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8章 實事求是(2/2)
張斐立刻道:「那些嚼舌根子的,就是引發此問題的關鍵所在。」
「是是嗎?」
趙頊有些詫異。
他自己都認為,自己才是引發問題的關鍵所在。
這鍋也能甩?
張斐道:「有些時候,一些官員是出於政治考慮,才去違法的,為得其實是國家和君主的利益,但多數時候,這種事它又是不能說出口的。
我在翻閱相關案例時,發現就是因為大家又都不便明言,導致一件很簡單的案子,就變得異常複雜,甚至逼得陛下直接下敕令,去替代律法,故而才有這麼多非常矛盾的判例、敕令。
但陛下貴為天子,掌控生殺大權,這個赦免權就是理所當然的,無可爭議的,為什麼不直接說清楚,弄得這麼複雜,法律都變得一團糟。
又比如說,許多案件,大家都不知道怎麼判,交給陛下來做最後定奪,可陛下判完之後,他們又不滿意,這叫個什麼事啊!
此外,陛下如果赦免一個有罪之人,那定是有陛下的理由,因為犯罪到底是損害國家和陛下自己的利益,陛下也不可能隨便去赦免罪人,這其實是利大於弊啊!」
趙頊聽罷,覺得這廝說得無比有道理,就是這麼回事,遮遮掩掩幹嘛,弄得大家都不開心,嘴上卻道:「話雖如此,但那些宰相是肯定不會答應的。」
張斐道:「陛下放心,我會去說服他們。」
趙頊道:「你能說服嗎?」
張斐點點頭道:「能。因為他們也沒有更好的辦法,來解決這個問題。」
你既然這麼自信,那趙頊當然也願意啊!
因為目前皇帝也不是一言九鼎,尤其是在司法方面,這一幫士大夫,都看得很緊,他的敕令是經常被駁回,最終逼得雙方都得妥協。
將這事情說清楚,他在面對很多棘手問題上,就輕鬆的多啊!
趙頊又問道:「那朕該怎麼做?」
張斐道:「陛下可以先讓立法會拿出一份具體方案來,如果其中不明確陛下的赦免權,陛下就不要給過。」
趙頊點點頭,「好吧,那就依你的意思。」
他當然是樂享其成。
於是趙頊就讓富弼帶著人,先修修看,然後咱們再討論討論。
富弼一聽這話,心裡當然是非常清楚,這份法案必須得讓皇帝滿意,才有可能通過的。
但只要將整合這些敕令、律例,皇帝是不可能滿意的,這是在限制皇帝的權力啊。
如果皇帝都不能掌控官員的生殺大權,那還搞個屁啊!
但富弼也不慌,這都是你張斐弄出來的,你得來收拾這個殘局,於是他將趙抃、馮京、司馬光、以及許遵、張斐請來,咱們幾個先合計一下,這事該怎麼辦。
在坐的人,心裡都清楚,問得就是張斐,因為他們都沒有辦法來解決這個問題。
總不能在宋刑統上寫明,皇帝必須遵守律法。
那就是在找死啊!
「各位為何都不說話?」
坐在末端的張斐小心翼翼道。
眾人沒好氣地看著張斐,不就是在等你小子發言嗎?
富弼問道:「張檢控有何高見?」
「哦,我可沒有什麼高見。」
張斐道:「下官下官只是認為,這對於各位而言,應該不是一個什麼大難題吧。為什麼都都不說話。」
說到後面,他聲音漸漸變小,這廝的演技,向來在線。
司馬光納悶道:「你小子是真不明白,還是在這裡裝不明白?」
「當然是真不明白。」
張斐委屈道。
司馬光道:「你我且問你,你事先沒有看過那些敕令嗎?」
張斐點點頭道:「看過呀。」
司馬光道:「那你還不明白?」
敕令是誰下的,就是皇帝下的,要是修了這法,那不等於將皇帝的敕令給修沒了,立法會有這權力嗎?
張斐頓時恍然大悟:「哦,原來諸位是在考慮這事啊。」
司馬光很是無語道:「那你以為我們是在考慮什麼事?」
張斐訕訕道:「我以為各位在考慮該如何整合那些敕令、律法,那種事我就不是非常擅長,其實我也不大清楚,該定多重的刑罰才比較合適。」
這倒是一句大實話,此時的民情跟後世不一樣,刑罰輕重,他是真有些拿捏不准。
富弼道:「這些倒不是很難,關鍵就是那些敕令的問題。」
他們不好明說,只能拿「敕令」來做替代。
「這很簡單啊!」
張斐笑呵呵道。
馮京、趙抃他們都驚訝地看著張斐。
這很簡單?
難道他真是天才?
張斐點點頭道:「對啊!官家掌控生殺大權,無可爭議,直接就寫明官家有赦免權,不就皆大歡喜了嗎?」
「???」
大家被張斐的這個主意給驚呆了。
過得半響,司馬光怒斥道:「你在胡說八道甚麼,要是官家可以隨意赦免犯人,那還要律法作甚。」
富弼也是驚訝地看著張斐。
他沒有想到會是這麼個主意。
要知道在這一點上,士大夫與皇帝一直在鬥爭中,即便皇帝勝,多半也都是慘勝。
結果你小子直接來個赦免。
那怎麼可以。
張斐道:「怎麼也比現在要好啊!」
「好在哪裡?」
司馬光問道。
張斐道:「我最近查閱過所有的敕令和判例,中間但凡有爭執的,多半都是無罪,但事實上又是有罪的,導致罪不是罪。所以司馬學士之前那句話,用在這裡是合適的,這麼操作,確實是無法可言。
但赦免可不一樣,因為在赦免之前,是經過警署的偵查,檢察院的起訴,皇庭的判決,已經判定他是有罪的。
司法發揮完作用,至於最終的結果,官家可以赦免,也可以不赦免,無論赦免與否,司法都是判定他有罪的。這不比之前好嗎?」
靜!
屋內突然就安靜了下來。
每個人都陷入思考中。
為什麼皇帝要用敕令,就是要伸張皇權,將無罪變有罪,將有罪變無罪,簡單來說,皇帝就是要操作律法,蘇日安士大夫也在想盡辦法,限制皇帝的敕令。
但始終無法做到完全限制,最終就是通過博弈來決出勝負。
在這這過程中,其實法律就消失了,就成了一個理由,而沒有發揮作用。
這跟赦免權看似一樣,但其實完全不一樣,因為有罪的人才需要赦免,為什麼會有罪,就是司法判定他有罪,發揮完作用。
皇帝可以動用權威,保住這個人,但不能修改律法。
基於這一點,立法會就可以整合所有的條例、敕令。不要搞什麼敕令,直接免除,大家都是明白人,不要搞偽君子那一套。
「不對不對!」
司馬光道:「司法是為求公正,公平,懲罰那些有罪之人,要是官家可以隨意赦免,怎麼可以說司法發揮了作用。」
張斐雙手一攤道:「但這就是制度,天子就是掌握生殺大權,這是事實,我們身為司法官員,不能掩耳盜鈴,要實事求是。
如果不這麼做,那這個問題就是無解的,就沒有辦法去整合條例,那麼皇庭、檢察院就不能做到依法審判,依法起訴。
到時就變成,不是官家說了算,就是公檢法說了算,那律法有沒有都無所謂啊。
哪怕是權衡利弊,官家也不可能赦免每一個罪人,只是一小部分人而已,大部分人就能夠得到一個公正的審判。
如今僵在這裡,對國家,對君主,對百姓,對你我有何好處嗎?」
眾人無言以對。
有能耐,你倒是讓律法凌駕於皇帝頭上,要是做不到,為什麼不承認,弄得這模模糊糊,法不是法,意義何在。
對誰都沒有好處。
也就享受一下嘴炮正義。
富弼突然點點頭道:「張檢控言之有理,這是唯一的解法,除非不對此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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