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章 失足的升天者(2/2)
「把你們的狗領走,現在棺蓋鬆了, 要是帕力發現自己的女人被狗舔了, 他發起瘋來你們兜得住嗎?」
第三位看守呵斥道, 從他的語氣中聽得出來, 那位「帕力」是個狠角色。
眾看守揪著狗的後頸肉離開,許久沒有動靜之後,秦安藝從棺材底下鑽了出來。
棺材底下留有一隙空間,好在自己身材小巧能躲進裡面,勉強逃過一劫。
但這些惡犬必須想辦法處理,想想辦法……
秦安藝打開隨身攜帶的工具包,翻出一瓶迷藥和一些乾糧肉脯。
有辦法了,下次再遇到惡犬,就以德報怨,請它們吃點「好的」。
另一邊,李棠也抵達先祖塔所在高地,但由於此處地勢高且沒有遮擋物,他不可能大搖大擺地走著階梯上去。
於是李棠圍著高地繞了一圈,原本想著從高地背面的陡坡摸上去。
不想在此發現了意外之喜。
先祖塔所在的高地,陡坡是光禿禿的岩石且幾乎與地面垂直。
高度約為三十米,李棠在此發現了一位不幸的失足者。
失足者死去的年代久遠,整個人已經化為骷髏,但他穿著的制服顯然不是凡物,居然完好如初。
李棠打算借他行頭一用,因為赤魁部落的神職人員為了保持神秘感,制服捂得嚴嚴實實,並且每位祭司都會戴著奇怪的頭盔。
你可以選擇任何東西作為你的頭盔,甚至包括鐵鍋與尿盆,戳兩個洞兒作為眼睛即可。
這就很適合李棠了,不過在此之前,他需要吸納一下這位失足者的記憶。
由於輪迴之宮的權能再次增強,就算是一堆死去多年的白骨,李棠依舊可以將他的靈魂拽出來。
【祭司,巴圖丹,享年四十二歲,死於高處墜落。】
【出生:赤魁部落祭司家族。】
【五歲:無比崇拜部落大英雄赤魁王,立志要成為部落勇士。】
【七歲:狩獵野豬時表現勇猛,被第五代首領表揚。】
【十二歲:小成人禮上與人發生口角被瞬間擊倒,顏面盡失。】
【十四歲:搶親儀式中眼睜睜看著心愛的姑娘被別的男人搶走,自己卻又被擊倒,悲痛欲絕。】
【十六歲:家人勸他認清現實,繼承家族的鐵飯碗,他同意了。】
【十八歲:經過刻苦鑽研,將祭祀咒語背得滾瓜爛熟,正式成人禮上繼承祭司之位。】
【二十歲:參與祭祀儀式,大祭司看出他仍是童貞,遂賜予他一次擇夜權。】
【同年:使用擇夜權,選擇的依舊是十四歲時看上的那位姑娘,儘管她現在已經是六個孩子的母親。】
【二十五歲:獲得主持祈禱儀式的資格,地位逐漸提高。】
【三十歲:使用特權跳過搶親儀式,討了一個歲數只有他一半大的婆娘。】
【三十六歲:這一年,第五個孩子出生,這次終於是男孩了。】
【四十歲:成為大祭司之位的候選之人,愈加兢兢業業。】
【四十四歲:排練祭祀儀式時,被競爭者推下陡坡,並以「升天」之名掩蓋死訊。】
說實話,區區一個「升天」就讓他曝屍於此長達百年。
期間壓根無人前來搜尋,包括他的妻兒,就怕玷污了「升天」的神聖性。
神性取代人性並泯滅人性,這就是所謂的信仰,你若信之為精神燈塔,它會在苦難時指引你。
你若迷信之,使它成為凌駕於自身意志之上的超凡存在。
當人的懦弱與過錯被賦予神之名,這是人走上絕路的開端。
李棠截取他十八歲的人生經歷,腦中頓時多了無數晦澀難懂且近乎胡言亂語的祭祀咒語。
「學武救不了赤魁部族。」
他的心聲如此迴蕩。
學祭祀就救得了嗎?你本質上只想救自己。
你這個祭,也是這個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