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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 沒有心靈感應(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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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小周從此成了無業游民,以後也只能給人打個短工維持生計了。

可以說,連個農民都趕不上。

這樣的條件,讓他怎麼去找個媳婦?

眼看著從條件很好的優質青年,一下子變成了困難戶。

很可能再拖幾年就變成光棍了。

小周能不麻了前爪嗎?

他本來就是個老婆迷,畢生最大的愛好就是摟女人。

如果沒有女人,讓他怎麼活啊!

所以把他害得如此之慘的吳新麗,就必須對他的下半輩子負責。

翻譯過來就是,你得賠給我當老婆!

吳新麗毫不猶豫接受了這個非分的——合理化建議。

或者說,欣然接受。

能不欣然嗎,雖然她丟了工作,但是有小周相陪,雙雙對對被開除。

失業路上就不孤單。

現在小周賴著她了,要求她賠給自己一個女人。

吳新麗不但賠給他一個女人,還賠一贈一,除了賠上自己,還附加贈送一個上幼兒園的女兒。

當然,如果不是因為自己托死鬼上樹,把小周的正式工給弄沒了,吳新麗也不會嫁給一個沒有工作的男人。

小周也不會要個帶著孩子,比自己大四歲的離婚女人。

現在倆人這是將就自己的條件,各取所需罷了。

小周感覺吳新麗雖然生過孩子,畢竟才三十一歲,而且頗有幾分姿色,自己現下的條件,能娶到這樣一個老婆也算不錯了。

而吳新麗跟比自己大一歲的鐘振軍離了婚,居然又找了一個比自己小四歲的所謂童男子,也算玩個小鮮肉。

也算值了。

至於倆人現在都丟了工作,成了無業游民,置之死地而後生,最慘也不過去工地搬磚。

運氣好的話還可以去廠子找個臨時工乾乾。

總比像鍾振軍那樣守著個不死不活的雞肋工作要強。

雞肋既然無肉,捨不得丟棄反而對生活起了副作用。

於是毅然決然跟鍾振軍結婚,然後投入小周的懷抱。

本來鍾振軍還在家裡弄了四個菜,迎接老婆出獄歸來呢。

沒想到吳新麗回來以後劈頭蓋臉第一句話就是:「找找戶口簿,離婚去!」

這就像放了一顆原子彈,直接把鍾振軍給炸蒙了。

這是被拘留十天,把腦子拘得壞掉了嗎?

「新麗,你怎麼了,為什麼突然說這種話?」

「我沒怎麼,是你怎麼了。」吳新麗冷聲說道:

「我不耽誤你破鏡重圓,也不耽誤你的好前程。

我跟你離了,你找你的小紅好好過日子去。」

「……」鍾振軍渾身的血都凝固了。

他這才明白,吳新麗腦子沒壞。

也不是跟自己開玩笑。

她是真的要跟自己離婚。

「你不用猜,我明白告訴你就行,你的證詞,警察給我看了,我不傻,什麼都明白。」吳新麗冷冷說道。

鍾振軍頹然蹲在地上,抱住了腦袋。

自己這都幹了些什麼啊?

他知道吳新麗挺精明的,既然看了自己對於事情始末的證詞,從字裡行間焉能看不出自己心裡都在想些什麼。

自己親熱地叫著小紅,還說想人家了,還要去抱人家,那麼動情……

既然那麼動情,自己當初何必毅然決然,無情地拋妻棄子?

既然毅然決然不惜拆散一個好好的家庭,無情地連老婆孩子都不要了,只要跟吳新麗結婚在一起。

那麼自己就不該看到魏紅有錢了又想拋棄吳新麗,跟魏紅再續前緣!

這一瞬間,鍾振軍突然發現,自己確實不是什麼好人。

而且他很清楚吳新麗的手段,自己根本玩不過她。

既然她提出要跟自己離婚,那麼自己只能同意。

首先,是自己有過錯在先。

因為自己想吃回頭草,導致吳新麗被拘留十天,還丟了工作。

話說回來,即使自己沒有過錯,吳新麗要跟自己離婚,自己也得乖乖地聽從。

如果自己堅決不離,那麼以後共同生活的日子,吳新麗的花樣百出的毒辣手段會讓自己生不如死。

所以,一看吳新麗跟自己提出離婚,並說出理由,鍾振軍根本不敢說個不字。

老老實實跟吳新麗去辦理了離婚手續。

因為孩子還小,必須要跟著母親,所以女兒判給了吳新麗。

倆人現在鎮上共同租住的房子,一開始就是吳新麗租下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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