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9 承包出版社,三十年不變(1/2)
原來,就在曹志強正式破瓜青紅的第二天,紅光機械廠就給曹志強打來了電話,讓曹志強第二天早上,務必去單位一趟。
就這樣,在兩天前,曹志強一大早就去了紅光機械廠上班,然後剛一上班,就被叫到了廠長辦公室。
李廠長在自己的辦公室里,慈眉善目的跟曹志強聊了很久,主題就是出版社的事兒。
按照李廠長的說法,紅光機械廠申請的出版社執照,上面已經批下來了。
也就是說,從李廠長找曹志強說話的時刻起,這世上就已經多了一家隸屬於紅光機械廠的新出版社——紅光出版社。
別怪名字被提前定了,實在是出版社的名字這一塊兒,真不是曹志強能管的。
畢竟這個出版社的申辦主體,是紅光機械廠,所以按照正常流程,新的出版社當然要叫紅光出版社。
為了照顧曹志強,紅光出版社的社長,由原先紅光雜誌部的主編老周,也就是周懷恩來擔任。
之所以讓周懷恩來擔任社長職務,除了周懷恩資歷最老,輩分最高之外,也是因為周懷恩如今已經58歲,眼看就要退休。
現如今,周主編在紅光機械廠里,基本都是在家養老狀態,他在之前的時候,甚至都不用參與雜誌部的值班活動,只需要每個月月底固定過去點個卯,檢查檢查內刊的文章有沒有什麼敏感問題就行。
說白了,周懷恩過去的職務,說是主編,實際就是個審核,只需要月底出現,最後把把關就行,其他什麼都不用他干。
有這位老先生出來當社長,擺明就是放權給曹志強這個總經理。
沒錯,按照李廠長的說法,紅光出版社申辦下來後,名義上是紅光機械廠承辦的下屬子單位,但實際上呢,紅光機械廠會跟曹志強個人,簽署一個內部承包協議。
也就是說,只要簽了承包協議,曹志強就是這個出版社的總經理,全權負責這家出版社的一切經營事宜,而紅光機械廠呢,不需要對這個出版社出一分錢。
曹志強只是有了一個出版社的招牌,其他像辦公場所,水電費,還有人員工資等等,都是曹志強自己負責。
順便說一下,原先紅光雜誌部的那幾個老人,比如老錢跟牛大姐等人,也被安排進了這家新成立的紅光出版社。
只是這些人不需要去出版社工作,只需要當個閒人,按時領工資就行。
換言之,周社長也好,牛大姐也罷,那些原先紅光雜誌社的老人,如今的薪水都是曹志強發,但關係還是紅光機械廠。
牛大姐這些人,可以不參與出版社的經營管理,但薪水必須按時發,其他醫療報銷之類的待遇也不能差了,等於讓曹志強替機械廠把這些閒人養起來。
如此一來,紅光機械廠呢,就少了一份負擔,但這個負擔就得由曹志強來扛起來。
這倒無所謂,畢竟只是六個人的工資而已,哪怕算上獎金跟津貼,在這個時代來講也不算什麼,反正曹志強是沒看在眼裡。
作為承包方,紅光出版社還應該給紅光機械廠交一份管理費,或者叫承包費。
一般來講,這種承包費可以分兩種模式,一種是不固定的分成模式,一種是固定模式。
分成模式,就是出版社跟機械廠按盈利的比例來分錢。
一般是三七分,也就是出版社每年固定上繳三成的盈利給機械廠。
這種模式的壞處,是出版社賺的越多,交錢越多。
好處則是,如果出版社沒有盈利或者虧損,理論上就不用上繳管理費。
而一個承包人,既然擁有一個單位的經營權,如果想要把自己承包的單位搞成帳面上的虧損,那太簡單了,隨便找個合格的會計就能搞定。
所以在這個時期,大多數的承包人,一般都喜歡玩分成模式,但大多數的被承包單位,卻往往不喜歡,因為風險太大。
另外一種模式,就是固定管理費模式。
這種模式,是不管你承包人承包的單位是賺是賠,也不管你賺多賺少,都固定上繳一筆約定的管理費就行。
在這種模式下,承包人的壓力就比較大,而被承包的單位呢,壓力比較小,因為不管承包人賺還是虧,被承包方都有錢拿。
原本呢,因為關係到位的緣故,李廠長是想讓曹志強搞分成模式。
畢竟分成模式下,承包人能玩的花樣多,壓力小,只要年年搞個帳面虧損,機械廠就不跟他要管理費了。
說白了,這就是董書記跟李廠長的一種關照,是想要照顧曹志強創業。
當然,這種關照的前提,是曹志強跟徐大爺以及王大爺這兩位大領導的關係不錯,要不是這兩尊大佛,不管是董書記也好,李廠長也罷,都不會對曹志強這麼好說話。
這其中,徐大爺其實已經退居二線,實際權力已經不大,只是人脈威望在那。
但王大爺就不同,王大爺不光有人脈跟威望,還是實權領導,且權力跟地位方面,比徐大爺只高不低。
有這兩個人站在曹志強背後,區區一個出版社,紅光機械廠壓根不放在眼裡。
其實像出版社這樣的單位,雖然在曹志強看來很重要,很難辦,甚至大有可為。
可在很多人,尤其是董書記跟李廠長這樣的人眼中,區區一個出版社,根本就不算什麼。
因為開一個出版社,曹志強自己是千難萬難,但對董書記跟李廠長這樣的人來說,那根本不是個事兒。
曹志強後來才知道,他當年就算不求大領導,只求董書記跟李廠長,也能讓單位申辦一家出版社,再交給他承包。
原因很簡單,那就是權者不難。
曹志強作為個人,他想開出版社,在這時期當然難如登天。
可紅光機械廠作為一家八千多人的,直屬於冶金部的京城大國企,想要以單位名義申辦一個出版社,那不要太容易。
之前沒搞這個,只是因為太麻煩,沒必要,而且怕再多一個虧損部門罷了。
畢竟在這個時期,大多數的出版社,其實都是妥妥的虧損單位,此時跟醫院的性質差不多,都是差額撥款模式,還不是設計院那樣的自收自支模式。
出版社真正吃香,真正開始百花齊放,什麼單位都要搞個出版社撈錢的時代,那還是八五年之後的事兒了。
那麼巧,也就是在八五年左右,出版社大都變成了自收自支模式的單位,一切都是自負盈虧。
可能也正是因為出版社大都變成自收自支單位,壓力山大,後來的出版社才一門心思撈錢。
什麼擦邊球雜誌,什麼盜版錄音帶,都是那幫百花齊放的雜牌出版社搞的。
當然了,也正因為那段時間的混亂,所以進入九十年代以後,有關部門開始嚴查嚴打,一大批有問題的出版社被撤銷。
另外,還要說一個小知識。
那就是在八十年代,出版社並非全都是事業單位,國企也可以開出版社的。
只是大部分情況下,比如京城這樣的大城市,出版社才大多數是事業單位。
但在地方城市,尤其是一些依託企業而成立的小城市,比如青紅的出生地,當地出版社很多都是國企單位,是工廠的下屬單位。
在那些地方小城市裡,當地機關事業單位,遠不如當地國企牛逼,不光沒國企有錢,還沒國企有權。
所以紅光機械廠作為一家京城國企,申辦一家出版社,完全沒問題。
只不過,國企性質的出版社,此時就不是差額撥款模式了,政府不會撥款給這種形式的出版社,而是完全由承辦國企來負責出版社的開支。
但不管是事業單位模式的出版社,還是國企模式的出版社,都要受出版局監管。
所以,曹志強承包的紅光出版社,只是承辦單位是紅光機械廠,但還要受出版局的管理監督。
在李廠長的眼裡,出版社辦下來後,如果能承包出去,不用往裡投錢,就有人替他們養一批光拿錢不幹活,拿錢還特別多的老員工,那還求之不得呢。
哪怕為了能讓人養閒人,他不要管理費都行。
要知道,不管是原雜誌部的老周還是老錢,又或者是牛大姐。
那些人都是老資格老幹部,無論工齡還是級別都相當高,所以他們的工資也不少,平均每人每月得兩百塊錢。
平均每人兩百,六個人就是一千二,實際上超過了一千五。
這一千五,是每個月都要給的,一年算下來就是一萬八千元,真不是一筆小錢了!
還不算這些人的醫療報銷費呢,此時這些工廠幹部,醫療費都是全報銷的!
要是加上醫療費,這幾個老傢伙一年下來,起碼要花兩三萬!
這筆錢對紅光機械廠來講,本身就是一筆不小的負擔。
所以在李廠長看來,曹志強能承包一個雜誌社,養起老周這幫閒人,本就是替紅光機械廠幫大忙了,再跟人要管理費,那就有點缺德了,更別說曹志強身後還有大關係。
只是紅光機械廠畢竟是國企,什麼都要講規矩,不要管理費是不行的,組織上通不過,所以怎麼也得象徵性的要一點。
所以,李廠長才想讓曹志強選分成模式。
因為這樣一來,以後只要曹志強在帳面上做做手腳,年年搞個虧空,就不用交管理費了。
但曹志強偏偏不選這個,而是要選擇固定繳費模式。
原因很簡單,在曹志強看來,做假帳哪怕你做的再巧妙,也是有痕跡的,只要有人查,鐵定能查出來,而一旦查出來,那就不是補錢的問題,很有可能連執照都要被吊銷。
另外,做假帳也沒那麼容易被通過。
李廠長跟董書記都在的時候還好說,可如果換人了呢?
董書記如今五十六,李廠長也五十五了,都是快退休的年齡了。
一旦這倆人退休了,換了新領導上來,未必就那麼好說話。
而曹志強呢,對自己很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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