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三十四章 重大作案嫌疑(1/2)
蔡斑訓本人在長陽市工作, 已經離婚, 但有兒子判給了妻子, 所以, 只要拿到他兒子的DNA, 與其本人做比對, 比中就能確定死者的身份了。
當然,以刑警的嚴謹來說,比不中也不能說死者就不是蔡斑訓了,所以,警方還進到蔡斑訓的房間,取了他的牙刷和剃鬍刀回來做比較。
運氣很好, 幾件DNA的樣本都比中了, 也就是確定了死者的身份確為蔡斑訓。
如此一來,此前派出的人手就可以全員撒回了。
郎亨派出去的上百名刑警是去確定屍源的,現在屍體的照片和身份證號都出來了,再讓他們繼續順著前序的線索去追查,純粹就是浪費警力了。
申耀偉同樣被招了回來。
那隻泡漲的皮鞋繼續追查下去,也是有希望的,但也不過是希望罷了。還是現在的結果更讓人輕鬆。
而所有被調回來的警員,第一時間就被投入到了證物堆去。
差不多120名的民警,再配30名左右的年輕人,總計150人,誓要將這個證物堆刨個底朝天。
這是一方面積15畝的魚塘,最深的旅泥有2米,平均深度在一米以上,將這些淤泥全部挖出來的士方量,就是15000方。
而普通的中大型挖掘機如200型,不間斷作業。每小時能挖士300方,但用來挖淤泥,連一半的工作效率都沒有。所以,要將10000方的泥挖出來,需要超過100個小時的機時.分配給4台挖掘機做,平均每台也要干25個小時。
實際上,每台挖機開銷的時間都超過了30個小時,因為雖然很多人確實沒有把人當人看,但開挖機的確實是人。
同樣的,為了處理這15000方的泥,申耀偉也做了很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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