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現代都市 > 我打得真的是籃球 > 第二百七十二章 名場面

第二百七十二章 名場面(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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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場上,76人的進攻又開始了。

可這一回合,球權到底給誰,就成了大問題。

艾弗森大權獨攬,這場CrossOver大戰,他原本還占據上風。

可林星靠著一招山姆高德,轉眼就逆轉了局勢。

局勢逆轉, 艾弗森又怎麼可能不急?

可問題是,他獨攬球權,已經連丟兩個球了。

3中1的命中慘不忍睹,2比7的比分也有點危急。

按常理,艾弗森也該傳球了。

另一邊,卡特很著急。

林星沒有扣籃的時候, 他還能保持耐心,可現在,林星直接扣了個狠的。

可以說這場扣籃大戰, 林星已經大幅領先了。

卡特想扳回來,就得趕緊還一個。

可扣籃這東西,和CrossOver不同,卡特不可能每個球都有機會扣籃。

這東西,是要抓時機的。

就像林星那一扣,靠著山姆高德徹底過了卡特,又以沖勢嚇退了喬·史密斯,才得到了充足的施展空間。

卡特也一樣,他也需要空間。

他無法保證接下來他的每一次單打,都能夠撕扯出足以扣籃的空間,那他就很需要大量的球權來試錯。

所以,76人攻到前場,艾弗森持球,另一側,卡特不跑位了, 站住位置之後就對著艾弗森張了張手。

艾弗森雖然滿心還想自己打, 可他也知道,他都已經連著打了三個回合了。

「該傳了,這個回合傳了,下個回合再把球權收回來就是了。」

對艾弗森來說,傳一個,沒什麼大礙。

反正76人這球權,是一直掌握在他手中的,沒人能跟他搶。

卡特終於接到球了,防他的是勇士外線二號大閘拜倫·拉塞爾,正面給的壓力還是很大的。

林星一看艾弗森不打了,也找了個機會,跟斯塔克斯換防了。

換防的目的麼,自然是要把精力放到協防一端了。

可卡特比他想像中的稚嫩,或者說,卡特擅長的,從來都不是陣地戰突破防線。

說白了,卡特沒有麥迪那樣的最快第一步,也沒有艾弗森的CrossOver。

他跟科比有點像,除了少許的沖框以外, 絕大多數的出手還是在外圍。

中投占了絕大多數, 開發出三分之後, 三分投的也不少。

現在還沒到巔峰的卡特, 除了一手沉肩大跨步轟向籃下的突破以外,就只剩下背打這項利器了。

而所謂的沉肩大跨步轟向籃下的突破,其實就是一個三威脅接一個跨步,能過就不過,不能過就拉倒。

球場上,卡特也恰恰是這麼打的。

可防他的是被林星耳濡目染了數年的拜倫·拉塞爾,拉塞爾一步就擋住了他,一點機會都沒給。

這球入了卡特的手,就沒有再往外傳的道理了。

卡特便直接一個背身,用出了他的第二個殺招。

這第二個殺招一出手,拉塞爾也跟著變了防守。

他落了一小步,只用右臂頂著卡特,這一招,防的就是卡特的突破了。

這麼防,拉塞爾的小心思也顯露無疑了。

誰都知道,現在的卡特,肯定滿腦子都是扣籃。

想扣籃,首先就得接近籃筐。

可現在拉塞爾就防著他突破,接近籃筐?想都別想。

不遠處,林星看著拉塞爾的防守,滿臉的讚賞。

要說拉塞爾現在的防守,技術上的精進其實不大,主要是聰明了。

林星對拉塞爾的調教,主要也是在腦子上。

防守這東西,要是有了思路,防得聰明了,再菜雞的防守者,也能防得很好。

說到底,籃球這項運動,球商的占比可不小。

卡特就這麼被拉塞爾卡在了外圍,他還是沒有放棄,聳動著屁股往裡推進。

推到中距離附近,林星慢慢靠近了,對卡特虎視眈眈。

卡特知道,不能再往裡了,再往裡勇士就要夾擊他了。

他只是個新秀,可經不起夾擊的鞭撻。

於是,他直接一個翻身跳投。

拉塞爾頂上去就是一個干擾,哐當!

「頂著勇士的防守,76人的進攻也出了問題。」

馬特·古迪卡想到了賽季初76人擊敗勇士的那場比賽,那場比賽,勇士缺了莫寧和林星,因此防守糟糕得很。

最後輸球,也是輸在了防守之上。

古迪卡又想到了林星和莫寧陸續回歸之後,勇士一波取下了29連勝。

如果再贏下這一場,連勝場次就直接躍升到30場了。

「如果沒有賽季初的那十多場禁賽,現在的勇士該不會還沒輸過球吧?」

古迪卡越想越駭人,只從這場比賽,他看到了勇士真正的統治力。

球場上,勇士又反攻了。

CrossOver和扣籃這兩項對決之上,均占據了上風,林星也不急了。

從這個回合開始,他要傳球了。

林星所謂的傳球,也不是把球傳給隊友,然後負手立在一旁,不管不顧了。

雖然都是坐二望一,可他的球風特點和副GOAT還是有很大的不同的。

他所謂的傳球,指的是科比在場時突分科比,科比不在場就找莫寧、打擋拆。

眼下這個回合,林星就以一個勢不可擋的突破,吸引了夾防。

最後把球丟給了莫寧,莫寧接球,往裡一步,上籃得手。

9比2,比分是越拉越大了。

可76人根本不在意,打頭的艾弗森看都沒看比分一眼。

轉頭的進攻,他又開始挑戰林星的防守了。

可結果麼,還是和前兩個回合一樣,艾弗森被林星徹徹底底的纏死了,一點機會都無。

艾弗森的風格特點,一向就濫投的很,這波被林星鎖死了,他還是出手了。

頂著防守的出手,還是林星的防守,結局就只有一個了——

哐當一聲!

球場上響起了「籃板籃板」的呼聲,大本那雙黑粗粗的手,直接搶在所有人之前抓到了籃板。

自從老尼爾森決心交易大本,大本就一場不落的場場首發了。

外人都道,勇士有兩個頂級藍領大前鋒,都很擅長搶籃板。

不過這兩個頂級藍領大前鋒的風格特點,還是有點差異的。

就拿搶籃板來說,羅德曼是那種原地起飛,跳得比誰都高的搶法。

大本就是準確的判斷落點,然後靠力量卡位的搶法。

方法不同,可有大本在,加上莫寧、林星這兩個籃板高手,勇士這一路連勝下來,籃板是一定贏麻的。

大本搶下了籃板,林星緊跟著靠了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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