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三十四章 重大作案嫌疑(2/2)
同樣的,為了處理這15000方的泥,申耀偉也做了很多的工作。
首先,他確認了堆積淤泥的場地。這除了面積要足夠大,且不被附近村民投訴以外,還要上下水便利,易於沖洗泥。
其次,場地要方便進車和卸車,也就是交通方便。同時,它又要有一定的封閉性,因為場地堆積的雖然是沒人要的淤泥,可淤泥存放的全是物證。刑警們不僅要防止有人從這偷東西出去,還要保證沒人往面丟東西進去。
畢竟,死者是死在村的魚塘的,村人就沒有一點錯嗎?
萬一兇手或者兇手的包庇者就住在村,趁夜偷愉做些什,甚或是找幾個小屁孩,丟些東西進來,整條證據鏈都要被挑戰
當然,申耀偉最主要的工作還是沖洗泥。他跟刑警支隊的人一起,開足馬力了用水沖洗淤泥,再將洗刷出來的證物,一堆在一間臨時房間內,避免暴曬的同時,也是對證物的一種保管。
而在這個過程中,申耀偉等人,或者說,整個專案組上下所期待的,是一些能夠明確證明死者身份的證物,比如錢包這樣的東西
如果沒有的話......一些少見的,明顯不屬於村落中的物品,比如本地人不會購買,至少不會隨意丟棄的物件,又或者一些不應該出現在魚塘中的飾物,都可以做為死者的關聯物來進行考慮。
但實際上,案件根本沒有進入到這一步。
只有在江遠在法醫人類學上毫無進展,郎亨的隊伍在走訪中毫無所獲,大家才有可能將精力投注在這上萬件的物件上。
而一旦進入到這一步,就絕對不可能只是擦擦摸摸那簡單,而要首先將物件拿出來,配上黃色或白色的小標籤和比例尺,拍照和攝像後,再將之放入證物袋,剪取或擦取一部分,再送入實驗室做各種各樣的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