有利於李四和王五的推定了。」

旁邊的黃慶林眨了眨眼,沉思後感慨道。

這個疑點關乎是否構成犯罪。

偏偏······

公訴人一方,只是列舉出了摔傷導致小學生死亡的證據,無法證明所有摔傷都是李四和王五造成的。

在小學生運輸途中,極有可能是王五不小心摔傷,最終才導致了小學生的死亡。

雖然這個概率不大。

但在沒有關鍵性證據的情況下,並不能否認這個可能的存在。

而按照刑事訴訟法。

這種情況下,不能冤枉任何一個人,只能做出利於被告人的推定。

即·····

李四和王五的摔法,並非是造成小學生致死的原因。

這樣一來······

李四和王五僅構成過失傷害行為。

經鑑定。

那兩摔甚至連重傷都沒構成,因此兩人無需承擔任何刑事責任。

「這個秦牧······倒是真能給我驚喜啊。」

想到這裡。

黃慶林目光微微閃爍,發出了由衷的笑聲。

······

與此同時。

模擬法庭中。

公訴人席位上。

趙百親以及乾州的其他幾名

律師們都僵立在原地,茫然望著秦牧。

腦海里不斷迴蕩著秦牧剛才的那番話。

無罪辯護!

在舉證、質證階段,秦牧便直接質疑了他們證據的完整性。

並且用一整套歪理······

將李四和王五的責任全部撇清了。

「這······這這······」

趙百親渾身顫抖,氣的面色潮紅。

他和其他金牌律師研究了那麼久。

竟然比不過秦牧隨口說出的這個歪理!

「秦牧!你這跟鑽法律的漏洞有什麼區別?」

一怒之下。

他緊盯著秦牧,索性撕破了臉皮:「堂堂律師,需要的伸張正義,而不是像你這種到處耍小聰明的訟棍!」

然而。

秦牧卻神情從容,冷冷瞥了眼他。

正色道:「我難道不是在伸張正義嗎?任何時候,法律都必須要講究程序上的正義,而你方的控訴明顯是漏洞百出,如果連程序上的正義都無法保證,還談什麼伸張正義?」

「我只是提出了一個可能性,李四和王五可能是冤枉的可能性。」

「你們如果有本事,便證明不存在這種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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