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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4章 悄悄的回京,打槍的不要(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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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白了,就是讓雜誌社的員工都化身臨時銷售員,到處上門推銷自家雜誌,爭取儘快打開市場。

但這種雜誌社員工到處上門推銷雜誌的事情,其實是流行在九十年代末,並不是八十年代初。

因為在八十年代初,出版社也好,雜誌社也罷,基本都是事業單位。

事業單位的性質,就保證了不管產品銷量如何,員工的工資都是有保障的,因為是上面發。

身為事業單位性質的雜誌社,社裡的員工還是比較滋潤的,根本不需要編輯啥的出去推銷雜誌,畢竟前期就算雜誌的銷量不行,他們那些雜誌社編輯啥的也照樣發工資。

所以像這種走街串巷,聯絡能賣雜誌的小店面、小門頭,讓他們免費代賣新雜誌的情況,這時期根本不普遍,甚至可以說是新奇。

曹志強之所以讓人上門推銷雜誌,是因為他的知己雜誌社,是他個人承包的國企性質的雜誌社,花的錢都是曹志強個人的錢,自然沒工夫慢慢等,慢慢熬,而是要儘快打開市場,儘快見效益。

所以為了貫徹曹志強那個「酒香也怕巷子深」的指示,知己雜誌社在出第一本雜誌的時候,雜誌社裡的人,只要沒重要工作的,都要上街推銷去。

也就是知己雜誌社裡的年輕人比例比較多,加上曹志強之前的成功範例太多,威望太重,所以大家才義無反顧的出去推銷雜誌。

要是換一個老傢伙居多的雜誌社,曹志強的這個命令恐怕就不好執行了。

但怎麼說呢,曹志強之前的成功太輝煌了,而且賺的錢也太多了,再加上曹志強出手一向大方,自己賺了大錢,也要讓大家一起喝湯,獎金都是發的高高的,那大家的動力自然也是高高的。

過去的時候,基本都是曹志強的個人專場,畢竟出書也好,出唱片也罷,九成都是曹志強的個人才華跟能力。

但這次的《知己》雜誌不一樣,這本雜誌呢,雖然內容基調是曹志強定的,可具體內容呢,卻是大家集思廣益打造出來的,曹志強最多就是最後審核一次,基本就沒插手具體的編纂工作。

因此,這本《知己》雜誌,才是大家真正的心血,也是大家真正的實力所在,甚至可以說是大家的孩子也不過分。

既然是大家的孩子,那當然希望這個「孩子」棒棒的。

身為一家雜誌社,怎麼證明自家的雜誌,或者說「自己的孩子」棒棒的?

那當然是看銷量了。

只有銷量高了,才能證明你的雜誌是別人愛看的好雜誌,也才變相證明他們這些雜誌社的人沒有白干,一切的付出都是值得的。

出於這些心思,大家自然也就沒啥牴觸心理。

而且推銷雜誌不比推銷別的東西,不存在多少羞恥感,反而容易有一種自豪感。

比如你是這本雜誌的編輯之一,你去上門推銷的時候,就可以說我也是這本雜誌的編輯,其中幾篇文章是你負責的。

人家要是聽了之後,露出震驚跟吃驚的神色,再順便恭維你幾句,那爽感,嘖嘖。

別以為這是假的,這種事情在這個年頭還真不少。

因為在這個時期,雜誌社編輯,那是妥妥的文化人。

國人此時雖然大部分都掃盲了,但大部分都是粗通文墨的普通人,不能算文化人。

所以在這個時期,對於那些拿筆桿子的文化人,大家都是天然的尊重跟敬重。

不像後來,因為種種原因,文化人的名聲都臭了,都快成貶義詞了。

總而言之,出版社的人此時都在忙著上門搞促銷,都挺忙的,曹志強也不想再麻煩他們。

至於徐慶冬跟朱霖等人,他們只是打算跟曹志強幹,但還沒正式走完手續,嚴格來說不是他的人,當然不能隨意命令。

當然,除了這些人,曹志強也有一些紅顏知己,但她們也都不合適來接機。

首先就是名義上的正宮吳青紅了,她此時早已經進了大學校園,而且沒有意外的,正是北平師範大學。

本來呢,曹志強是想送吳青紅上大學的,但因為一些事情耽誤了,就沒去成,只是打電話互訴衷腸。

對於曹志強的沒來,吳青紅雖然遺憾,但很明智的沒有埋怨,畢竟她也很清楚,曹志強是真的忙。

與此同時,暑假遊玩期間,吳青紅的父母也給吳青紅灌輸了不少知識,讓吳青紅早早的明白了事業對男人的重要性。

所以吳青紅早就明白,她一家所能享受到的一切,都是曹志強帶來的,而曹志強之所以這麼厲害,都是因為他事業搞的好。

要是曹志強真的為了兒女情長放棄事業,那只能是事業愛情雙失敗。

相反,要是讓曹志強趁著年輕多搞點事業,那以後曹志強的一切,早晚都有她一份。

沒錯,事到如今,吳青紅的父母,早就接受了曹志強,且開始反過來PUA吳青紅,要吳青紅一定要對曹志強百依百順,做好曹志強的賢內助,不要給他添亂添堵。

吳青紅是個聽話的孩子,而且也覺得父母說的不錯,所以自然是遵行無誤。

此時的吳青紅,正是上課時間,曹志強自然不可能讓她請假來接機。

同樣情況的,還有金秀英。

金秀英也順利考上了北平體育學院,也就是後來的北平體育大學,而且進入的正是排球系。

作為體育生,金秀英的限制更多,她除了文化課,還有大量的體育課,這時候也沒法過來出來。

而且就算能出來,也不能讓金秀英過來接機,畢竟身份敏感,不合適。

郝淑雯跟於媛媛嘛,名義上都是曹志強的乾姐姐,理論上講是可以來接機的。

但曹志強考慮再三,都覺得還是不通知她倆比較好,主要是太麻煩。

還有曹志強的親姐姐跟親姐夫,當然也能來,但曹志強同樣沒通知,原因都是一樣,不想麻煩。

這個麻煩,不是指對他們來說,而是對曹志強自己來講。

因為這些人一旦來了,曹志強肯定要各種接待,各種回答問題,太累了。

還不如像這樣,悄悄的回京,打槍的不要。

悄無聲息的來,悄無聲息的休息,神完氣足了,再給大家一個驚喜,多好。

另外,對於王曉紅的安排,曹志強也想的明明白白的。

就明著放在吳青紅那邊最好。

吳青紅是曹志強暫時明面上的正式女友,而且她身邊還有一個同住一個屋檐下的好閨蜜顧珍珍。

只要大大方方的讓王曉紅住在那,啥問題都沒有。

當然,之後嘛,曹志強覺得還是有必要再給自己找個窩的。

總住酒店終究不是長久之計,還是要多準備幾個窩。

這樣萬一以後自己的後院暴雷了,起碼也有地方躲。

唉,女人多了就是這點不好,費房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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