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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活偶與夢鬼(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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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那藏在木偶嘴裡,可以操控木偶殺人,窺視的雙眼,是另一隻鬼。

這隻鬼最喜歡偷偷看人,而且疑似可以變化成父親和母親的樣子,就隱藏在這一家三口裡,悄悄的,平常根本不露面。

所以這隻鬼的能力,就是隱藏麼?

「不,不對。」

想到這,譚靈自我否定著,心念電轉間,想起了某種關鍵。

不是隱藏,而是融入,替代。

變成父親或者母親,裝作它們的樣子,而不露面,是因為自己的父母已經成了木偶,是另一隻鬼的作品,它動不了手。

它唯一能動手的,是這家裡唯一的正常人。

那就是譚靈自己。

所以,它才會在自己睡著以後,一直站在門外,或是站在床邊,偷偷的觀察著自己。

這也是這鬼東西為什麼要查看自己有沒有睡著的原因。

因為它想在自己熟睡之後,鑽進自己的身體,像操控自己的父母一樣,將自己變為它的「外表」。

只有睡著了,它才能動手。

從之前眼睛的顏色來看,它是一隻惡鬼,而這,也正是這隻鬼的弱點。

只有熟睡的人,才會被這隻鬼攻擊,操控。

不睡覺,它就拿自己一點辦法都沒有。

「這也是夢境的來源。」

簡短的時間內,被逼急了的譚靈已是激發了所有的潛能,推測出了這夢中惡鬼的弱點。

只有睡著的人,才會做夢。

一旦做夢,睡著的人就會成為鬼的目標,進到它的地盤,身處一場循環著的噩夢。

而一旦受害者在夢裡遭到折磨,身心俱疲的睡著,就達成了這隻鬼動手的條件。

「只要我不睡覺,這鬼永遠都拿我沒有辦法。」

想到這,譚靈鬆了一口氣,但旋即又想到了什麼,眉頭一皺,再次緊張起來。

不對,這家裡可不只這一隻鬼。

別忘了,這場噩夢是複合性的靈異,除了這只在睡覺時鑽入人身體的鬼以外,還有一對會動的木偶。

如果睡著是那隻鬼動手的條件,那不聽話,就是這對木偶動手的條件。

應該說,是人偶。

活著的人偶。

循規蹈矩,規律又重複,像木偶劇一樣活著,著就是那對活偶對自己的要求。

不遵守,就得死。

「聽話,又不睡覺,自己這兩天是做到了。」

想到這,譚靈有種後怕的感覺。

不知不覺間,自己竟然完美的避開了這兩種靈異的殺人條件,雖然過程難挨了點,但起碼沒丟了小命。

活偶與夢鬼,這就是這場噩夢之家裡,所有靈異的來源。

「不行,就算不觸發殺人條件,但那隻夢鬼可以鑽入活偶的身體,操控它們動手。」

譚靈想到了重點,「如果那隻鬼還在窺視我,定位了我的所處地點,它可以控制活偶來殺我。」

如果自己不睡覺,那給自己殺了,閉上眼睛,也是一種沉睡。

物理沉睡。

這也能達成夢鬼的目標。

這也許就是兩種靈異能夠雜合到一起的原因,狼狽為奸。

「所以那夢鬼到底在哪,怎麼還能看到我?」

問題又回到了原點,從這鬼的能力出發,譚靈思考了一番。

沒過多久,譚靈面色陰沉,拿起了地上的合照。

那隻噁心的鬼除了可以在熟睡的時候,潛入活人身體,將人侵占,操控外,還可以變形。

偽裝。

這也是它能力的一種。

無論是父親,還是母親,它都能變。

那自己呢?

在這個家裡,除了活著的譚靈外,就還有一個地方有著自己的存在。

照片。

自己在照片中留存的人像。

拿起自己與父母的合照,譚靈用手電筒照著,查看起自己的人像。

果不其然。

照片中的譚靈面色慘白,嘴巴一上一下,紫黑色的舌頭伸出,眼球凹凸,好似一條死魚。

而在感受到譚靈目光的那一刻。

似乎因為被人發現了,它玻璃珠一樣的眼球亂轉著,情緒有些激動。

「真是個狡猾又噁心的東西。」

看到照片裡的自己變成了這個樣子,咬牙切齒的譚靈將照片一甩,扔到無盡的黑暗當中。

但。

因為譚靈將照片扔掉,盤旋而下的過程中,鬼似乎看清了他所處的地點,到底在哪。

於是,在他腳下的房間內,譚靈原來的家中。

黑暗裡傳來一陣拍打窗戶,玻璃碎裂的聲音。

一對極長的人手從房間的窗戶里伸出,朝上方抓撓著,想要嘗試著爬到房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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