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8 告死狀(1/2)
建剛抓住大倉的肩膀,使勁晃了晃:「對嘛,這才我們兄弟應該說的話,對於壞人,你越老實,越忍著,她們越放肆!」
「對,忍無可忍,再不忍了!」
「那趕緊回去,叫村里人千萬不能放了那對狗-男女!」
「已經放了,」大倉說道,「我剛才回村的時候聽說,三里莊的村幹部和姓王的弟兄們,把那倆人領回去了。」
「怎麼能隨隨便便就放了呢?」建剛又暴跳起來,「放虎歸山,這不好弄了!」
「也不是隨便放的,他們交了罰款,寫了認錯書,保證書,包括村幹部都在上面簽了字。」
建剛深恨晚回去一步:「那也不行——」
「那都是小事!」大倉說道,「就是沒放,咱們也不可能回去把那倆混蛋弄死。」
「那怎麼辦?」
「那倆人幹的事,夠槍斃了。」大倉目光堅定地說。
啊!
狗咬和建剛都大吃一驚。
他們從沒想到這個茬。
在他們的思想觀念當中,冤有頭債有主,出了事情,就是憑各人的實力對決。
從來沒想到還要動公安局這一層。
「可是——」建剛遲疑道,「咱叔給人家寫了欠條,自己都在欠條上承認強姦了,舌頭長在他們嘴裡,到底怎麼回事全憑他們說,這事說不清道不明啊!」
「法盲啊!」大倉戳了戳建剛的肩窩:
「我命令你,回去找法律方面的書給我自學。
沒讓你當律師,就是讓你多明白點事。
就咱叔這事你要從頭到尾看好了,好好學學。
那對男女如果不讓咱叔寫欠條,也許還死不了。
但就是因為那張欠條,就能足夠證明他們敲詐勒索一萬塊錢,這就是證據,是鐵證。
現在可是嚴打,你有沒有聽說偷一塊錢被判死刑,搶了個帽子就判死刑的?
當然那都是刑罰過重,可對於那對男女來說,敲詐勒索一萬塊,這屬於數額特別巨大。
還有私設公堂,濫用私刑。
於法於理,他們都該死。」
建剛和狗咬聽得都很懵。
不過又感覺好像很有道理的樣子。
他們一下子聽不懂,這情有可原,畢竟受時代局限,他們還是所見所聞太少了。
大倉卻是知道,到了後世,有的敲詐勒索案不好定罪,就是沒有最直接的證據。
尤其是數額問題,嫌疑人咬定數額很少,甚至不承認敲詐勒索,單憑受害人的指證很難定罪。
但是,有的「聰明人」,敲詐完了還讓受害人寫個欠條的,那可就是鐵證了。
大概王光棍和周寡婦,就屬於那種聰明人吧!
當然,到了後世,只要沒出人命,也沒有造成特別嚴重的後果,敲詐勒索即使數額很大,一般也不會判死刑。
可是,對於周寡婦和王光棍來說,在當今社會,這個年頭,能一下子敲詐一萬塊。
別說在農村,就是到了縣城,或者說現在整個東昌縣,敲詐勒索涉及如此大數額的,那都是絕無僅有。
而且敲詐對象還是一個可憐的老光棍。
只能說,在這個年頭,周寡婦和王光棍絕對屬於那種利慾薰心,膽大包天,肆意妄為,作惡多端,道德極為敗壞的人。
罪大惡極,不死絕對不足以平民憤。
大倉拿起劉媒婆那份口述記錄,對狗咬說道:「叔,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吧?我就是要替你去告周寡婦和她男人。」
狗咬勉強點了點頭。
不要說他一個老光棍,就是換了任何一個農民,一旦說到要告狀,要攤官司,他們就有一種天然的牴觸思想。
何況狗咬給人寫了欠條,承認強姦。
在他的認知當中,自己的罪過比周寡婦和王光棍要大得多。
既然大倉說那倆人要槍斃,那自己呢?
不得槍斃五次!
之所以還要勉強點頭,是因為他對生死看得不那麼重了。
只要能讓周寡婦和王光棍得到應有的懲罰,自己被槍斃也無所謂。
有可能砰的一槍更乾脆,比喝敵敵畏要好得多。
大倉看出了狗咬的猶疑,又說道:
「叔,我現在就去了。待會兒上邊肯定要過來找你問話,你怕不怕?」
「不怕!」狗咬突然義無反顧地說道,「反正我是死定了,怎麼死也是死,只要能同歸於盡,讓我怎麼著都行!」
這下大倉放心了,剛才之所以不是自己告訴建剛,而是讓狗咬再給建剛敘述一遍,其實就是在鍛鍊狗咬。
他自己做了虧心事,恨不能那事完全消失,全天下誰也不知道,這種心理任何人都會有。
就像剛穿上一雙新鞋遇上下雨,肯定要儘量走好走的地方,繞著水窪和泥濘的地方走。
但是一旦一腳踩進爛泥,從此就再也不用躲閃了,可以完全放開任意行走,新鞋也可以當雨鞋穿。
狗咬連著跟倆侄子敘述了兩遍,很明顯他已經放得很開,基本上對自己跟周寡婦的事,不再躲躲閃閃。
大倉又囑咐狗咬,待會兒上面的人來問話,你有什麼說什麼,千萬不要有所隱瞞,大大方方把所有的事說出來就行。
狗咬一一答應著。
可能到現在為止,在這個世界上最能讓他相信的人,也就大倉了。
大倉拿著劉媒婆的證言,立馬去了公社大院。
找馮長民報案!
馮長民這幾天很忙。
因為夏山公社馬上就要撤銷了,在原有的公社基礎上,設立鎮政府。
其實,這種設立鄉鎮為農村基層行政單位的改變,從79年就開始在部分省市開展試點工作了。
這次把人民公社政社合一的體制,變更為基層行政單位鄉鎮的工作,更是在全國大部分的地區展開。
鎮政府成立以後,夏山公社這個名稱將永遠成為一段歷史記憶。
取而代之的是夏山鎮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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