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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六章:開疆拓土增兩省(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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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高煦特地趁著新設府縣官員的機會,把強制漢化的執行情況作為了孟甸、孟撾所有府縣官員的考核標準之一,土縣也不例外。

所謂「土縣」,即知縣由當地豪酋、頭目擔任的縣,這種土官就叫做「土知縣」。

朱高煦准許新置的孟甸、孟撾下轄的各府之下的縣,半數為土縣。

對於願意和朝廷合作的土著頭目,都賜冠帶,給以誥敕,使任本縣知縣等官。

但朱高煦特地對土官人數設置了上限,即不超過總數的一半。

讓兩省地方上的豪酋、頭目充任土知縣,乃是為了安撫兩地的民心,降低原先十餘個宣慰司下轄土著百姓對大明朝廷設置郡縣、強制漢化的牴觸情緒。

畢竟,面對有了官身後觸手可得的利益與權力,用漢姓漢名漢俗、說漢話什麼的,對地方豪酋、頭目而言,根本就不算是事。

朱高煦考慮到土知縣可能會欺上瞞下,做一個天高皇帝遠的「土皇帝」。

因此,他在詔書中明確規定,土知縣為文官職,負責一縣民政,因其故俗,附輯土民,修職貢,納賦稅,朝廷頒給銅印、敕書,賜以冠帶,一般准世襲。

若土知縣在任期內胡作非為,觸犯大明律令,朝廷自會罷其官,重新委任新的知縣。

各府縣設有衛所,由都指揮使司進行管理,選拔地方上的小頭目擔任衛所百戶及以下級別的武官職,一般准世襲。

當然,違反軍法與觸犯大明律令者,依然會依法依律處罰,朝廷不會因為其土民出身而對其網開一面。

至於土著出身的衛所將士如若立下軍功,朝廷也會一視同仁,論功行賞,該升職升職,該賜爵賜爵,不會搞區別對待。

畢竟,蒙古色目將士投降大明後累功升任都指揮使,或者封爵的又不是少數。

另外,為了保障孟甸、孟撾的後勤供應,朱高煦命戶部令商人往兩地「納糧給糖」之策。

當時戶部奏定商人納米給糖之例為:「凡往孟甸、孟撾納米三百斤者給交州冰糖兩百斤。」

交州冰糖品質之高,僅次於御用貢品南洋冰糖,其市價比大米高出數倍。

如此豐厚的回報率極大的激發了商人的積極性。

當時商人們在孟甸、孟撾招人開墾土地,種植稻穀,納糧於官府,然後領取糖引,支糖發賣。

商屯的發展,加快了孟甸、孟撾土地的開發,有力地推動了兩地社會經濟的發展。

當然,除此以外,朱高煦也沒忘記搜刮外國。

就在設置兩省三司衙門的同時,朱高煦還下旨遣使南下暹羅、真臘、占城,征糧餉助孟撾、孟甸兵食。

當時的暹羅王、真臘王、占城王可不敢駁朱高煦的面子,皆在收到旨意後,下令運糧三千石或五千石以助。

與此同時,朱高煦還在孟甸、孟撾積極推行漢化教育,先後在萬象府、麓川府、緬甸府及木邦等府開設常科書院。

在這股風潮的影響下,許多土知縣甚至還遣其子侄入京師求學。

至於後世傳聞說張輔、朱能在攻克麓川之後曾經將麓川國在官之典冊,在野之典章,悉付之一盡。

這種說法不見於史冊,有值得商榷的地方。

畢竟,麓川、寮國平定之後朱高煦曾經讓張輔、朱能「考前元時所留兵數並計歲用及稅糧徭役之法與凡事便宜以聞。」

而張輔、朱能的回覆大致相同,說是因為屢經兵亂,圖籍不存,兵數無從稽考。

由此可見,乾熙君臣並沒有燒毀麓川、寮國史籍的打算。

至於歷史的真相如何,那後世之人就不得而知了。

畢竟,數年後思任法父子及麓川、寮國等屢次作亂的土司首腦皆被剿滅,並無後人留下。

此外,朱高煦還不斷從全國各地調兵入孟甸、孟撾開展軍屯。

乾熙十五年六月,詔兩淮都督府各選輔兵三萬五千人及其家卷,給軍器、農具,調入孟甸之地屯種聽征。

乾熙十五年八月,詔兩廣都督府選輔兵兩萬四千人,給軍器、農具,調入孟甸之地屯種聽征。

乾熙十五年冬十月,詔陝甘都督府調陝甘土軍四萬三千人,往孟撾屯種聽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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