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5 這真的是個誤會啊!(2/2)
一千套,按照一套八元錢算,那就是八千元啊,張前進現在一下子還拿不出這麼多錢。
但是,沉振華又說了,一個人不行,可以找人湊一湊,合夥做。
這下子,張前進心思活了過來,並很快跟沉振華約好了,說讓沉振華下班後別走,等他的好消息。
就這樣,離開新華書店的張前進,很快就去找了自己的上級,一個叫李有福的二道販子。
李有福雖然也是個二道販子,但他跟張前進又不一樣。
張前進只是個擺攤賣貨的低級二道販子,算是零售商。
而李有福,則已經脫離了個人擺攤的原始階段,成了一個更高一級的批發商。
也就是說,李有福平時不擺攤賣貨,而是專門從南方大批量的拉貨過來,再把貨分給一些擺攤的個體戶,他從中賺一個差價。
這樣一來,一些本地的小個體戶呢,不需要自己去南方倒貨,避免了旅途勞頓跟被人抓的風險,只需要去他家進貨就行了。
因為這年頭沒有私人企業,所以李有福的買賣就算做大了,成了個二級批發商,但就身份來講,他依舊是個個體戶,只有個體戶的執照。
張前進呢,平時都是去李有福那邊進貨,從這個角度看,李有福算是張前進的上級供應商了。
這個張前進找到李有福之後,本來只是想跟他合夥,湊夠五千套,然後賺一筆大的。
畢竟李有福雖然算是批發商了,但他的身家也就那樣,充其量也就是個十萬元戶,但現金卻沒那麼多。
所以,張前進打算傾家蕩產,跟李有福合作,吃下五千套,再多就夠嗆了。
其實五千套已經很可以了,畢竟一套書的進價只有八元,哪怕十元定價往外賣,也能一次賺一萬元,很可以了。
甚至是,李有福是批發商,他只需要以十元錢的價格批發出去,很容易就能回籠資金。
畢竟《江湖行》這套書現在是真的火,市場上完全是供不應求,根本不愁賣。
就算京城飽和了,那不是還有外地嘛。
比如拉去天津賣,那應該就很不錯。
張前進都打聽過了,這套書上市沒多久,總共還不到一周的時間。
不到一周的時間,京城本地就到了一書難求的地步,那要是在外地城市,肯定同樣火。
所以這書,絕對不愁賣。
難得有這個用低價私下購書的渠道,過了這個村,就沒這個店了。
李有福也很贊同這點,畢竟《江湖行》這套書火不火,他也是十分清楚的。
於是乎,李有福就跟著張前進,重新去了新華書店,私下見到了沉振華。
那個時候呢,曹志強其實也在,當時他正在書店門口的汽車隊裡,跟人一起現場售書。
只是那時候呢,曹志強一直在以身作則的在後面忙著搬貨收錢,忙的跟什麼似的,自然也就沒在意沉振華去做啥。
畢竟十輛車,十支隊伍呢。
當時那麼多人,場面那麼亂,後車的曹志強,根本看不清前車的沉振華在做啥。
張前進跟李有福來到現場,看到現場的汽車隊路邊售書的情況呢,也很是震驚。
而他倆看到沉振華也在一輛車上負責賣書收錢,甚至還能指揮其他人的時候,立刻就信了他。
於是,等到售書結束,很快就有一群人找到沉振華,其中就有張前進跟李有福。
之所以是一群人,當然是因為沉振華當時並不是只找了張前進一個人聊這事兒,他其實找了好多他認出來的二道販子,都私下聊過這事兒。
只是那些人呢,論身家,沒有一個比李有福有錢的,且還有幾個算是李有福的熟人。
於是乎,李有福做東,大家一起請沉振華吃飯,具體商量批發圖書的事兒。
對了,當時一起吃飯的人,不光有沉振華,還有一個印刷所倉庫的庫管主任。
這個庫管主任,是沉振華強行拉著一起去的,為的是給那群人一個定心丸。
然而,在吃飯吃到一半,並且情況也知道的差不多的時候,李有福偷偷拉張前進出去,說他有了個新法子。
按照李有福的說法,他們這群人加起來,一次性也買不了多少書,一萬套都吃不下。
那個沉振華呢,也只說自己有關係,能從倉庫里,把那些新書,以殘次品的名義賣給他們。
他的證明呢,就是那個管倉庫的庫管主任的親自背書。
說簡單點,李有福覺得,沉振華說的這筆買賣,其實是一種監守自盜行為。
這種買賣本身就見不得光,所以要麼不做,要做就一次做個大的,要在最短的時間裡,賺到最多的錢。
但這事兒不能太多人參與,最好就他倆人知道,他倆人干。
於是,計議已定的李有福跟張前進回去後,就一個勁兒的給沉振華跟那個庫管主任灌酒,很快就把那倆人給灌醉。
接下來,李有福跟張前進,就藉口沉振華喝醉了,讓其他人明天晚上再來具體談,還說吃飯結帳,以及今晚送沉振華回去的任務就交給他了。
等其他二道販子走了,李有福跟張前進,就一人扶著一人,把醉醺醺的沉振華與那個庫管主任,都帶去附近的一個招待所住了下來。
來到招待所住下後,李有福掏出他提前寫好的提貨條子,要沉振華跟那個庫管主任都在上面簽字。
那個提貨條子本身沒啥問題,只是數字有點問題。
上面的數字,是四千套,只不過不是大寫數字,而是用阿拉伯數字寫的4000。
由於沉振華喝的醉醺醺,加上
再然後,李有福從一個車販子那裡,租來三輛五十鈴,還招了一批什麼都不知道的手下。
第二天一早,天還沒亮的時候,李有福親自登門,然後用涼毛巾,強行把沉振華跟那個庫管主任弄醒。
緊接著,李有福拿出一張他提前寫好的提貨條,要沉振華跟那個庫管主任都在上面簽字。
那個提貨條子本身沒啥問題,只是數字有點問題。
上面的數字,是四千套,只不過不是大寫數字,而是用阿拉伯數字寫的4000。
由於沉振華跟那個庫管主任都是宿醉剛醒,腦子還不太清醒,加上李有福還直接拿出了一大筆定金,也就是一萬六千元。
人家直接給了錢,合同看起來也沒啥問題,沉振華又身體不適,確實不適合跟車,加上李有福本人還陪著他們,只是讓張前進去提貨,於是就跟那個庫管人員一起簽了字。
接下來,李有福本人負責伺候,或者說監視沉振華跟那個庫管主任,張前進則拿著提貨單子出去後,立刻在4000後面加了個零,從4000套,變成了40000套。
再然後,張前進帶著人,開著三輛卡車,就過來拉貨了。
也就是說,從頭到尾,李有福只付出了一萬六千元的定金,外加吃飯錢跟住酒店錢,當然還有租車錢以及招人的錢,就可以輕鬆從紅光機械廠的印刷所倉庫,拉出四萬套圖書,等於是八萬本。
算算價值,哪怕以定價來算,四萬套就是四十萬啊!
如果是李有福自己的家產,絕對拿不出十六萬的定金,但用了這麼一個添加數字的小計策,就可以用一萬六千元的小錢,弄出價值四十萬的貨。
這一來一去,簡直血賺啊,跟空手套白狼也差不了多少了。
當然,李有福並不是想白拿這批貨而不給錢。
他是想先把貨拉出來賣,等賣了錢之後,再按照說好的批發價,把錢交給沉振華。
而且有了這麼一遭後,沉振華跟那個庫管主任,也算是被拉下水,等於都有了把柄在李有福手裡。
今後,只要把這事兒拿捏住,沉振華這些人,就只能跟李有福同流合污,加大私下賣書的力度不說,說不定還能在價格上壓的更低。
甚至是,如果能擴大規模,買通印刷所的人,加大印刷量,那賺的就更多了。
簡而言之,這就是一個空手套白狼的法子,要的就是膽大心細,以快打慢,打對方一個疏忽大意,以及打一個時間差。
只要這筆空手套白狼的生意能成,藉此賺到這一大桶金,今後是進是退,是繼續還是抽身,都遊刃有餘。
李有福認定,這件事本身就不正規,屬於違規操作,相關人等就算發現被人拉走了貨,也絕對不敢聲張,更不可能報警。
至少短期內不可能。
沉振華最多是個馬前卒,背後肯定還有人。
因此,沉振華一旦被拖下水,為了怕擔責任,肯定不敢聲張,至少不敢立刻上報,更別說報警了。
就算沉振華背後還有大人物,可只要李有福他們散貨快,回款快,並及時把貨款打給沉振華,讓沉振華能夠交差。
這樣一來,沉振華背後的人,別說不一定知道這裡面的貓膩,就算知道了,也說不上什麼。
一切的一切,都被李有福算計到,看起來是天衣無縫。
而且為了以防意外,李有福還沒有親自去拉貨,而是去看住沉振華跟那個庫管主任,只讓張前進自己帶人去拉貨。
如此一來,萬一出事兒,在外的李有福也可以隨時抽身跑路,立刻撇清關係,不會有任何問題。
「事情就是這樣!」張前進最後苦著臉道,「我們只是想趁機先多拿點貨,等賣了錢之後,再把錢還上,並不是想賴帳,更不是想偷盜,所以,這真的是個誤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