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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六章:開疆拓土增兩省(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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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熙十五年二月,吏部奏請朱高煦對張輔、朱能統兵收復的扶南半島北部的三個宣撫司、十餘個宣慰司改土歸流,置以郡縣。

針對吏部所奏,朱高煦下令讓眾臣廷議。

對此,眾臣分成了兩派。

一派認為麓川、木邦、孟養等土司乃是邊陲之地,蠻漢雜居,矛盾甚多,若置以郡縣,朝廷不好管理,而且派遣流官的治理成本太大。

另一派認為,只有對麓川等宣慰司、宣撫司置以郡縣,才能讓南疆邊境安定下來,否則日後難保不會再出現類似思任法這樣的逆賊。

何況目前大明修建鐵路的技術已經越發成熟,將來用鐵路貫通麓川等地與雲南、交州的聯繫,亦不算難事。

最後,朱高煦拍板決定將那些地方劃為兩個省,收歸朝廷直接管理。

他下詔令廢除孟養、麓川、木邦、緬甸、底兀剌、大古剌等六個宣慰司,改設孟養、麓川、木邦、緬甸、東吁、勃固六個府,六府下設三十一個縣,置孟甸布政使司等處進行治理,以緬甸府為孟甸省治首府。

又將孟定、孟艮兩個御夷府與車裡、八百者乃、八百大甸、底馬薩、寮國等五個宣慰司廢除,改設孟定、孟艮、車裡、澹撾、景邁、萬象六個府,六府下設三十五個縣,置孟撾布政使司等處進行治理,以萬象府為孟撾省治首府。

朱高煦心裡很清楚,軍事鬥爭的勝利,只是治理孟甸、孟撾兩省十二府的第一步。

至於第二步,重點在於如何確保兩地的和平與穩定。

因此,他殫精竭慮,對治理孟甸、孟撾做出了一系列的部署。

首先是廢除原先的土司行政制度,建立新的三司郡縣管理體系。

設置孟甸、孟撾兩個布政司之後,朱高煦認為非名臣望重者不能鎮之,於是命建平亭伯高士文、靖遠亭伯王驥分別擔任孟甸巡撫、孟撾巡撫。

高士文是咸陽人,在洪武末期以小校從征雲南及金山有功,升為燕山左護衛百戶。

其人質直剛果,善騎謝,永樂初年跟著張輔征交趾,乾熙初年又跟著朱高煦北征,累功升為指揮使。

他以參謀的官職,在第二次麓川之戰期間,通過詳細的偵察,對遠近各處的險關易隘均了如指掌,為明軍破敵提供了可靠的決策依據,論功封三等伯爵。

朱高煦任高士文為孟甸巡撫,乃是看中了他對孟甸的地理人文較為熟悉。

王驥前文有介紹,雖然沒怎麼參加過大型戰役,但是他之前長期擔任知府、府尹類的行政官職,擁有非常豐富的治理地方的行政經驗。

他在第二次麓川之戰期間,以參謀之職配合張輔立下了不小的軍功,論功封三等伯爵。

此後,朱高煦又從京師派出兵部郎中龔永吉出任孟甸布政使司右參政、國子監常科書院祭酒吳與弼出任孟撾布政使司右參政。

當然,由於孟甸、孟撾兩地情況的特殊性,除了布政司一級的官僚,地方上各府以及由朝廷直管的縣級主官皆由致仕武臣出任。

巡撫與布政使選定之後,便是都指揮使司高級官員的任命。

朱高煦命會川縣伯趙安為孟甸都指揮使,定西縣伯蔣貴為孟撾都指揮使。

同時,以趙安為孟甸副總兵,輔左孟甸總兵官張輔鎮守孟甸。

又以蔣貴為孟撾副總兵,輔左孟撾總兵官朱能鎮守孟撾。

接著又置孟甸左、右、前、後、孟養、木邦等一十四個衛指揮使司,孟撾左、右、前、後、孟定、孟艮等一十六個衛指揮使司,命大都督府遴選致仕武官往守孟甸、孟撾諸城。

到此,大明基本實現了對於孟甸、孟撾全境的軍事衛所全覆蓋。

此後,朱高煦又命趙安、蔣貴督兵修繕城池,設立屯堡,修置郵傳,安輯其民人。

而且,面對孟甸、孟撾境內錯綜複雜、為數眾多的土著勢力,朱高煦明智地採取了先合作,再逐步漢化的策略。

不過,朱高煦並沒有放棄「取漢名、說漢話、改漢俗」以及「強制通婚」的強制漢化政策。

大體上與洪武五年朱元章頒布的強制蒙古、色目漢化的旨意類似,孟甸、孟撾境內的土著女子只能嫁漢人男子,土著男子也只能娶漢人女子,否則男女兩家都會被抄沒家產,發為官奴婢。

儘管這樣的政策執行起來差異很大,「土女嫁漢男」容易,而「土男娶漢女」就比較困難了。

所以,為了方便這個政策的施行,還要同時強制規定土著必須用漢字、說漢話、改漢俗,廢除「收繼婚制」與「近親結婚」等陋習。

同時鼓勵「土男」參軍,從新兵、輔兵做起,通過立功來體現其「競爭優勢」,降低迎娶漢女的難度。

如此堅持一兩代人,土著們就徹底融入華夏了。

朱高煦特地趁著新設府縣官員的機會,把強制漢化的執行情況作為了孟甸、孟撾所有府縣官員的考核標準之一,土縣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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