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現代都市 > 我要做港島豪門 > 第153章【別墅預熱】

第153章【別墅預熱】(1/2)

目錄

「只要首付5萬港幣,你就能擁有一幢正在建設的別墅!」

「每月只需4000港幣,你就能住總面積5000平尺的大別墅!」

「跑馬地瀾灣別墅,給你一個舒怡的家!」

「材料上等,設計新型,豪華別墅,長江實業出品!」

吳光耀選擇了簡單明了的宣傳語,並沒有太多虛假宣傳,省得被人詬病。

一幢別墅總價25萬港幣,首付5萬,然後每月還貸4000港幣,還滿5年結清。

利息不算高,年利率也不過7%,和後世的商業貸款差不多!

把這些GG詞,交給了沈寶興,讓他每期刊登一下!

「沒建好的房子,也能賣?」沈寶興被驚的不行。

吳光耀在跑馬地建別墅,是上過《東方日報》新聞的,沈寶興自然知道這個事!

「為什麼不行?這叫分期付款買期房,大家的資金都輕鬆,難道不是兩全其美嗎?你買房了嗎?是不是因為支付不起一層的全額房款?」吳氏數問啟動,沈寶興啞口無言,欲哭無淚。

沈寶興不作問答,顯然回答不上來!

「最近安排人去跑馬地,再報導一下跑馬地瀾灣別墅的新聞,給我們預預熱!」

吳光耀留下一句話,就離開了報社,留下沈寶興還在想吳光耀賣期房的事情!

「是啊!如果此事成功了,就會一個開創先河,眾地產紛紛模仿!以後買層樓的門檻就降低了,像我們這種工資100港幣的,說不定也買得起一層樓!」沈寶興喃喃自語的說道,眼裡的充滿著希望。

這時一層唐樓的售價,大概在兩萬元上下,而租賃樓宇,要支付高昂的頂手費,一層唐樓的頂手費,動輒六七千元,所謂「七千頂手,月租兩百」,即頂手費一般要7000元,每月還要交200多元的租金。

雖然光頂手費就幾乎是樓價的一半,但大多數人還是買不起樓。

因此,現實情況是,一方面市場需求方殷,另一方面地產市道卻沉悶至極。

由於交投不活躍,看的多,買的少,那些帶客人看樓的推銷員,個個都成了全港九大名鼎鼎的「負氣佬」,他們每天帶客人往返於各樓宇之間,上下樓梯不計其數,重重複復介紹樓宇情況,唇焦舌敝,但到最後卻十之八九都是沒下文。賺人二分四,做到頭都痹,難免怨氣衝天,給臉色客人看,亦屬人之常情。這種陳舊古板的推銷手段,幾十年不變,反過來也阻礙了交易,形成惡性循環。

在1948年以前,港島的房屋買賣更是誇張,需要整幢買賣,因為港府只承認一幢房子的產權。

是華人吳多泰靈機一動,想出一個「分層出售」的辦法,也即把每幢樓的樓宇契約分開,每層樓的業主都有自己的業權。

他和高露雲律師行的師爺商量後,認為這與現行法律並無衝突,只需向田土廳辦理呈稟手續即可。

果然,田土廳批准了他們的申請。吳多泰立即購入山林道號,興建了兩幢五層樓,以分層出售方式推出,登報出售後,「頭一日有40餘人來公司詢問,第二日便有百多人,其中有些落定購買,第三日就全部售清。」

所以,地產業就是先創者一步步探索出來的!

吳光耀這個先創者,註定也要被書寫到史冊里!

至於「賣樓花」和「公共房契(公攤)」,吳光耀打算還是讓霍英棟去開創先河吧!

「賣期房」和『賣樓花』差不多是一個道理,不過區別在於『賣樓花』可以提前轉手交易,在於一個「炒」,顧客買了『樓花』過後,就可以轉手賣給別人,從中圖利。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目錄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