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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徵稅(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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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不囉嗦,在台階上的椅子坐下,眯著眼睛道:

「咱們忙的時候到了,規矩你們都懂,寧可多收,也莫要漏收,多收了頂多烏紗帽不保,漏收了就拿你們的家底來補,全家流放——」

底下一群稅吏低頭不語,面色平靜。

農稅和商稅統一之後,賦稅的徵收不再由地方掌控,商稅局雖然由通判監察,但實際上卻受到了財部的直接領導。

每一任司吏,雖然財部無法任選,但卻能罷黜重任。

這種雙重管轄,讓商稅司戴上了緊箍咒。

像前明,以及其他歷朝歷代那樣,隨意徵收雜稅,新開雜稅填補用度的做法,根本就行不通。

新明主打的就是一個控制。

「好了,全縣剛好十個鄉,一人兩個,七天內必須完稅,十月底要運至府城,可不能耽擱了。」

司吏隨即分配起來名額來。

各鄉有富有窮,普通情況下都是一富一窮,如果跟司吏關係不好,那就是兩窮,關係好則是兩富。

富者在平原,窮者在山地。

顯而易見,張竹不好不壞,得了一窮一富,趙家鎮,左後堡。

馬廄中,他領了一頭騾子,兩匹驢來,領著十名白役出了城。

只是張竹一人騎騾,餘下的兩頭驢空蕩而行。

一行人浩浩蕩蕩,惹得路人矚目,不敢多言語。

「去趙家莊。」白役問詢時,張竹隨口道。

趙家莊處於官道旁,交通便利,平原眾多,可為富庶,而左後堡則是衛所該制而來,地處要地,但卻窮了些。

一行人抵達鎮中時,鄉三老們早就在路邊迎接。

寒暄片刻後,就酒樓伺候。

酒足飯飽,還不待眾人反應,鄉里就塞了一些土特產入眾白役腰間。

不多不少,十塊銀圓。

而到了張竹這,則是兩張百塊銀圓的銀票。

「這是天下錢莊的票子,您隨時可以兌現。」

捏著銀票,張竹不置可否,他眯著眼睛:「這可不符合規矩!」

往年都是一百銀圓,如今翻到了一倍,這可讓人驚詫。

他就這樣直接看著這位鄉長,毫無顧忌禮節。

一旁的鄉老和鄉警,則想要言語,卻被鄉長阻止。

他披著一件緞袍,方臉上依舊是笑意:

「村里近些年多種了玉米,多在那山嶺上,這不是想讓公差們少跑些路……」

對此,張竹則輕笑起來:「據我所知,爾鄉有地三萬七千畝,水田近三千畝,旱地三萬畝,山地三四千畝。」

「去年約萬畝,如今種玉米的多少畝?」

「一萬兩千畝。」鄉長一口道。

「休以為我不知道,你們鄉多數都種了玉米,起碼有七成,那就是兩萬三千畝!」

說著,他騰一下就站起:「我河南為中省,畝征二分,即二十文,兩萬三千畝就是……」

「二二得四,二三得六,那便是四十六萬文,即四百六十塊銀圓。」

「我還算少了,只得七成,若是九成,那可不得了,六七百塊錢呢!」

這還不包括未計黃冊的土地。

這些年來,大戶人家有餘力開墾,小戶也咬著牙用著積蓄開墾,最少瞞報了六七千畝地。

如果都算是,少征了千塊銀圓。

瞞報屬於正常,誰也不想多征皇糧。

同樣,朝廷也沒用餘力找到被瞞報的土地。

讓張竹這十來人跟全鄉人斗,還得摸底尋地,這比上天還難。

一個不小心還非常容易遭受野獸襲擊,有生命危險。

「那您說算多少?」

鄉長輕聲問道。

「兩百塊不夠,得三百塊,另外,數量上得報到兩萬畝。」

張竹面色平靜道:「大老爺(知縣)要政績,我們二老爺(通判)也是要政績的。」

這割肉,讓三老疼的不行。

鄉長咬著牙道:「只能是一萬五千畝。」

多讓了三千畝,難受。

「行!」

張竹也識分寸,笑著應下。

見三老臉色難看,他繼續道:「這錢雖到我手,但卻不能盡數落入口袋,上頭有司吏,再之上有通判老爺,我能落個三瓜兩棗就不錯了。」

「這錢雖入我手,但卻是在辦你們的事啊!」

這話讓三老們臉色舒展了一些。

至於商稅,則是鎮上的商賈之流,三老代收,也是三老們重要的錢財來源。

數十間商鋪酒樓,以及菜鋪、肉莊,還有分布在各村的草市,趕集。

其按照往日規矩,繳納了七、八、九三個月的商稅,共計一百五十塊銀圓。

這個張竹看不出來其商如何,只能循舊例,不再增減。

言罷,這場宴席才結束。

隨即,一萬五千畝地賦稅,即三百塊銀圓就征齊了。

白役們提著雞蛋或者雞鴨,而張竹的兩頭驢,則背著大量的土特產,可謂豐收。

白役月不過半塊銀,半石糧,勉強溫飽,這些外快才是他們滋潤的根本。

鄉里甚至要出人,幫忙將錢轉運入縣裡。

三老們鬆了口氣,隨即招待二十五個村長:

「老夫盡了力,稅司不下鄉查那隱田事,不過今次收了近五百塊,你們每個村攤下二十塊。」

聽到五百這個數字,村長們立馬就鬧騰起來。

「往年不是三百嗎?怎麼多了兩百?」

鄉老是本地人,靠的就是各村的推舉,他滿臉為難。

鄉長則不言語,只有鄉警出面:「這不是種玉米的多了嗎?人家又不是瞎子,還不得多收?」

「各村按九成地來收。」

村長們這才罷了,心不甘情不願地掏出錢來。

然後則又是田稅。

相較於稅吏,三老們則寬鬆多了,允許各村在月底前送來,維護親友鄉土之情,村長們臉色才算是舒緩了一些。

村長回到村中,則道:「全村都要上稅,隱田就交一半就成……」

百姓們樂於交一半稅來保護隱田,改善生活,多積蓄而度荒年,以及其他災病。

而這隱田,又是村、鄉、縣瓜分的利益。

受固於財政壓力,皇權無法下鄉,不得不妥協。

反而是商稅,坐稅的商鋪固定,關稅則有關隘,根本就逃不了。

清初合併三餉,畝征一分至三分,就這樣也有六七千兩。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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