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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 承包出版社,三十年不變(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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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曹志強呢,對自己很有信心。

他很確信,在自己的帶領下,或者說在自己的系統外掛下,他的出版社一定會蒸蒸日常,成為一個恐怖的現金奶牛。

畢竟他這個出版社的經營範圍可是很廣,是一家綜合性出版社,不光可以出書出雜誌,還可以出音像製品。

也就是說,紅光出版社呢,不光可以出書出小說,還可以辦雜誌,辦報紙,甚至連音像製品都可以辦。

說白了,如今的出版社就是一個發行平台。

只要你有出版社的名號,你就可以名正言順的跟國內此時最大的出版物發行機構——郵局跟新華書店掛鉤。

換言之,沒有出版社的皮,此時的你,自己也可以私自印刷圖書去賣,或者私自錄製音像製品去賣。

但是這種沒有官方認證的私下行為,被有關部門查抄只是小問題,最大問題是沒法快速鋪貨,沒法擴大影響力。

因為你沒有出版資格,就沒法獲得郵局跟新華書店的鋪貨渠道,沒辦法把產品迅速發往全國去賣,只能在你當地城市小打小鬧。

你只有走郵局跟新華書店,你才能發行全國,獲得全國市場的青睞。

而且你有了正規出版號,發行的產品也沒人敢查抄你,賺取的利潤自然就更多。

還有一點,出版社因為是官方單位,此時在國內呢,也可以自己鋪路子。

比如說,出版社此時想要發行一本書,除了跟郵局以及新華書店合作,找他們幫忙鋪貨發行外。

也可以自己建立一個新的發行渠道,自己派人去各個城市建立分社跟倉庫,然後在當地僱人去各個小書商散書。

這就等於說,你可以自己建立一個屬於出版社的,單獨的發行渠道,類似快遞那種模式。

因為你是正規出版社,你這種派往各地搞發行渠道的方式,不會受到太多刁難,等於自己可以提前建立一個運輸網絡。

在這種模式下,你就不用跟郵局以及新華書店分成了,賺的利潤可以更多,當然開支也更多,總體來說,是不如跟郵局以及新華書店合作划算的。

但在曹志強眼裡,這是另外一個生財之路。

這是啥?這就是自己可以單獨建立一個分銷渠道啊!

一旦各個城市都有分社,以後隨隨便便都能轉行干別的。

而且有了分社,還可以在各地建立加盟連鎖性質的小書店,搞個書店連鎖,跟新華書店打擂台。

書店現在可不光是賣書,還可以賣報紙,買音像製品,買汽水瓜子跟小吃。

這是啥?

這就是一個全國連鎖的超市集團啊!

可以這麼說,一旦曹志強有了一個自己說了算的出版社,他就等於開了全國地圖,全國各地的市場對他來說,再也不是天塹,能做的事情不要太多。

所以,曹志強堅持要繳固定費,而且年限還定的很長。

最終,在曹志強跟李廠長的討價還價下,最終的承包協議就算簽訂了下來。

根據那份承包協議,紅光出版社由曹志強本人承包經營,承包權三十年,跟土地承包年限差不多。

三十年內,紅光出版社的一切經營活動,都由曹志強說了算,費用也都由曹志強承包。

期間呢,紅光機械廠,不得隨意插手出版社的具體經營跟人事管理,最多有個建議權。

也就是說,三十年內,紅光機械廠的財政權、人事權、行政權,都又曹志強一個人說了算。

當然,這個全部曹志強說了算,是相對的。

一些明顯違規的出版物,紅光機械廠是有權駁回的。

周懷恩社長的存在,主要就是起一個審核的作用。

在這三十年承包期內,紅光出版社每年都要給紅光機械廠上繳五千元的固定管理費。

好吧,這個固定管理費,原本李廠長只想要個一千塊錢意思意思。

還是曹志強覺得太不像話,也害怕難堵悠悠眾口,自己硬加到五千元一年。

五千元在這個時代,已經是一筆大數目了。

一個出版社每年固定給被承包方上繳五千,此時相信誰也說不出啥來,甚至可能很多人會想看曹志強笑話。

當然了,一年以後,相信很多人會後悔,因為到那個時候,五千塊真的就是灑灑水。

還有,三十年的期限,也是曹志強要求的,本來李廠長只想給一年期限。

當然,李廠長給一年期限也是好意,是怕曹志強頂不住,一年期限也好及時止損,到時候可以重新改合同。

可曹志強哪能放棄這個好機會,那必須是三十年啊。

本來曹志強還行搞個五十年,但一想這實在太過分,哪兒都說不過去,這才改成三十年。

三十年也夠了。

三十年後,那都2013年了,出版界估計早整改了,不可能還跟現在一樣亂。

到時候胳膊擰不過大腿,他這個合同到時候也擋不住大勢所趨,早晚要跟著整改的。

不過有這個合同,以後就算出版界大整改,他也能占得先機,好處還是不少的。

因為這份他跟紅光機械廠簽署的承包合同,是他跟國企法人之間的合同,對標的主體是紅光機械廠這個廠,而不是廠長本人,這就沒有了人亡政息的憂慮。

裡面還有一些看起來不起眼,但在曹志強看來很重要的補充條款。

比如說,紅光機械廠如果因為經營不善而倒閉,會自動歸屬機械廠的上級單位冶金部所有。

要是紅光機械廠被吞併或者跟其他單位合併整改,企業法人出現變更的話,那麼紅光出版社所有權自動歸屬新單位所有。

但不管紅光出版社到時候的所有權歸誰所有,三十年承包合同不變。

為了保證這份合同的權威性,在曹志強的強烈要求下,這份合同還去公證處做了公證,合同也做了備份存了檔,具備了很強的法律效力,一般人很難推翻。

一切的一切,都是為了未雨綢繆!

因為曹志強知道,如果出版社經營情況一般,甚至虧損,不會有人眼紅。

可如果紅光出版社以後日進斗金,鐵定有人眼紅,也鐵定有人想搞事情。

到那個時候,這份合同就是最有利的武器。

至於兩位大爺,還有董書記跟李廠長……

這些人現在是厲害,也確實能很好的保護曹志強,但他們的年齡都太大了。

三十年的時間,就算他們還能活著,到時候也早就退休了,未必還有那個保護曹志強的力量了。

因此,曹志強必須在一開始,就給自己多上點保險。

寧可多此一舉做無用功,也不能真出事兒的時候抓瞎。

「事情就是這麼個事情,情況就是這麼個情況!」

大概把紅光出版社的大概情況講明白後,曹志強先喝了口水,這才對聽的目瞪口呆的余德利繼續道:

「所以說,我現在不光拿到了出版社的牌照,我還跟我們廠簽署了一份承包合同,正式承包下了這個紅光出版社。

雖然這個出版社的所有權呢,不是我個人所有,但在此後的三十年內,這出版社就是我一個人說了算。

所以,船我已經有了,你說的船員,什麼時候到位啊?」

余德利剛要開口,曹志強忽然打斷道:「對了,差點忘了,我這也是正規的國企出版社,因為是國企下屬單位,所以也是有正規編制的。

雖然不多,目前只有三個機關編制,五個事業編制,但確實是有正規編制的。

而且我跟領導關係不錯,以後咱們的效益要是好的話,我還可以多花點錢,繼續跟上面申請編制。

所以,你不用擔心編制問題。」

余德利眉開眼笑的點點頭:「你要是這樣的話,那我這邊當然沒問題。」

頓了頓後,余德利道:「放心,現在這年頭,最缺的就是船,而不是人!

你船都有了,還怕招不來人?

給我三天時間,我保證把人給你帶來!」

曹志強微微一笑,舉起面前的紅酒杯:「那就預祝我們……」

剛說到這,一旁的餐桌邊忽然猛的站起一個中年男子,嚇了曹志強一跳,下意識就把目光看過去。

然後曹志強就發現,這人站起來後,就一直對著門口不斷擺手。

一邊擺手,他還一邊口中大聲呼喊:「佐藤先生,這裡,我們在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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