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3章 您看,我朋友卡特先生那個二等書記(1/2)
第863章 您看,我朋友卡特先生那個二等書記官的事?
亞瑟推開那扇前不久剛剛刷完黑漆、全面翻新過的木門,披著斗篷走進自己的辦公室。
昨晚值夜的警官顯然在他來之前已經換過柴火,壁爐的篝火上正滋啦滋啦地烤著茶壺底。
他脫下手套,把那根常年陪伴的手杖斜靠在椅背上。
亞瑟剛剛拉開那把靠椅,還未坐穩,門外便響起了一串不緊不慢的腳步聲。
咚咚咚!
敲門聲響起。
「爵士。」門外響起一名年輕警官的聲音:「內務部的塞繆爾·馬奇·菲利普斯先生到了,您是不是抽空見一下?」
亞瑟的眉毛動了動,卻沒有立刻起身。
如果換了是其他人,亞瑟說不定還真懶得見他,但這位塞繆爾·馬奇·菲利普斯先生,還真不是亞瑟想不見就能不見的。
倫敦人看到馬奇·菲利普斯這個姓氏,多半不會有什麼感覺,但如果你來自萊斯特郡,多半能夠一眼認出這是在萊斯特當地已經傳承了兩百多年的名門望族。
塞繆爾·馬奇·菲利普斯的大哥查爾斯長期活躍於萊斯特政壇,是個在當地頗具影響力的輝格黨成員,他在過去二十年間曾經三度當選為拉夫伯勒選區的下院議員。
而在他最近一次當選議員時,他還曾經豪擲千金,大排宴宴,耗費四千磅烤牛肉、三千磅葡萄乾布丁和兩千五百加侖啤酒宴請了支持他的三千名改革派選民。馬奇·菲利普斯家族的財力,由此可見一斑。
而塞繆爾·馬奇·菲利普斯先生雖然沒有像他大哥那樣投身於黨派政治,但他卻另闢蹊徑的進入了另一條賽道。
在從查特豪斯公學畢業後,塞繆爾先是進入了劍橋大學西德尼·蘇塞克斯學院學習,並先後取得了文學學士和文學碩士的學位,隨後他又進入了內殿律師學院學習,花費了一年的時間取得了律師資格。
雖然他從未正式加入過執業律師的行列,但是卻在學術上著作頗豐,他撰寫的《證據法論》和《國家審判錄,或 1688年革命前最引人矚目的審判案例彙編》現如今都是內殿律師學院的標準教科書。
俗話說得好,學而優則仕,雖然這是一句中國古話,但在不列顛,至少放在塞繆爾身上同樣適用。
因為在1827年,時年47歲的塞繆爾·馬奇·菲利普斯接替亨利·霍布豪斯出任了內務部常務次官。
算算時間,這已經是他成為內務部文官首腦的第十個年頭了。
在不少年輕官員的眼中,這位內務部的常務次官無非是個深居簡出的小老頭,典型的學者式官僚。除了偶爾能在白廳的閱卷廳或者議會報刊的腳註里冒個頭,平時幾乎不見人影。
但是,亞瑟·黑斯廷斯爵士作為在內務系統里一路摸爬滾打上來的老油條,他十分明白,這位內務部常務次官的建議和簽名實際上相當有分量。不論是羅伯特·皮爾爵士,還是墨爾本子爵,抑或是現如今的內務大臣約翰·羅素勳爵,都曾經對塞繆爾的能力給出過高度評價。
不過想想也知道,一個能在常務次官位置上穩坐十年的傢伙,還能是什麼善茬兒嗎?
如果你僅僅是因為這個小老頭兒經常在每句話的後面加上「法律上如此」、「制度上如此」的修飾,便以為他是個好敷衍的老糊塗,呵……那你就自求多福吧。
亞瑟理了理衣領和袖口:「請他進來吧。」
「知道了,爵士。」
沒過多時,門被推開了。
出現在門口的,是一位身穿深灰色呢料大衣、頭髮精心梳理過但仍顯稀疏的中年紳士。
他的帽子脫得極其規矩,手套也收得整整齊齊的。
這位內務部常務次官進門的姿勢順滑的就像把一頁公文塞進檔案櫃,不多餘、不生硬,但也沒有任何禮貌之外的感情。
「亞瑟爵士。」塞繆爾輕輕點頭:「冒昧叨擾。」
亞瑟笑著起身還禮道:「菲利普斯先生,能在早晨見到您,想必今天的議程一定不輕鬆。」
菲利普斯沒有微笑,也沒有反駁這句揣測,只是從公文包里抽出一份嶄新的報告:「我不會耽誤您太久,今天過來也只是想就一個較為敏感的議題,提前和您進行一次非正式交流。」
亞瑟掃了一眼那份文件,只一眼,便認出了那是中央刑事法院的死刑裁定備忘錄。
畢竟類似的東西,當初他在蘇格蘭場干一線的時候,幾乎每個月都能見到。
不過最近幾年,死刑裁定倒是不多見了。
畢竟當初在他那次著名的法庭演講結束後,皮爾爵士便大力推動了廢除「血腥法典」的運動,並在一年之內廢除了超過八成的死刑罪名,而在輝格黨上台之後,這項運動也並沒有止步不前,反倒還愈演愈烈。
在七年後的現在,英國法律規定的死刑罪名只剩下了殺人、強姦、搶劫、縱火、和叛國這五項罪名。
甚至於,哪怕只剩下這五項罪名,但由於中央刑事法院每年宣判的死刑數量依然居高不下,所以威廉四世在位時期,他還經常要在君主審核階段,親自出面修改死刑判決。這幾乎形成了慣例,也導致了每次死刑判決下達後,法官都要向威廉四世匯報判決結果,然後再由這位仁慈的水手國王做出最終裁決。
總而言之,現如今的不列顛,即便你被宣判死刑,但是除非你真的已經到了十惡不赦、沒有半點迴旋的地步了,否則還是有九成以上概率被改判流放或多年苦役之類的罪行。
短短七年的時間,社會就有了這麼大的變化,縱然是當年極力反對「血腥法典」的亞瑟·黑斯廷斯爵士,也不得不感嘆社會進步的未免太快了一些。
只不過,亞瑟有一點沒搞懂,中央刑事法院的死刑裁定備忘錄拿到他這裡是打算做什麼。
因為按照1834年大法官布魯厄姆勳爵推動通過的《中央刑事法院法案》規定,這所整合了大倫敦區域和英格蘭南部地區陪審法庭和治安法庭刑事審判職能的法院,是直接接受大法官和內務大臣領導監督的。
總而言之,這是個和警察專員委員會互不統屬的部門,誰也不買誰的帳,如果真要論起重要程度和社會地位,中央刑事法院的級別還在警察專員委員會之上。
畢竟那裡面的審判官除了各地市長、上訴法院法官和南部各郡的高等法官以外,甚至還有來自內閣的法官代表。
塞繆爾沒事把這東西扔給他是什麼意思?
他亞瑟·黑斯廷斯可沒有想和中央刑事法院打擂台的想法,尤其是在大法官已經不是布魯厄姆勳爵的前提下,他就更對這種議題提不起興趣了。
「菲利普斯先生。」亞瑟放下手中的茶杯,語氣雖然不算冷淡,但也稱不上熱情:「這類東西,照理說應該直接送到內務大臣的辦公室才對。」
塞繆爾沒有回話,而是俯身把那份備忘錄端端正正地放在亞瑟辦公桌右上角,指節在封面邊緣輕輕敲了一下,仿佛是在提醒亞瑟:「請先看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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