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四章:做軍戶有什麼不好?(1/2)
夕陽西下。
飲馬河波光粼粼,金色的太陽倒映在水面,猶如一副美麗的畫卷。
石亨尋了一處高地,盤膝坐下,接著取下頭上戴著的盔甲,放到身旁,深深地吸了一口氣。
他望著河畔南岸遼闊的荒野,暢想道:「最多一年,這裡將會建起一座長寬皆六百步規格的衛城。」
「這可是六百步,並非六十步!」
石亨提高了聲音,無不感慨道。
他說的步是明代長度單位的一種,即左右腳各邁一次為一步。
所以,明代的一步相當於後世的兩步,按照一步五尺換算,六百步的長度等於後世一千米出頭。
一座長寬皆六百步的縣城,也就是一平方公里的面積,與後世的縣城相比確實很小,但在此時的大明境內,卻是中等縣城的規格。
因為歷代城池的建設,內城叫城,外城叫郭,內外城比例一般遵循「三里之城,七里之郭」的形制。
這樣規格的衛城,算上外城郭範圍,儼然是一個足以容納上萬人的大城了。
若能不斷吸引牧民到城郭外的郊區定居,那麼將來這一個鄰近飲馬河的衛城吸納數萬草原人口也完全有可能。
「叔父,莫非這城池的規格還有什麼說法?」
石彪行至高地邊上停下,聽到石亨有感而發,於是好奇的問道。
石亨道:「根據永樂六年朝廷頒布的築城條例規定,凡是縣轄區常住人口超過三萬人低於十五萬人的中等縣,皆可向朝廷申請擴建縣城,而擴建的標準就是城牆周長不得超過兩千四百步。」
他說到這裡,轉頭看向石彪,問道:「你算算,咱們接下來要修築的衛城,周長是多少?」
「按輿圖所示,此城長六百步,寬六百步,乃是一座四方城。」
石彪驚訝道:「那周長豈不是恰好為兩千四百步?」
「此築城規格出自陛下的詔書,等於是陛下欽定。那麼,陛下用中等縣城的規格讓我等修築衛城,顯然是為以後設立縣治做準備。」
石亨不禁大膽的猜想道。
雲中都司西與燕然都司為鄰,北與安北都司搭界,東與努爾干都司相鄰,南與朔方都司接壤。
其治所為樂河城,下轄土剌河衛、土剌南衛、土剌北衛、土剌東衛、飲馬河衛、飲馬南衛、飲馬北衛、飲馬東衛、飲馬西衛、捕魚湖衛等十個衛,以及五十個千戶所。
按朱高煦的詔令規定,草原上的各個千戶所城是長寬四百步的規格,相當於長寬皆為六百九十米的四方城。
這樣規格的千戶所城,算上城郭及城郊地區,日後吸納數千草原人口簡直輕而易舉。
「敢問叔父,待此衛城修築完成之後,咱們石家該往何處?」
石彪略做猶豫,最終還是開口道:「如今朝廷在內地各省設置了正二品衙門防禦巡守使司,數年後以叔父之資歷,升任一省防禦使可謂是水到渠成。」
「彼時,叔父若能就任防禦使,位高權重,咱們石家可就從此擺脫了衛所世襲軍籍。」
今年三月,朝廷明發邸報,在內地已裁撤都司的各省設置防禦巡守使司,簡稱防禦司,負責節制本省府縣所設郵驛局、民兵局、退役軍休局、警安局、移民出入局、海事緝私局、警卒資格局等衙門。
「做軍戶有什麼不好?你們為何都想著脫離軍籍?」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