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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4章 違法不是犯法的理由(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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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斐與以往一樣,坐在銅鏡前閉目養神,任由高文茵擺弄。

「好了!」

高文茵撫平衣襟上的皺子後,然後往後一退,仔細打量了下。

張斐突然伸手,攬住高文茵的腰肢,又將她摟至身前來,笑吟吟地問道:「夫人是覺得我穿這身比較帥,還是那衙前役的制服比較帥。」

高文茵雖然已經習慣了張斐的摟抱,但還是不免嬌羞地將身子微微後仰,抿著唇,嘴角兩邊露出兩個小梨渦,「看著,還是這身比較好看。」

話說到此,她突然抬眸瞧了眼張斐,輕咬朱唇,低聲道:「以前每當三郎要打官司,我總是覺得不安,可是如今看來,還是打官司更令人放心。」

張斐問道:「夫人的這種不安,是不是越來越強烈。」

高文茵小雞啄米般的直點頭,「三郎如何知曉?」

張斐只是笑了笑,沒有答這話,「我們出去吧,待會芷倩就發脾氣了。」

「哦。」

高文茵點了下頭,但眼中卻閃爍著一絲困惑,偷偷瞄了眼張斐,凝眉思索著,漸漸的,一抹紅暈從脖頸蔓延至臉上。

來到大堂,果不其然,許芷倩揪著張斐是一頓嘮叨。

一個男人,比女人還要愛美。

可真是讓人不理解。

如往常一樣,在許芷倩的嘮叨聲中,二人上得馬車,趕往司錄司。

而此時,司錄司已是人滿為患,每回張斐打官司,都是萬眾矚目。

但不是說人人都非常喜歡看張斐爭訟,只不過這小子每回打官司,都是打在他們的敏感處,令他們瘙癢難耐,坐立不安。

但司錄司可沒有開封府那條件,雖然來得也都是一些朝中大員,但能坐的地方很少,只能在廊道上坐著,不過好在天公作美,這秋日的陽光非常和煦。

大臣們也就都站在沙土地上曬太陽閒聊。

御史李展突然來到司馬光他們這邊,問道:「諸位大學士,你們認為,這場官司會不會又是總警署的一個陰謀?」

司馬光心裡咯噔一下,不露聲色地問道:「李御史此話怎講?」

李展道:「上回他們不就是借著糞便,弄出那車牌來麼?這回他們會不會是想借這起意外,又要徵收侵街稅?」

心虛的司馬光捋了捋鬍鬚,看向其他人。

呂公著道:「這不大可能,我聽聞總警署那邊曾多次要求與春風十里和解,並且願意賠償,是春風十里不答應,這才鬧上公堂,這不像似故意設計的。」

李展道:「但是他們也有可能借題發揮?」

王安石笑道:「我怎麼聽出一些做賊心虛的意味。」

李展一瞧王安石,哼道:「一直以來,我與王學士一樣,都是租房住,這侵街行為與我何干,我為何要做賊心虛。只不過我認為很多侵街行為,那是情有可原的,咱汴梁寸土寸金,百姓居住困難,多挪一寸土地出來,也是沒有辦法之事,我大宋素以仁政治國,理應考慮到侵街行為背後的原因,而不應該將目光只放在斂財上面。」

王安石鄙視了李展一眼,「我又沒說你,你急什麼。」

他哪能不知,李展就是來試探的,政事堂到底有沒有整頓侵街的想法。

沒有的話,那就無所謂。

就怕他們動了這心思。

司馬光也不好表露態度,因為他知道,下一步就是要整頓侵街行為。

正當這時,只聽得一聲吆喝。

「升堂。」

「開始了!」

司馬光趕緊道:「諸位請。」

「請。」

這司錄司可沒有開封府那麼多講究,而且這到底只是一樁小官司,也不能因為嘉賓多,就給一個大陣仗。

呂嘉問與一干司理、司法坐下之後,雙方珥筆便上得堂來,行得一禮,便入座,沒有過多的講究。

王安石呵呵笑道:「倒還別說,以前看張斐這身裝扮,真是彆扭,如今看來,還是這身比較適合他啊!」

這話還真引起不少共鳴。

最近張斐是鮮有上堂,再看到張斐身著綠袍,反而大家有些感觸。

比起張斐來,這司錄司更是李磊的主戰場,他在這裡勝率非常不錯,他先站起身來,「首先,我要說明的是,對方的起訴純粹是在故弄玄虛,混淆視聽,誤導司錄司的審理。

且不說春風十里是否存在違規,哪怕是真的存在,也不能減輕巡警謝輝的責任,依據我朝交通法規,巡警謝輝理應負全部責任。」

說著,他看了一下文案,「在嘉佑四年,當時權知開封府包公,曾審理過一樁快馬踐踏莊稼案,當時包公在審理此案期間,就曾查到那塊田地乃是被侵占的官田,是存有違規行為的,但是最終包公仍舊判定踐踏莊稼者違法,騎馬者不但要足額賠償田主,還受到苔刑五十。

而諸如此類的案例,是多不勝數,我這裡準備了十份,還請呂司錄過目。」

圍觀的大臣們,皆是稍稍點頭。

這就是兩回事。

不能說他違規,你就不違法。

這沒道理。

蘇軾低聲向身旁的范純仁問道:「范先生怎麼看?」

范純仁撫須嘆道:「我也覺得這不能混為一談。」

蘇軾皺了下眉頭。

之前張斐就跟提過這個問題,他回去也認真思考過,但也未找到合理的理由來控訴。

他漸漸明白,這爭訟深得很,真的沒有想像中的那麼簡單。

呂嘉問道:「呈上。」

許芷倩見罷,低聲道:「他們進步真是不小啊!竟然想到利用這一點來避開違規行為,還準備了這麼多案例。」

張斐笑道:「這本就是事實,違法從來就不是犯法的理由,可惜這交通意外打得是實況,而不是法理。」

呂嘉問看過之後,點點頭,又看向張斐。

張斐站起身來,風輕雲淡地笑道:「類似的案件,只能作為佐證,絕不能一概而論,雖說案情可能大同小異,但是在律法上是不允許存有小異得,還得根據此案的經過來判斷。我希望傳認證目擊證人劉同上堂作證。」

李磊聽罷,不禁皺眉道:「看來他並不想就此問題上,與我們糾纏。」

「不可能。」

李國忠搖搖頭道:「如果撇開侵街違規,那定是他們的過失。」

這一章純屬操作失誤,四點半就寫晚了,我以為我定時了,就出門買東西去,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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