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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二十八章 文武與法(終)(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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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才還在為張斐判決叫好的鄭獬,這回是徹底懵逼了。

張斐環視一眼,朗聲道:「這番話不僅僅是對陸知府說得,也是跟在坐的各位說得,你們要記住一點,當面對外敵時,無論之前發生了什麼事,都應該以共同禦敵為先。因為這將涉及到國家和君主的根本利益,如果查明有消極應對,亦或者置之不理,很抱歉,無論你受到再大的委屈,你都將會受到嚴格的懲罰。

不過我也要再說明一點,我不是要求陸知府必須前去救援,而是要以禦敵為先,至於怎麼應對,皇庭是無權干預,但如果上得皇庭,你就必須要給一個合理的理由,也許不是對的,但必須要讓人信服。

而在此事中,陸知府有一點做的非常好,就是他立刻有書信朝廷,講明此事。在此,我建議各位今後若遇到此類事情,也都應該向陸知府學習,無論是文官,還是武將,只要有外敵來犯,先要以禦敵為先,並且立刻書信朝廷,講明部下或者上司所犯之問題。

等到戰事結束後,皇庭自會針對此事進行審理,而這在庭上,這將對你們會有著莫大的幫助,本庭長也不建議你們選擇其它任何一種方式。」

這時,下面有一人起身憤怒地質問道:「你這是在教我們做事嗎?此乃軍政,你憑什麼干預。」

張斐搖頭道:「我不是在教你們做事,皇庭也無權干預軍政,我只是在給你們的建議,你們可以不聽,不予理會。只不過,假設有朝一日,你們不幸坐在這庭上,那就不是軍政,而是司法,在那時候,我的這個建議就會變得至關重要。」

蔡卞他們也都是一臉微笑地看著他們。

簡單來說,你別來啊!你來了的話,那可能就為時已晚。

下面不少人心想,要是可以的話,誰想來啊!

但他們也沒法反駁,人家都說了,你可以不聽,你現在就可以起身走人,誰也沒攔著你。

也並沒有人走,這個建議也都默默記住了。

目前誰也不清楚這軍事皇庭的前景,但從此案來看,還是很強勢的,韓琦大老遠都得派兒子過來作證。

張斐又看向陸詵,「陸知府,你做得其實已經是非常好了,但其實你可以做得更好一些,尤其是在敵軍來犯之時,無論如何,這事情已經發生,我知道陸知府也有大局著想,避免與西夏開戰。

但是根據韓相公和郭相公他們供詞來看,在當時,如果你想要避免與西夏開戰,第一步就是擋住敵人,一旦戰敗,那就不是你願不願意的問題。

而且,如果種將軍和折將軍兵敗,延州將會岌岌可危,而在這一點上,你並沒有做到深謀遠慮,盡忠職守,只是比較幸運而已,官家當初對你的指控,也就是沒有考慮你的幸運。」

一生清廉正直的陸詵,此時臉紅的就如昭陽一般。

他會較真,但不會說謊,捫心自問,他當時只是憤怒,以及擔憂會跟西夏打起來,還真沒有怎麼顧忌前線戰事。

張斐又抬目四顧,又道:「我之所以給各位這個建議,因為我們皇庭也就是這麼做的,而且效果還不錯。」

說著,他指著旁邊幾個庭錄員,「這幾位辛苦的庭錄員,一位是官家派來的,一位是審刑院派來的,還有一位政事堂派來的。」

什麼?

這幾個庭錄員這麼有來頭嗎?

大家不禁側目看向那幾名庭錄員,頓時為張斐覺得委屈。

試問哪個官員能有你這般殊榮,皇帝、政事堂、審刑院同時派人監督。

大哥,你是穩的。

小弟甘拜下風。

而如蔡延慶、王韶這些老狐狸,則是對張斐另眼相待,皇帝、宰相一塊監督,那他的權力得有多大。

要只是一個知府,皇帝還會這麼幹嗎?

「關於陸知府的判決,就到這裡。接下來就是關於對種諤種副使的判決。」

種諤一聽,整個人都繃緊了,豆大的汗珠,如雨後春筍一般冒出來。

公然推翻官家的指控,這要判下來,是真心沒得救了。

張斐喝了一口茶,然後道:「關於擅興律,共有9門24條律例,涉及擅發兵、給發兵符、大集校閱、主將不固守城、巧詐避征役、出給戎仗條、興造料請工、私有禁兵器、役功力採取不任用等方面。《武經總要罰條》共有72條處罰規定,涉及行軍宿營、偵察報警、作戰行動、軍器保管等。」

說到這裡,他道:「本庭長將會給擅興律添加一條指導思想,以便於大家理解,就是戰爭不是文武的博弈,而是政治的延續。」

「政治的延續?」

蔡延慶聽得是連連點頭,「妙啊!」

不少文官也是頻頻點頭,說得真好,當然不是什麼文武博弈,我們文官本就應該在上面的,這就是理所當然的。

郭逵撫須笑道:「這小子果真不一般。」說著,他向一旁的韓忠彥問道:「賢侄,他有添加指導思想的權力嗎?」

韓忠彥搖搖頭道:「這晚輩也不清楚,但既然他這麼說了,估計是有的。」

張斐又道:「朝廷的決策,是政治的決策,而不是文官的決策,為得是國家利益。違反這個決策,就是傷害國家利益,這是必然違法的。」

種諤身子突然搖晃了幾下。

完了!

死定了!

「基於所有的證據來看,種副使的確有矯詔、擅興的嫌疑。」

說到這裡,張斐話鋒一轉,「但是這嫌疑還不足以將其定罪,然而,因為朝廷在決策方面的不明,這是更有利於種副使,故此本庭長並不認為他有犯下矯詔和擅興罪。」

種諤雙手捂住胸口,猶如從地獄直接上升到天堂。

刺激!

真是太刺激了!

而鄭獬等人,卻是睜大雙目,不敢置信地看著張斐。

你這簡直是睜著眼說瞎話啊!

不等他們張口開噴,張斐就趕緊言道:「首先。就是關於擅發兵的嫌疑。而關於這一點,本庭長也在審理的時候提到過一些判定標準。

這不是一個獨立的事件,整個招降才是一個獨立的事件,而種副使出兵綏州,只是事件中的一個行為。

在招降一事上,所有證據都顯示,朝廷是默許的,根據我們所調查的證據來看,邊境上招降對方敵將,也是一件很常見的事,在整個治平年間,我所知道的就有十六例。

而根據所有證人的供詞來看,種副使並不知道嵬名山實則是沒有答應歸降,他是認為對方已經歸降。

而根據郭相公的供詞,以及以往的事例來看。在歸降這個過程中,一旦走漏風聲,十有八九都是失敗告終。而基於綏州地理位置重要性,以及朝廷並沒有明確否決,那麼種副使當機立斷,選擇出兵,這屬於一個統帥該有的職權。

並且,所有供詞都表示,種副使是做了非常妥善的部署,這一點尤為重要,一個武將想立功,這是很正常的,誰又不想。我們要看得就是他是否有貪功冒進,而關於這一點,我主要看得是過程,而非是結果,而根據參與者的供詞來看,他是有做充分的準備,確保萬無一失,此非幸運。」

這回輪到種詁、折繼祖等一干武將們,暗自為張斐叫好。

早就應該這麼判了啊!

對比起來,以前的判決,那簡直就是粗糙的一逼。

鄭獬他們則是有些此意,如果判定出兵只是整場戰爭的一個行為,那麼朝廷的決策,不在於出兵與否,而是在於招降與否,只要朝廷允許招降,那麼出兵不需要朝廷的詔令來支持,那確實有很多先例可以給予張斐支持。

戰爭已經打響,武將不可能動用一兵一卒,都得請示朝廷。

折繼世與大理河的部署,也沒有請示朝廷。

「而其中最具爭議的就是種副使在出兵之時,並未告知陸知府。」

張斐又道:「而種副使的理由有二,其一,他認為陸知府不會答應;其二,他不想連累種副使。這兩個理由,都只是種副使自說自話,沒有證據證明這一點,故此我們皇庭並沒有採納。」

種諤是一臉尷尬。

那麼問題來,你要都不採納,那不是我有罪嗎。

張斐又繼續言道:「在這一點上,本庭長認為這的確是屬於種副使的過失,無可爭議,但不足以定罪。原因就在於陸知府並沒有反對誘降。」

陸詵鬱悶道:「我不反對,他就可以不徵求我的同意嗎?」

張斐道:「必須是要的,故此我說這是他的過失,他理應要告知你一聲。但是基於我們皇庭對於此類案件判定原則,我們更傾向給予最前線戰鬥人員更多的寬容。

因為戰機是稍縱即逝的,第一線戰鬥人員,不可能事事都向後方請示。在招降一事上面,青澗城就是第一線,雖然我也知道,當時種副使其實是有充裕向陸知府做出請示,但為了確保這個原則不被破壞,鼓勵最前線的武將在戰場能夠當機立斷,抓住戰機,故此我們這判定它是一個過失,只給予警告,而不給予懲罰。」

蘇轍問道:「那你這不是鼓勵武將違抗軍令。」

張斐道:「這個原則只適用於最先前線的戰鬥人員,如果種副使當時是處於後方,以及未有親自帶兵前往,那麼他的所為就不適用於這個原則。因為我相信,他們用自己生命的做出決斷,絕大部分應該是明智的。」

蘇轍一怔,不禁沉吟起來。

這律法還能這麼思考嗎。

武將們自然是小雞啄米般地點頭。

說得可真是太好了。

繼續!

繼續說!

這咱們愛聽。

此時,他們甚至有一種守得雲開見月明的感覺。

張斐又道:「當然,這個原則之下,只是寬容,而不是判定無罪,具體有沒有罪,還得根據具體情況來斷定,而在此案中,種副使是做了充分的準備,並且不費一兵一卒,就收復綏州城。」

種詁激動地問道:「這個原則是律法麼?」

這個原則實在是有利於武將了,應該寫成律法。

張斐道:「當你來到軍事皇庭申訴時,它將適用於所有人。」

武將們一聽,立刻是心領神會,若有皇庭在,將來就不用害怕文官們的口舌筆墨了,至少你們冤枉不了我們。

文官當然也想到這一點,但他們也在考慮,這皇庭到底還是文官們在掌控,那麼就不至於失控。

並且第一原則是戰爭只是政治的延續,武將必然是處於文官之下的。

「最後!」

張斐道:「就是關於種副使未有聽從陸知府的命令,在收復綏州後,並沒有立刻回撤。基於方才那個原則,我們會給予第一線戰鬥人員的判斷,更多的寬容。

而根據目前證據顯示,種副使的判決,是非常正確的,因為他當時已經與折繼世將軍形成互倚之勢,他若突然撤兵,可能會導致折繼世將軍腹背受敵。

在這一點上,我們皇庭認為這屬於陸知府過失。」

陸詵又抑鬱了,我還有過失?

你這是各打五十大板嗎?

你這不叫公平,而是叫做平均啊!

張斐解釋道:「正如我之前說得,事已至此,該以抵禦外敵為先,而陸知府只考慮到戰略層面不應與西夏發生戰爭,而未有考慮戰術層面,也就是折繼世將軍的處境,這顯然是他的一個過失。

至於陸知府並未跟薛發運使進行商量,這一點我們認為,並無任何不妥,因為當時陸知府身處更前線,更清楚狀況,而當時敵軍已經進犯,他應該當機立斷,而非是等著與薛發運使商量,只是陸知府未有考慮周詳,做出最為合適的部署。」

說到這裡,他稍稍停了下,端起茶杯,喝了兩大口。

他這一停,大家是如夢初醒,那鄭獬突然反應過來,不禁質疑道:「張庭長的判決,大有為種副使開脫之意。」

根據律法,種諤肯定有罪,但是張斐所言的幾個原則,全部有利於種諤,而原則就是張斐自己弄得,這如何叫人信服。

張斐放下茶杯來,道:「首先,我的這個判決,將會作為判例,從而適用於所有人,暫時是有一個前提,就是只在皇庭。

其次,我承認我的確是有一些偏袒種副使,這種說法並不完全是錯。」

「????」

大家又傻了,包括蘇轍在內。

這麼囂張的主審官,可真是頭回見啊!

就算是,你也不應該承認啊!

說你道德低,你承認也就罷了,畢竟道德低也不違法,但是說你偏袒,你也承認,這可就是徇私枉法啊!

如郭孝法,以及一些御史們,聽到這話,不禁都雙目放光。

這可真是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啊!

你小子著實飄了!

等著吧!

張斐笑著解釋道:「這裡是軍事皇庭,是一個非常特殊的皇庭,涉及的多半都是與戰爭有關。

而戰爭是不講道德,不講公平,不講仁義,故而判決原則是與其他官司不一樣。戰爭的意圖是國家和君主的利益,而戰爭的原罪就是失敗,一旦確定此次戰爭的意圖是為了國家和君主的利益,那麼勝敗必然會影響到庭長的判決。

這也是我們皇庭的另一個原則。身為軍事皇庭的庭長,我無法用仁義和道德去判定一個手握上千條人命的將軍,這反而是一種不公平。」

不少人聽得沉思不語。

咋一聽,覺得這話太直接,太露骨了。

可仔細一想,又覺得好像是這麼個道理,這是軍事皇庭,從軍事角度來看,勝敗當然是非常關鍵的,以往那些敗軍之將,縱無過失,也得受罰。

失敗真的就是原罪。

張斐又繼續說道:「這就好比之前我們常說的戴罪立功,只不過在這軍事皇庭,這將會成為一種成文的判決指導原則。

假設種副使是失敗了,我現在無法斷定會怎麼判,那十有八九是另一個判決,但事實就是他贏了,而皇庭會給予一個為國家和君主奪得利益的將軍,更多的寬容。

而之前提到的擅興律,也都將會給予這些判決指導原則之下,律例是不會變的,只是說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引用判決指導原則,當然,這些原則,必須要依靠大量的證據來支持。」

武將們全都激動地站起身來,不禁是熱淚盈眶,感覺就好像打了一場大勝仗,有人甚至還捂著腦袋。

這就是我們想要的。

文官們則是一臉鬱悶,你這是判決嗎?你這分明就是在立法啊!

郭孝法當即質問道:「你有這權力嗎?」

張斐回答道:「在這裡,我有。」

折繼祖立刻問道:「非河中府的官員,能否來軍事皇庭申訴?」

張斐道:「暫時就只適用於我職權範圍內,也就是這陝西四路。」

二合一大章,九千多字。

昨天預想是碼到兩點,結果愣是碼到四點多,已經沒有精力去修改了,只能今天起來之後,再慢慢修改。

對此,貼心的小希感到萬分的抱歉。

這一段劇情寫得真是很累,因為這是本就存在的案件,得查很多資料,還得藉此交代與西夏大體情況,為以後的劇情埋下伏筆。

以及,要藉此案將一些指導原則鋪墊好。

其實我也很想一口氣寫完,但確實似乎寫不完,情節本就設計好了,但是在寫對話的過程中,總會察覺一些細節,然後又得進行修改,這期間就沒有準時發過,我也很無奈。

這一覺醒來,感覺身子都快被掏空了,腰背手臂都很酸,明天可能的小請半天,約個老師傅,去放鬆放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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