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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3 老雷絕望了(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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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在這裡等你的處理結果。」

局長咧了嘴,掛了電話額頭上有些見汗。

本來,局長對軍人的這種粗放作風也是見怪不怪。

而且對方不過是三千多公里之外部隊的領導,還干擾不了正常的辦案程序。

可現在的問題是,被請進刑警隊的那倆當兵的,其中一個不是被打破腦袋了嘛。

可能是傷勢有點重,在醫院的時候還冒充大尾巴狼。

但是進了刑警隊沒多長時間,突然就昏死過去了。

已經緊急送醫院搶救去了。

到現在還沒醒呢。

這就很麻煩了。

因為部隊領導說的很明白,倆當兵的是奉命執行職務。

而且跟小混混也是素不相識。

小混混們突然跑來打人,輪胎門市的人和當兵的,都是正當防衛。

只不過小混混受傷較多,有一個傷得很重,有點防衛過當了。

把人請到刑警隊,只不過是要進一步調查清楚。

根本偏向小混混那一方的意思。

現在當兵的傷勢發作,局長意識到如果處理不好,很可能會有大麻煩。

更進一步想,如果當兵的醒不過來的話,等到部隊那邊來人,這事就很難善後了。

畢竟,明明當兵的也受了傷,卻沒在醫院救治,反而給請到刑警隊。

這裡面的程序是有瑕疵的。

於是,局長嚴令,要求醫院不惜一切代價救治那位軍人。

同時,要求刑警隊對涉案的小混混全部以阻礙執行軍事職務罪實施拘留。

對於受傷住院的,要把拘留通知書送到醫院,然後派人在病房外實施監視。

還在刑警隊的另一個當兵的,立即好言撫慰,放出去。

至於那個涉嫌防衛過當的梁三倉,是不能放的。

因為這事的事實比較清楚,梁三倉是把雷雲江追出好遠才打成重傷的。

典型的防衛過當。

不過一碼歸一碼,雷雲江作為這次阻礙執行軍事職務罪的首犯,該負的刑事責任他也逃不掉。

刑警去雷雲江的病房宣讀了拘留決定書。

下一步,應該就是給他下達逮捕證了。

在醫院陪護的雷永德當時就懵了。

兒子傷成這個樣子,他正在上躥下跳地找關係,準備嚴懲兇手,巨額索賠呢。

怎麼突然之間兒子就涉嫌阻礙執行軍事職務罪了?

他托人去局裡打聽,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等到弄明白事情的原委,雷永德蔫了。

據說,所謂的阻礙執行軍事職務罪,是指非軍職人員以暴力、威脅方法,妨礙阻撓軍人依法執行職務的行為。

犯本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對於聚眾阻礙執行職務的首要分子,屬於情節特別嚴重。

看來,他的兒子雷雲江就屬於情節特別嚴重者。

最嚴重的是,替他去局裡打聽案情的人說,那個被打漏腦袋的當兵的,現在已經昏迷不醒。

還在醫院搶救呢!

這要是搶救不過來,是不是兒子雷雲江就得判死刑啊?

雷永德直接絕望了。

兒子的腿斷成好幾截,據醫生說手術還要分好幾次做,離著治好遙遙無期呢。

現在看情形,就是治好了,樂觀的話直接去監獄服刑。

不樂觀的話,是不是就得直接拉去槍斃?

這不是毀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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