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章:大明不能搞全面商業化(2/2)
朱瞻域躬身答道。
「不錯,在確保農業不斷進步的同時,大明需要工、商業的繁榮,但大明絕不追求工業至上、商業至上那一套。」
朱高煦斬釘截鐵的說道:「這一點,朕希望爾等銘記於心,勿忘台州方氏之鑑。」
他口中的「台州方氏之鑑」,是指數年前發生在台州府寧海縣的方氏紡織廠失火桉。
方氏紡織廠是成立於永樂開海時期的地方宗族式工廠,主要產品是絲綢、布匹等紡織品。
該廠的興盛與方孝孺關係很大,建廠早期全靠方孝孺族人的背景才得以在寧海縣紡織行業站住腳。
方孝孺嚴禁子孫經商,所以他的兩個兒子方中憲、方中愈並沒有直接參與該廠的經營,皆是以妻族名義參與。
後來,方孝孺致仕後,其長子方中憲在蘇州為知府,次子方中愈回鄉照顧方孝孺。
方孝孺去世後,方中愈在其妻族的影響下,違反其父生前「子孫不得經商」的規定,毅然投身紡織業。
由於其兄長方中憲是蘇州知府,所以方中愈很快就在其妻族的扶持下,成為了寧海縣方氏紡織廠的實際控制人。
方中愈嫡長子方文驊是典型的紈絝子弟,他在方中愈去世後,接管家族產業,視紡織廠的工人為奴為婢,為了追求商業利潤,對工人們極盡壓榨。
最嚴重的時候,幾乎每天都有工人過勞死。
因為大部分工人與該工廠簽訂的是終身制契約,所以承擔不起巨額違約金的工人們為了活命,決定鋌而走險。
他們聯合起來,趁著方文驊過四十大壽的時候,用一把大火將整個方氏紡織廠燒成了灰盡,就連方文驊及其母族一百三十七口也葬身火海,無一倖免。
由於是多人合夥作桉,所以桉件很快告破。
鑑於此,朱高煦頒布聖旨規定,凡是僱傭契約最長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終身制契約屬於無效契約,且僱傭他人勞作,每日勞作時間不得超過六個時辰,連續勞作不可超過五日等等。
「從乾熙十八年起,往後十五年之內,凡省城坊廂常住人口不得超過一百五十萬,府城不得超過一百萬,縣城不得超過五十萬,廂外之鄉鎮的常住人口不算在此列。」
朱高煦道:「為了順應時事變化,對省府縣城坊廂人口總數的限制,每十五年調整一次。」
歷史上,明代的州制稍不同於前代,直統於布政司的直隸州為第二級行政區劃,地位相當於府而略低;隸屬於府的散州為第三級行政區劃,地位相當於縣而略高。
據相關統計,明朝巔峰時期有府級行政區一百七十多個,縣級行政區一千四百多個。
朱高煦在乾熙十年對大明的行政區劃制度進行了調整,將全國的二十多個直隸州升格為府,一百多個散州定格為縣。
如直統於淮西布政司的直隸州除州,被升格為除州府,下轄全椒縣、來安縣。
又如淮西廬州府下轄的散州六安州、無為州,被改為六安縣、無為縣。
朱高煦對省府縣城坊廂人口總數加以限制,是為了限制地方官員搞圈地運動,擴大城廂的規模。
畢竟地方官們為了追求政績,提高經濟和工商業的發展,往往會無所不用其極,逼迫與引誘百姓入城或到城廂的工廠做工。
長此以往下去,大量百姓轉為職業工人或商人,會有很多耕田荒廢。
而大明的土地政策又不禁止私人土地交易,一旦將來出現經濟危機,商業遭到打擊,大量工人下崗,必定會引發動亂。
更何況,為了應對十餘年後的恆寒氣候,朱高煦必須確保大明的耕地數量逐年增加。
商人逐利,商業至上就是利益至上。
大明需要商業,但大明不能搞全面商業化,就像朱高煦不會搞全面工業化一樣。
全面商業化的結果是禮崩樂壞,人人逐利,笑貧不笑娼,更不知禮義廉恥為何物。
全面工業化的結果是「工業三廢」將會把整個天下搞得如同地獄。(注1)
說白了,朱高煦追求的是利用工業、商業發展大明,而不是讓大明被工業、商業支配與裹挾。
「朕御極已十七載,今朕年逾花甲(虛歲六十二歲),日漸衰老,常有力不從心之感,然國事不可荒廢。太子朱瞻域,聰穎英武,甚合朕心。」
朱高煦言至此處,語氣陡然一轉,變得嚴肅起來道:「列位臣工聽令,明日起,由太子監國,諸政事並啟太子處分,然後奏聞。」
此話一出,眾臣皆驚。
等於從明天開始,朱高煦把政務全部交給了太子朱瞻域處理,朝中大事皆由朱瞻域決斷,然後上報給他即可。
眾臣明白,朱高煦這是要學朱棣,打算提前把軍政大權平穩過渡給太子了。
注1:「工業三廢」是指工業生產所排放的「廢水、廢渣、廢氣」,這些廢物中含有多種有毒、有害物質,若不經妥善處理,如未達到規定的排放標準而排放到環境(大氣、水域、土壤)中,超過環境自淨能力的容許量,就對環境產生污染,破壞生態平衡和自然資源,影響工農業生產和人類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