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 我們既生產藝人,也做藝人的搬運工(2/2)
要知道,佐田雅志進入中國的時候,正是國內開始改革開放的時期。
在那之前,外國人對華夏了解的很少,都認為華夏是一個神秘之地。
這就好比後世大家對於朝鮮的好奇一樣,因為那時候的朝鮮也很封閉。
另外,中國此時已經是十億人的規模了,人口數量世界第一,這對很多人看來,是個巨大的市場。
佐田雅志的父親是個中國通,佐田雅志受父親影響,想要來中國嘗鮮,在中國打響知名度,順便賺一筆,這是再正常不過的操作了。
這個想法也沒錯,但他來的太早了。
在八五年之前,國內娛樂業雖然是一片藍海,但也同樣十分保守。
最簡單的例子,就是國內此時還沒有專業的造星機構,且給藝人的報酬也是相當之低。
就如佐田雅志所說,此時在國內,你不管是開演唱會,還是出唱片,都沒有什麼分成一說,只有主辦單位給你一點獎金。
這點錢對很多國內人來說已經很不錯了,但對佐田雅志來講,根本就是杯水車薪。
所以在這個時期,一個日本人在中國開演唱會,出唱片,基本是沒啥錢途的,因為不會有相關的機構給你巨額報酬。
就算佐田雅志此時在國內名氣很大,但名氣大的基本都是他的歌,而不是他本人的名字。
比如之前姜昆的相聲,講的就是《男子漢宣言》這首翻唱歌,可裡面說起這首歌的原創,也只是說是一個日本歌手,壓根沒提佐田雅志的名字。
而實際上,佐田雅志這個名字,除了像余德利這樣的人外,真正能記住的人也很少。
原因倒不是佐田雅志是日本人,而是他在國內受到太多約束,沒辦法在國內保持熱度,也沒人捧他。
藝人這種東西,都是講究熱度的,這個時代也是一樣。
你如果不能時刻在老百姓面前刷存在感,大家很快就會把你忘掉,哪怕你唱的歌再好也一樣。
除非你的存在感很高,有了一票鐵粉,那才能有可能被大多數人記住。
可佐田雅志,很明顯做不到這點。
但是,你要說佐田雅志為愛發光,單純為了中日友好才來國內拍電影,開演唱會,那根本是扯淡。
佐田雅志要真這麼熱愛中國,他幹嘛不好好學中文?
沒錯,曹志強早就發現了,佐田雅志的中文特別的爛,他真的只會幾句簡單的問候語。
而大家都知道,如果一個人對另外一個國家很有好感,那學習對方的語言,是基礎中的基礎。
就好比後世國內那票曾經追韓流明星的小年輕,不都上趕著學韓語嗎?
同樣道理,佐田雅志的情況,也是這樣。
他其實只是一個機會主義者,想來中國淘金,可惜運氣不好,加上用錯了方法,結果才負債纍纍。
講真,如果對方不是間諜,只為了賺錢,拍毛的紀錄片啊。
你哪怕來國內翻拍一些霓虹國曾經很出名的電視劇也好啊。
比如那個正在霓虹熱映的北國之春,你改一改,在國內找人拍一下,去南方的海南島,搞個《南國之春》,再拿回霓虹播放,鐵定賺錢。
不過話又說回來,對方如果不是這麼倒霉,因此而落魄,也不會讓自己撿漏啊。
「佐田先生。」想到這裡的曹志強笑眯眯的道,「你的情況我大概了解了,其實呢,關於你這部紀錄片的版權問題,我是無能為力的,相信誰來了也沒用,畢竟國情如此。
但是,如果你只是想賺錢,想早點把你的債務還上,並且更近一層樓,賺很多很多的錢,我倒是有個辦法。」
「哦?」佐田雅志一聽這話,立刻就不困了,「什麼辦法?」
「我們雙方合作。」曹志強微笑道,「咱們合作開一家合資性質的音像公司,然後打著中日交流的旗號,專門做跨國性的娛樂生意。」
「這……」佐田雅志眨眨眼,一臉迷惑,「具體怎麼說?」
曹志強笑了笑:「很簡單啊,我是一家出版社的總經理,哪怕這個出版社還沒開業,但也快了。
那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掌管了一家出版社,就等於掌握了國內的圖書跟音像製品的發行渠道。
然後呢,我是這麼想的。
我先以出版社的名義,開一家獨資的藝人企劃經紀公司。
你在日本呢,也開一家藝人經濟公司。
然後呢,我們兩家公司合作,建立一個合作夥伴關係。
簡單來說,就是我們兩家分屬不同國家的藝人經濟公司,簽署一個國際合作協議。
協議的內容可以細談,大意嘛,就是互相在自己的國內,推廣對方國家的藝人。
這樣一來,像你們國家的山口百惠啊,中島美雪之類的,她們的歌曲,都可以授權給我們,再由我們,來把對方的歌曲,在大陸發行。
如果交給我們發行,我們可以跟他們進行分成制,也就是這裡的利潤,會跟對方進行一定比例的分成,這樣可以讓對方獲得大量的利潤。
同樣道理,作為對等原則,我們也會推出一批華人歌手的歌曲,交給你們的經紀公司,拿去日本發行。
也就是說,我們的公司,發行你們日本的藝人作品。
而你們的公司,發行我們華人的藝人作品,彼此進行一種合作共贏模式。
這種情況類似一種公平公正的對等貿易。
如此一來,你不再是一個單純的歌手藝人,而是一個經營藝人的公司,無論你推出日本藝人來我國發行,還是我國藝人通過你們在日本發行,你都能賺到一個中間費。
我相信,隨著你我兩國來往的日益頻繁,這種文藝界的互動也會越來越頻繁。
而我們,就是第一個做這門生意的人。
相信我,哪怕日後會有後來者跟風,但我們作為第一個做這門跨國藝人生意的公司,絕對會收穫最大利潤。
我們既生產藝人,也做藝人的搬運工。
反正不管是進還是出,都能撈到利潤,何樂而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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