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6章 亞瑟爵士已經決定了,就由你來當這個首相(1/2)
埃爾德剛想再反駁幾句,卻敏銳地察覺到亞瑟話語裡的不耐煩。
他咬著陳麵包開口道:「你這臉色不太妙啊,開個會能把你氣成這樣?難不成市政委員會又給你甩臉子了?」
亞瑟淡淡地嗯了一聲,算是默許了。
埃爾德挑眉:「不會吧?你好歹也是警務專員委員會的人,他們居然連點表面工作都不做嗎?」
「不然呢?哪怕是面對內務大臣,他們不是一樣上嘴臉?」亞瑟看了他一眼:「他們今天只把亨利二世和約翰一世給金融城頒發的憲章搬出來,而不是從諾曼征服開始談,這已經算是非常的有禮貌了。
埃爾德倒吸一口涼氣:「那些老古董他們都還留著呢?全是原件嗎?」
「是不是原件我不清楚,但是你知道的,金融城的人最喜歡提醒你,他們的祖宗在金雀花王朝時就有投票權了,而你祖宗那會兒還在泥地里打滾呢。」
「他們真這麼說了?」
「差不多這個意思。」亞瑟收起報紙:「只不過他們的措辭更文雅一點。」
「那這件事就沒有什麼迴旋的餘地了嗎?」
「倒也不是一點餘地都沒有。」亞瑟開口道:「市政委員會告訴我,只要內務部願意承擔他們的全部警務開支,他們就願意考慮————注意,是考慮,讓蘇格蘭場派幾名聯絡官過去。」
「這————簡直豈有此理,他們這不是存心羞辱中央政府嗎?」埃爾德嘀咕著:「這麼說的話,取締金融城警務自治的事,是不是徹底黃了?」
「倒也不算徹底黃了,只是希望確實不大。」亞瑟揉了揉眉心道:「要想取締他們的警務自治,就必須得起草一份專門法案。但是你也知道,上下兩院當中,有太多金融城的利益相關者了。銀行家、貿易巨頭、保險公司、鐵路公司等等,況且財政部估計也不敢一下子得罪這麼多國債持有人。更糟糕的是,現在輝格黨和保守黨的支持率非常接近,因此壓根不能指望兩黨黨團會冒著得罪金融城的風險,在這個節骨眼上做出如此有魄力的決定。」
埃爾德聞言,無奈地嘆了口氣:「聽起來好像不是很樂觀啊,按照這個進度,新《警察法案》能夠趕在今年議會閉幕前通過嗎?」
亞瑟對此倒是相當坦誠:「恐怕懸。我昨天才去見過羅素勳爵和皮爾爵士,他們兩個人的意見是現在的步子邁得太大了。所以,與其爭取通過新《警察法案》,不如把現有法案拆分重審,先爭取通過《大都會警察法案修正案》和《郡縣警察法案》。按照他們的意思,如果今天我與金融城法團的談判不順利,蘇格蘭場無法合併金融城警隊,那麼就再拆分出一部《金融城警察法案》,起碼先把金融城警隊的組織架構以蘇格蘭場為樣本規範起來。這三部法案屆時將分三個會期依次通過,這樣一來,遇到的改革阻力也能小一點。」
雖然亞瑟嘴上說的好像很為難,但實際上,皮爾和羅素主動提出分三部法案通過改革措施,早就遠超亞瑟的最低心理預期了。
因為,哪怕後兩部法案不通過,單單只是一部《大都會警察法案修正案》,便將蘇格蘭場的執法範圍從目前的倫敦大都會地區、米德爾塞克斯、薩里、埃塞克斯和肯特轄區,推進至伯克郡和白金漢郡。而這也就意味著,今後蘇格蘭場的警員將可以名正言順的進入倫敦周邊市郡行使執法權力,而不必再經過當地市政委員會的特別審批。
除此之外,在皮爾提出的修正案中,不止全盤保留了亞瑟對於倫敦交通執法權力的聲索,甚至還明確賦予了倫敦警方對抵達倫敦港及通過泰晤士河船舶的管轄權,允許蘇格蘭場登船檢查防範走私並扣留超量火藥和槍枝。
並且,原本許多蘇格蘭場執法的模糊地帶,也在修正案中被正式明確了下來,警員將有權不經過治安法庭,直接對在公共場所滋擾他人的行為人處以行政拘留和罰款。
如果之後的《郡縣警察法案》也順利通過,那麼今後除自治市警局外,各個郡也將根據自身情況建立起現代化的郡警部隊,並且中央政府還將為這些警察部隊提供至少25%的警務經費,剩餘部分則由新開徵的「警察稅」補齊。
這也就意味著,警務專員委員會將會迎來前所未有的權力擴張,倫敦中央政府對於地方治安力量的控制力也將來到史無前例的新高度。
而亞瑟·黑斯廷斯爵士,這位警務專員委員會的實際話事人,他在內務部的地位與權力,自然也會水漲船高。雖然在名義上,他在內務部事務官中的排位依舊低於內務部常務次官塞繆爾·菲利普斯,但是在實際運作中,尤其是涉及治安管理、騷亂鎮壓,乃至於水路公路沿線的公共秩序維護,任何一個事務官想真正繞開亞瑟,都已經變得越來越困難。
說白了,亞瑟雖然沒有升職,但是他的職位卻升了。
因為內務部最核心的職責,已經被他牢牢握在了手中。
如果撇去警察部門,內務部剩下的幾項職能,說實話,已經無法像過去那樣穩穩壓在幾位內務部助理次官的手中了。
監獄事務與治安體系向來密不可分,現今更是要服從統一調度。
流放制度的執行、死刑赦免的初審,也越來越依賴警方的調查報告。
瘟疫防控、地方騷亂、火災應急往往都需要警隊出動維持秩序。
外國僑民登記、流亡者監控乃至於國內安全情報的初篩,也都離不開警務情報局的幫助。
至於內務部分管的出版物審查、劇院牌照管理等等,坐擁帝國出版的亞瑟倒也不在乎內務部願不願意給他這方面的授權。
現如今,亞瑟唯一難以插手的內務部核心權力,恐怕就只剩下批准或駁回地方市鎮章程了。
畢竟,哪怕是內務部執掌的選舉監督工作,也都是需要警務部門從旁協助的。
當然,亞瑟·黑斯廷斯爵士絕對沒有想要操縱選舉的意思,英國的每次大選都是按照基本法、按照選舉法進行的。
但是,如果你一定要問,亞瑟爵士支不支持他的朋友迪斯雷利先生連任陶爾哈姆萊茨的議席,那他肯定是支持的,畢竟迪斯雷利先生連任對於維持倫敦東區的穩定有好處,是對東區人民負責任的舉措。
政府也不止一次強調過,英國是一個開放自由的國度,每次大選都秉持著公平、公開、公正的基本原則,接受廣大英國民眾的監督。每個選區的登記官、治安法官和市政委員會都會在大選中承擔關鍵職責。
不過嘛————
選舉說到底就是一場大型的街頭活動。
而1830年代的英國大選是什麼樣的?
酒館開到凌晨,候選人請客賄選,各派黨徒群毆械鬥時有發生,而且由於採用記名選票,每張選票都要公開點讀,因此自然會出現威脅、恐嚇、騷擾的現象。大選期間爆發騷亂,各派支持者衝擊投票口也是傳統保留節目。
每當發生這種情況,又應該由誰來維持秩序呢?
那當然是警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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