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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零四章 撲買稅(下)(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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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肯定是怕的。

但問題是,大庭長特麼也是官啊!

而現在管事的就是大庭長啊!

那些撲戶事先就想去找官府商量對策,但是官府根本不搭理他們,但如果他們將這些罪名全部承擔下來,那他們可能就完了呀!

但如果通過珥筆的辯護,來解決這個問題,那他們就可以依仗皇庭和司法,去避免遭到官府的報復。

兩害相權取其輕,他們也是被逼無奈,才選擇採納李敏的建議。

畢竟現在河中府也不是官府一家獨大,這麼做還是一線生機。

隨後一個個原告接連出庭,無一例外,全都是指責那些撲戶僱傭的潑皮無賴,濫收稅,濫用暴力,給他們造成很大的損失,情況都是相差無幾。

而李敏則是不厭其煩地將責任全部轉移到官府頭上,真的是一點情面都不給。

如此反覆,那院外的百姓,都已經噓得直喘氣、

但他們的情緒已經被李敏轉移到官府頭上,這官府才是萬惡之源。

這真是上樑不正下樑歪啊。

官府自己就那德行,在收稅過程中,也是想盡辦法盤剝百姓,反正各種手段是層出不窮,你說那些撲戶還能遵守依法收稅嗎?

根本不可能。

這上有所好,下必甚焉,他們只會採取更加極端的手段。

非首腦地官員們現在也已經躺平,經過上回他們與鄉紳互扒底褲,對此也已經漸漸習慣,你們愛怎麼說怎麼說,我們該怎麼做還是怎麼做。

就是這麼簡單。

第一回大家還是有些要臉面,第二回就相對輕鬆自在多了。

關鍵,對方的控訴目標是官府,而不是針對某一個官員。

但如果從雙方的訴訟狀來說,其實這場官司與官府是毫無關係的,但這一番問下來,卻處處充斥著官府的身影,反正被告方幾乎將所有責任全部推給官府。

你說我的當事人多收稅,問題是官府也是這麼收的,各種折算、支移,我不根據官府的來算,難道自創稅法嗎?

這要不找官員來問問,只怕這官司都審不下去。

但控辯雙方的珥筆,都不主動要求傳官員出來問話。

這范鎮雖然當珥筆不久,但他是當了幾十年的官,可是非常老練的,既然他告得是撲戶,他肯定就是盯著那些撲戶,到底官府並未對他的當事人造成直接的傷害,如果他傳官員上來問話,不但會節外生枝,會令整場官司都變得非常複雜,也會令他訴訟,變得雜亂無章,觀眾都會納悶,伱到底在告誰?

同時還會讓人猜忌他的意圖,是不是項莊舞劍,意在沛公。

但他對於李敏他們將責任轉移給官府,也從不提出任何質疑,不管李敏怎麼轉移,因為李敏只是轉移,並不進行反駁,這責任總是在那邊,雙方看似是針鋒相對,但其實是其樂融融。

而對於李敏而言,他們是有足夠的證據將責任推給官府,官府屁股上那一堆屎,誰還看不見麼,那麼不傳官員上來問話,對他其實是非常有利的,至少官府就沒有反駁的機會。

既然原告都不傳,那他就更加不會傳了。

張斐是非常清楚雙方的心思,但對於他而言,要不傳一名官員上來問問情況,他這判決就沒法判,於是他主動傳一名官員上庭來。

這官員名叫李思文,是一個監當官,這種監當官屬於財政最底層的事務官,多半還都是差遣官。

根據宋朝的制度而言,這種差遣官是有權力的官員,但是由於他們是屬最底層的,幹得全都是一些髒活累活,是比較低賤的,也就比吏好一點,這一般科舉出身官員,是不願意當這官,導致很多監當官都是從外面雇來,或者是將吏升上來,這裡面也是魚龍混雜,

但他們也是掌管事務最多的官員,這州縣內所有稅收、庫藏、雜作、專賣全都是他們在管。

他們也就構成了北宋最為龐大的財、稅官僚隊伍。

而這李思文,就是專管撲買場的監當官。

「本庭長今日傳李監務出庭,主要是了解清楚,官府這個撲買稅制度。」

張斐是非常認真地問問道:「李監務可否說說,為什麼官府會將一些墟市的商稅,甚至一些鄉村兩稅拿出來撲買?」

李思文回答道:「這因為是那些地方都非常偏遠,官府暫無人力,在當地建立監務來徵稅,就只能採取這種方式來進行徵稅,而且對付官府而言,這是既省錢,又省力,一舉兩得的辦法。」

張斐又問道:「那麼官府是採取通過怎樣撲買方式,將這些稅賣出去?」

李思文回答道:「我們監務是採取實封投狀法,也就是撲戶將自己的價錢寫於狀內,然後封口上交,以價高者得。」

張斐稍稍點頭,繼續問道:「在競價之前,官府是否會給出一個底價?」

李思文點點頭道:「一般是會的。」

張斐問道:「那不知官府是如何計算這底價的,就比如說這撲買稅。」

李思文突然謹慎地瞧了眼張斐,思忖一會兒,才回答道:「官府是根據當地往年的稅收,以及當地的戶口數、田畝稅來進行評估,最終給出一個底價。」

張斐稍稍點頭,道:「本庭長假設某墟市往後的稅收在一百貫,那麼一般官府又會給出多少的底價?」

這個問題一出,四小金剛、許芷倩、蘇轍他們的目光全都集中在李思文身上。

李思文又認真思索一會兒,「這是不一定的,大概是在八十貫到一百貫之間。」

一些官員聞言,當即面露鬱悶之色。

張斐道:「也就是說,對於撲戶而言,其中利潤是在0到二十貫之間?」

「話也不能這麼說。」

李思文搖搖頭道:「因為被官府撲買的商稅,一般對於官府而言,都是很難去收的,故此往年收上來的稅,也並不是足額的稅。

此外,承買下來的撲戶,且是可以分期支付的,而且他們連續承買某一墟市的商稅,官府往往在第二年還都會給予他們優惠,適當降低價錢,他們都是有利可圖的。」

那四小金剛聽罷,不禁眼神交流了一番,好似都在說,這人是高手啊!

其實他們這些監當官,遠比韋應方他們要難應付的多,因為他們是身經百戰,天天就處理各種麻煩事,是能夠從容不迫的應對各種情況。

韋應方他們就只是看著狠,但要從他們嘴裡找到破綻,是相對容易許多。

張斐的這個問題其實是個陷阱,如果說稅是一百貫,你又以一百貫的價錢撲買,那麼商人要賺錢,這中間就必須要產生額外的利潤,那麼必然也是百姓來承擔。

但他回答非常好,這一百貫不一定是足額稅,因為這些撲買稅,都是非常難收,要是好收的話,官府也不會拿出來撲買。

既然官府收到不是足額稅,那你要收到足額的稅,撲戶就是有得賺。

但這是不確定的。

張斐又問道:「適才李監務說到如果連續兩年承買,那麼官府會給予優惠。關於這連續承買,是否有強制性?」

「一般來說是不具有強制性。」

李思文道:「但是承買者若不想繼續承買,必須每年的十月遞交申請,官府才有準備去將此稅拿去繼續撲買,如果逾期的話,官府也會給予通融,只要有人願意接手,還是可以轉讓的,但是沒有人願意接手的話,官府會要求原承買者,繼續承買一年。」

李敏聽罷,不禁向助手問道:「是這麼回事嗎?」

那助手立刻道:「是有這個規定,但是你要去申請的話,又要經過重重審查,官府可能會派人跟你交涉,也有可能不搭理你,這拖著拖著你就逾期了,這官字兩個口,咱們怎麼說得過他們。」

這北宋的官員,都是懂法的,因為必修課,他們不會明目張胆的去違法,他們會懂得去規避律法,設置於設計一些規則,去盤剝百姓和富戶。

規定是十月申請,但問題是你的申請要達到監當官這裡,才能算數,其實就是給官府一個機會,逼著撲戶繼續承買,如果沒有傻缺接盤的話。

而張斐對此也表示疑惑,問道:「不知這申請期限是基於何理由?」

李思文道:「關於撲買稅的坊場多半都是放在每年的十一月進行,故此撲戶最晚十月必須遞交申請,我們才能將此稅又放在十一月進行撲買。一旦過了十一月,十二月大家就準備過年,只能拖到明年,但到那時候,是很難立刻找到承買者的。」

「原來是這麼回事。」張斐點點頭,又繼續問道:「那不知官府可有規定,他們最多能夠收多少稅錢上來?」

「沒有。」

李思文道:「撲買稅主要集中在墟市的商稅,但是商稅是不定的,我們沒法去規定,雖然其中也有少數的農稅,但這農稅也是不定的,比如說在天災之下,朝廷會給予適當的減免,亦或者朝廷會突然赦免一些人的稅,這都是沒法規定具體數額。

但是每個人都必須守法,我們已經在契約中寫明多少戶,亦或者哪個墟市的稅,這個稅自然就要遵從稅法,這一點應該是不需要寫到契約中去的。」

張斐又問道:「那如果撲戶少收上來稅,官府會給予補助,亦或者支持嗎?」

李思文搖搖頭道:「不會。民間撲買也都不會這麼做。」

張斐點點頭,又繼續問道:「那如果撲戶在收稅過程中,存有暴力繳稅的行為,官府又會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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