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玄幻奇幻 > 掌燈判官 > 第一百七十八章 種樹人,種人樹

第一百七十八章 種樹人,種人樹(1/2)

目錄

苦修工坊國工呂慶明,帶著一眾匠人,來到了坍塌的行宮旁邊。

幾十名匠人轉動絞盤,巨大的穹頂重新升起,行宮轉眼恢復如初。

匠人們轉動各色機關,行宮中央的地面上出現了一道裂縫。

四面牆壁逐一活動,像推土機一樣, 把所有的屍體、殘骸、血肉和被壓碎的雜物,全都推進了裂縫裡,牆皮自動脫落一層,連同屍骸一併掉進了裂縫之中。

半個時辰過後,行宮被打掃的乾乾淨淨,連一點血跡都沒留下。

國工呂慶明讓匠人拿來名冊,問道:「那兩個有修為的人,查出來了麼?」

匠人回道:「一個叫劉德安, 一個叫史太卜!」

呂慶明看了看外殿被壓扁的鐵籠,皺眉不語。

匠人小聲道:「國工,這兩個人會不會逃了?」

呂慶明瞪了匠人一眼:「放你娘屁,鐵籠都碾成鐵渣了,你讓他們往哪逃?」

匠人不敢作聲。

呂慶明看著一眾匠人,一臉猙獰道:「咱們幹這趟差事,稍不留神就得掉腦袋,你們誰要是活膩了,說一聲,我給他個痛快就是,可別連累了大家!」

……

匠人們收工,到舊行宮裡住下,好像什麼都沒發生過。

他們殺了兩千無辜之人,目的是什麼?

那些人的屍首去了哪裡?

韓宸拿著羅盤, 追逐著血腥之氣, 和徐志穹在森林之中走了十幾里, 羅盤指針突然豎起,示意血腥之氣就在腳下。

兩人趕緊躲到遠處, 跳到一棵樹上去, 指針慢慢平復了下來。

血腥之氣為什麼會出現在這裡?

難道苦修工坊的人用了某種特殊機關,把死者的骸骨送到了此地?

此地有什麼特殊之處?

思索之間,忽見地面有東西在蠕動。

徐志穹一驚,以為來了蠱蟲。

韓宸搖頭,示意這不是蟲類,也沒有蠱術的味道。

一個嫩綠色的身軀破土而出,徐志穹皺眉道:「這還不是蟲子?」

韓宸聞了聞空氣中的味道,對自己的判斷更加篤定:「這絕對不是蟲子。」

那身軀在土中蠕動片刻,開始變長,隨即變粗,尖端裂開,好像張了嘴,又好像在蛻皮,身軀搖晃之間,越長越高。

這確實不是蟲子!

這是棵樹!

從破土到發芽,就在眨眼之間,徐志穹只在上輩子的紀錄片裡看過類似畫面。

韓宸卻在別的地方見過, 低聲對徐志穹道:「這附近有朱雀修者,品級不低!」

說話間,地面上有不少嫩芽破土而出,密密麻麻,成百上千。

嫩芽搖搖晃晃生長,漸漸長成枝條,徐志穹能聽到枝條說話:

「給媳婦,打一條金鍊子!」

「以後不要飯了,攢本錢做生意!」

「賺錢了,我有錢了!」

「哥哥走了還有我,我養娘,養垛兒!」

徐志穹集意於雙目,看見生長的枝條上掛著一顆一顆奇怪的果實。

有的果實是一顆眼珠,有的果實是一隻耳朵,有的枝條上還掛著手指頭。

樹枝的頂端都長著一張嘴,碎碎念念不停的說話。

「哥哥死了,我得養家,我得養垛兒!」

「我不是要飯的,我是苦修工坊的人,我吃皇糧……」

一棵樹苗的聲音被打斷,他被另一棵樹苗纏住了。

兩棵樹苗交織在一起,安靜片刻,隨即用不同的聲音,說出了同一句話:「我得養家,我得養垛兒……」

又有樹苗被卷了進來,枝幹全都扭在一起,先是三五棵,直到幾十上百,枝條遊動,卻似無數游蛇互相扭打。

粗的纏住細的,壯的纏住弱的,贏了的大聲呼喊,輸了的跟著一起呼喚。

上千棵樹苗交織扭纏到最後,匯集形成了四棵大樹。

這四棵大樹長著槐樹的葉子,卻像榕樹一樣,有龐大的樹冠,還有滿身的氣生根。

夜風吹過,根須來回飄蕩,四個聲音隱約傳到耳邊:

「有錢了,閨女,爹爹給你買新衣裳了!」

「今天不用挨餓了,以後天天吃白麵餅子!」

「媳婦,我給你打了金鍊子!」

「娘,我給你養老,垛兒,我娶你!」

這和安淑院裡的樹幾乎一模一樣。

太子曾說那棵樹里有他的朋友。

韓宸咬牙切齒道:「這是邪術,今必毀之!」

他展開背囊,倒出銀針無數,銀針化作火苗,飛向了那四棵怪樹。

一條火龍突然現身,上下翻飛之間,把所有銀針都吞噬了。

「陰陽修者,我不願與你為敵,」耳邊傳來了一名男子的聲音,「我就是奉命辦事,事情辦完了,自然不願節外生枝,我就當沒見過你們,咱們到此為止!」

韓宸咬牙道:「你把這兩千性命還給我,今日便到此為止!」

男子道:「這兩千性命不是我殺的,要報仇,你只管去找苦修工坊。」

徐志穹道:「是誰指使你這麼做的?」

「這位兄弟,你這話問的好沒道理,我沒問過你們的來意,也沒問過你們的姓名,你憑白問我這話,我會回答你麼?」

徐志穹沒指望他會回答,他是在確定對方的位置。

通過這幾句話,位置判斷出來了,對方在一片亂草從里,和自己相距大概兩百尺。

這人是朱雀修者,用萬物生之術讓那怪樹快速生長。

按照常理,他應該先打退徐志穹和韓宸,以免計劃遭到破壞。

但他卻冒險先養成怪樹,再向韓宸發出警告。

這就證明怪樹能給他帶來很大的幫助。

在安淑院,徐志穹的技能經常失效,屈金山的陰陽術也時靈時不靈。

但牛玉賢的墨家手段完全不受限制。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目錄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