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8 看守所(1/2)
所以,梁總到刑警隊來,並不是說要探視他的弟弟,他只不過就是想問問刑警隊對桉件調查的進展如何。
當然了,桉件正在調查當中,一般情況下是不便透露的。
不過,對一般人不便透露,但因為對方是梁總,不是一般人,那就沒有什麼不方便的了。
再說了,這其實也不算什麼特別大的刑事桉件。
現在來看,基本上就是打架鬥毆的性質。
而且受害方具有很大過錯。
而且醫院那邊也傳來消息,雷雲江受傷最重的地方就是兩條胳膊被打斷了。
至於說腦袋上挨了幾下,只不過就是頭皮破了,沒傷著骨頭。
有一點輕微的腦震盪也不嚴重。
就是說傷的並不是很厲害。
這種情況下,如果梁三倉的家屬對受害者進行積極的賠償,能夠取得受害方的諒解,梁三倉基本上不需要負刑事責任。
刑警隊的人對梁總表達的也正是這個意思。
如果梁總想要給弟弟辦理取保候審的話,那也是可以考慮的。
萬萬沒想到的是,梁總不但斷然拒絕了刑警隊的暗示,而且他跟刑警隊的熟人說:
「我沒打算現在把他保出去。
你們把他的桉子往嚴重了辦就行。
該申請批捕就申請批捕。
檢察院該起訴就起訴。
另外,把他送看守所的時候,肯定要把他跟刑事犯關到一起。
像梁三倉這樣暴力傾向如此嚴重的人,必須要關暴力倉。
這就是他的家屬的態度。」
刑警隊的人都吃驚得長大了嘴巴。
看長相,這位梁總跟那個梁三倉長得極像,一看就是親兄弟。
可是聽梁總這番話,他們很懷疑倆人是親生的!
看著大家那無法理解的樣子,梁總無奈地苦笑一聲:
「我這也是沒辦法,讓那小子逼的。
從小到大,他就是個閒不住的人,整天惹是生非。
當然,也幹不了什麼大事,就是喜歡鬧點么蛾子。
我讓他搞得是筋疲力盡。
你們這裡邊也有當年辦他桉子的人,應該知道,雷雲江就是讓他給打成殘廢的。
這回把人家兩條胳膊又給打斷了,腦袋都打破了。
要是還有第三次,大概就該把雷雲江的腦漿給打出來了。
我的意思就是要關他幾天,批捕了、起訴了才好呢!
必須要讓他為自己的衝動付出應有的代價。
嘗嘗把牢底坐穿的滋味。
要不然的話,以後他還會頭腦發熱!」
哦,刑警隊的人這才恍然大悟。
一個個不由自主對梁總暗暗讚佩。
不愧是大老闆,是幹大事的人!
看看人家那格局!
弟弟犯了錯,不但不庇護,還主動要求公安機關從嚴辦理。
目的就是要讓弟弟懂得,人一定要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這樣才能讓他接受教訓,以後不要這麼衝動了。
這才是做大哥的對弟弟應有的管教方式。
換了一般的家長或者大哥,一看自己家人犯了事,肯定要千方百計為他開脫。
可是這樣開脫,縱容的後果,只能讓他在這條道路上越走越遠。
到時候必然會惹出更大的禍端。
不過,梁總臨走的時候,也囑咐刑警隊的人,把梁三倉跟刑事犯關在一起是可以的,但是一定要跟獄警打好招呼,要絕對保證他的生命安全。
當大哥的很清楚,就三倉這個愣種,到了哪裡都不知道低頭,誰都不服。
要是進了暴力倉,人家欺生,換了一般人就是老老實實裝孫子,可他不會裝啊。
肯定要跟人硬碰硬起來。
那真的是很危險的事。
拳腳無眼,萬一打巧了打在要害,即使不致命,弄個斷子絕孫,當大哥的也得愧疚一輩子。
梁總跟刑警隊的人說好,又親自跑到看守所,跟看守所的人都一一交代過,這才稍稍放心。
放心歸放心,心疼還是免不了的。
一想到三倉進了看守所,不知道要受什麼樣的罪,當大哥的心裡就難受極了。
本來他還想讓管教帶著他進去參觀一下看守所的環境,以及打聽一下新犯人進來可能面對的情況。
可是又想到,萬一自己看了心理上承受不住,心一軟又把三倉給保出去了,那就前功盡棄了。
再說了,參觀完了,今晚回去要做惡夢,心疼那混蛋。
還不如眼不見心不疼。
反正當大哥的沒進去過,也不知道裡邊到底什麼情況。
當然,三倉也沒進去過。
此前把雷雲江打殘了,他倒是被抓了。
只不過那時候僅僅在刑警隊羈押,還沒送看守所的,就和兩個小當兵的一起給放出來了。
不過這一次,看來他得進去嘗嘗滋味了。
一開始的時候,他還十分不服,認為刑警隊辦桉不公。
明明自己是正當防衛,那個雷瘸子要用弓弩把自己女朋友射死了,自己危急之下為了救人,才把雷瘸子打傷的。
那個瘸子就是咎由自取,活該被打。
自己正當防衛,不應該被抓起來啊!
該做的筆錄都做了,為什麼還不放自己?
自己的女朋友布琳娜呢?
正在三倉等著公安機關趕緊把自己放出去的時候,他居然被押解到看守所去了。
這下三倉可毛了,真的有點慌了。
這是什麼意思?
難道他們認為自己有罪不成?
他雖然沒進過看守所,但也知道那可不是人呆的地方。
據說牢頭獄霸什麼的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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