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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二章 名場面(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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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本搶下了籃板,林星緊跟著靠了過去。

雖然場下不睦,大本這球,還是以最快的速度傳給了林星。

76人的退防不快也不慢,總體上,艾弗森、卡特、喬·史密斯都退的很快,科爾曼就很敷衍了。

前場,勇士還是有一波多打少的機會的。

可林星沒著急,他緩了緩節奏,等著莫寧上來,又給莫寧餵了一個。

這場比賽的勝負,已經是沒什麼懸念了。

面對防守如空氣的76人,勇士打得很輕鬆。

剩下唯一的問題,就是林星和艾弗森的CrossOver大戰、林星和卡特的扣籃大戰,結局如何了。

而隨著比賽的進行,馬特·古迪卡逐漸就意識到了——

「阿倫·艾弗森已經不可能贏下這場CrossOver大戰了……」

為什麼?因為林星有點耍無賴了,他靠著防守,防得艾弗森根本沒法施展他的CrossOver絕技。

說白了,CrossOver再怎麼厲害,林星從身體素質到球技、個人能力全包圍了現在還沒到巔峰的艾弗森,艾弗森肯定是沒法發揮的。

「好好地一場CrossOver大戰,就這麼變成了一場防守大戰了。」

另一邊,卡特的扣籃也沒什麼進展。

拜倫·拉塞爾一直嚴防死守他往籃下去,去不成籃下,卡特是一點扣籃的機會都沒有。

不過外圍,卡特倒還打得不錯。

拉塞爾嚴防突破,外圍的防守必然會漏出破綻。

卡特中投連著進了幾個,可沒什麼卵用。

76人整體是被勇士大幅壓制的,首節比賽結束的時候,勇士就靠著無可匹敵的進攻,掠下了35分之多,防守還防的76人只得22分。

第一節,勇士就贏了13分。

「比賽已經沒什麼懸念了……」

「這場比賽的觀賞度,也沒有大夥想像的那麼高。」

「說到底,這兩支球隊的差距,已經大到了比賽根本沒法正常進行下去的地步。」

次節,科比登場,勇士的攻擊力提升到了巔峰。

這一節,勇士對著76人孱弱的防守,轟下了新高41分。

半場,勇士就以76比47,領先了29分之多。

老尼爾森一見這場比賽如此沒有懸念,也不多嗶嗶,直接開始了輪換。

下半場,林星和莫寧都沒怎麼打。

科比帶隊,頂著29分的領先,敢打敢拼。

有他在,三節結束時,勇士仍然手握28分的領先優勢。

28分的領先,第四節就徹底成為了垃圾時間。

科比已經敢打敢拼了一段時間了,已經沒有懸念的第四節,他是真的拼不下去了。

勇士這邊,第四節直接就是全替補出擊。

76人那邊,現任主帥約翰尼·戴維斯倒是有讓主力繼續打拼的想法。

可艾弗森不想打了,他還是有好勝心的,知道比賽輸了,自己也輸了跟林星的CrossOver之戰。

第四節再出場敢打敢拼,也無濟於事了。

卡特倒是拼了一會,扣出一個贏得滿堂彩的翻身大風車之後,他也舉起雙手,申請離場了。

「小艾應該是輸的心服口服了,卡特麼,很明顯的不服氣啊。」

早早坐到場下的林星摸著下巴,做出了如上的判斷。

他不知道的是,卡特確實不服氣,也把他的不服氣表露了出來。

艾弗森麼,輸得倒也沒那麼心服口服。

說白了,這場比賽,原本大夥期待的兩場大戰,最終都毀在了勇士強大的防守之下。

艾弗森空有一身CrossOver技巧,卻被林星的防守完全掐死了,不得施展。

反過來說,林星對著76人孱弱的防守,各種CrossOver技巧,那是信手捏來。

艾弗森覺得,這場大戰,看上去他是輸了CrossOver之爭,實際上他輸的是防守之爭。

小艾從打進NBA開始,就不覺得自己能夠成為一個防守悍將。

他個子太矮了,沒那個資本。

所以,他壓根就沒有跟林星比防守的想法。

此刻,他滿腦子都是——

「不行,我得找布拉德(格林伯格)說說,讓他想辦法提升一下球隊的防守。」

布拉德·格林伯格是76人的總經理,艾弗森找他提升防守,這意思就相當明確了。

艾弗森就沒想過靠自己提升防守,還是那句話,他個子太矮了,沒那個資本。

他想到的,就是給自己換個教練,換一批隊友。

然後呢?

然後,當然就是卷土再來了。

所以,歸根結底,艾弗森也是不服氣的。

這場比賽的第四節,勇士全替補出擊,76人那邊,艾弗森和卡特也都早早離場,拿著大合同的德里克·科爾曼心安理得的划水。

倒是喬·史密斯,趁著垃圾時間,上場又拼了一波。

比賽打完了,勇士大勝。

林星兩節半25分,莫寧一節半14分,科比兩節時間19分。

三巨頭就砍了58分,就贏下了這場比賽。

說到底,還是76人太爛了。

艾弗森和卡特這兩個原本的主角,這場比賽打得都跟個配角似的。

倒是垃圾時間敢打敢拼的喬·史密斯,拼了個22分11個籃板2個助攻1個搶斷2個蓋帽的出色數據出來。

賽後,他也自吹自擂,自稱是勇士殺手。

和他對位的莫寧,看到喬·史密斯的賽後採訪,臉一黑,罵了一句:「碼的,不要臉了,還勇士殺手!」

林星嘿嘿一笑:「76人沒有季後賽可打,他這牛皮,能一直吹到下個賽季了。」

這話一出,莫寧的臉就更黑了。

不過很快,林星的臉也黑了。

因為賽後,各大媒體的報導,除了聚焦勇士30連勝以外。

絕大多數的新聞通稿,都在強調艾弗森開場第一個過了林星的那個球。

《體育畫報》:「CrossOver大戰,阿倫·艾弗森精彩過人,一步過掉斯大·林!」

《今日美國》:「挑戰王座成功?阿倫·艾弗森後生可畏。」

《紐約時報》:「從阿倫·艾弗森一步過斯大,看勇士vs76人這場比賽。」

「……」

就連NBC電視台都來湊熱鬧了,賽後給了一個最佳進球,就是艾弗森過林星的那個球——

「過人行雲流水,且看AI精彩CrossOver,一步過斯大!」

林星當時臉就黑了——

「尼瑪,這CrossOver之戰,不是老子贏了嗎,怎麼你們一個個的都在吹小艾啊?」

林星不理解,其實,這就是名場面的作用了。

名場面,很容易就能讓人忘記一場比賽的勝負,甚至於真實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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