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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九章:科舉革新的漏洞(下)(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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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平,去喚戶部侍郎夏原吉來見我。」

朱高煦對康平吩咐道。

「奴婢領命。」康平恭聲道。

待康平離去後,朱高煦看了一眼梅殷,見後者面露憂愁之色。

他稍作思考,便開口寬慰道:「姑父不必過於憂慮,飯要一口口的吃,事要一件件的做。對於適齡孩童入學過少的問題,我會想辦法儘量解決。」

「太子殿下仁慈,臣代那些可憐的孩童叩謝殿下!」

梅殷激動的跪地行禮道。

「姑父不必如此,儘可能讓更多的適齡孩童入學,正是為了落實朝廷科舉新政。我既是國之儲副,為父皇陛下分憂,乃是我分內之事。」

此時書房之中並無旁人,朱高煦不願繼續端著皇儲的架子,他連忙起身繞過書桌,來到廳內扶起梅殷。

「殿下仁孝,臣欽佩萬分!」

梅殷順勢站起,隨即躬著身退到了一旁。

片刻後,夏原吉奉命來到書房。

「拜見太子殿下。」

夏原吉稽首行禮道。

「平身。」

朱高煦抬手道。

「夏侍郎可知歷朝歷代如何管理民間借貸之事?」

待夏原吉起身後,朱高煦接著說道。

夏原吉低頭思索了一會兒,然後恭聲道:「稟太子殿下,民間借貸乃是一種常見的現象,因其存在一定的危害性,故而歷朝皆對民間借貸在立法上予以管制。」

「你仔細說說。」

朱高煦面露肅容道。

他早就打算對民間借貸出手,如今正好借適齡孩童入學過少一事對那些惡意放貸的人發難。

當然,最好能趁機促使朝廷立法,並且新置一個衙門管轄此事,最差也要說動朱棣命令現有的相關機構對民間借貸進行專管。

所謂知己知彼,才能百戰百勝。

朱高煦若要對民間借貸做深入的了解,大明朝歷史上的理財名臣夏原吉便是他最好的人選。

「稟殿下,歷朝皆從三個方面,對民間借貸進行管制。」

「其一,乃是規定民間借貸利率之上限。」

「前漢景帝末期,朝廷為了限制過高的放債利息,規定放債最高利息不得超過兩成(即20%),並對放債所得利息徵收貰(音同世)貸稅,稅率為五十取三(即6%)。此外,對於那些利息過高或逃避交稅者,不分官民,予以處罰。」

「唐開元十六年,玄宗皇帝下詔規定『天下負舉只宜四分取利,官本五分收利』。宋承唐律,以月息四分為最高利率限制。本朝太祖皇帝在《大誥》中云:『今後放債,利息不得過三分。』」

「其二,乃是限制利息總額。」

「自北魏時起,朝廷就命令禁止『取息過本』。至宋元時,律法皆有『積日雖多,不得過一倍』之規定,本朝亦然,此目的乃是防止民間借貸成為『高利貸』。」

「其三,便是禁止回利為本,以避免借貸成本如滾雪球般增加。」

「唐代律令對此設有禁令規定,本朝太祖皇帝也曾言:『如有年月過期,疊算不休,則要治罪。』此外,漢代曾對放高利貸的本金進行課稅。」

「以上便是臣所知道的有關歷朝管制民間借貸的詳情。」

朱高煦「嗯」了一聲,思索片刻後,接著問道:「我記得,宋代王安石以『青苗法』規定,由衙門出面放貸給農民,而使農民免受高利貸的盤剝,夏侍郎可知這事為何沒能持續下去?」

夏原吉被問的一愣,即便他精通曆朝財政典故,卻不懂社會資金供不應求的現實問題。

他沉思良久,試著分析道:「或許是因為放高利者均為財力雄厚之地方勢力,而這些地方勢力或與地方官員有所勾結,最終使『青苗法』落為一紙空文吧?」

就在夏原吉的話音剛落之時,門外響起了康平的稟告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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