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武俠仙俠 > 大涼鎮撫司,開局扮演反派 > 第二百八十六章 試探

第二百八十六章 試探(1/2)

目錄

「不知兩位此來越州,所為何事?」

內堂里,燈火通明,隨著張知府開口,眾文官紛紛望來,有些緊張。

鎮撫司監察百官,可不只限於京都,各大州府的江湖密諜工作之一,便是盯著各地官員。

故而,當得知餘慶上門,大家還是有點虛的。

齊平沒說話,望向餘慶,後者淡淡道:

「衙門收到密報,在越州府發現不老林蹤跡,我等此番,便是為此而來。」

不老林!

眾官員先是鬆了口氣,旋即,又緊張起來。

張知府擔憂道:「竟有此事,本官並未收到消息。」

齊平觀察著後者微表情,不似作偽。

餘慶平靜道:「自六月朝廷下令緝捕,我等便在尋覓,只是這江湖組織極為隱秘,難以追溯,知府大人不知也正常。」

話雖如此,但官員們仍難免愁眉苦臉起來,知曉這個勢力的厲害,卻不想藏匿在眼皮子底下。

雖說餘慶話語中,並沒有追責的意思,可終歸是不露臉的。

況且,這也是個巨大隱患。

幾名官員當即表態,將全力配合調查,不過一路辛苦,眼下還是先做休息為好。

幾人商量了下,便先行在府衙的客舍住下,晚上安排一頓接風洗塵,餘慶並未拒絕。

如此,便是寒暄完畢。

而就在這時候,堂外一名衙役走來:「知府大人……」

張知府面露不渝:「有話直說。」

「是,」衙役看了眼齊平二人,說:「國公府一名管事上門。」

眾人一怔,齊平笑了,說道:「看來是找我的,各位大人先走,我去處理下。」

張知府笑道:「齊講讀自便,我等在此等候。」

……

離開內堂,齊平優哉游哉,在那名衙役的引領下,去了一處小了許多的廳堂。

院中楊柳碧翠,夜風中,懸在房檐下的燈籠將古色古香的建築暈染成一幅畫卷。

齊平剛走到廳外,便瞅見了等在裡頭的一名留著八字鬍,穿著得體的中年人。

後者正揣手等待,見到人來,忙起身,上下打量來人,試探道:

「敢問,可是齊大人?」

齊平笑了,沒立即應聲,揮手將衙役打發走,自己慢悠悠在對面椅子坐下,翹起二郎腿,右手拿起桌上橘子,掂了掂,才笑道:

「你認得我?」

中年管事不卑不亢,回答道:

「久仰大名。方才底下人稟告,說出了一些小事,家裡小公爺差遣我來處理,等到了,才知道齊大人來了越州,還發生了一些誤會。」

齊平笑吟吟看他,眸中划過精光:「誤會?我看未必吧……」

他剝開橘子,吃了一瓣,只覺酸甜可口,緩緩道:

「那花娘的事,究竟如何本官尚不清楚,但國公府惡奴罔顧朝廷律法,一言不合,便要襲殺本官,卻是證據確鑿的。

本官無奈之下,只好自衛,小公爺想來是明事理的人,派你來,總不會是為了替手底下惡奴出氣吧?」

中年管事僵笑道:

「自然不會。此番事情,公爺並不知曉,想來是底下人管束不嚴,仗著國公府的名頭為惡,齊大人幫忙處置,最好不過。」

齊平恍然:「我就說嘛,吳家世代功勳,豈會做下強搶民女之事,必是下人作為。」

中年管事聞言,忙解釋道:

「非是強搶,那花娘的確是府上奴婢,也的確丟了東西,有些嫌疑。還望齊大人將她交給我,領會府上去。」

齊平正低頭扒皮,聞言,雙手停頓了下,緩緩抬起頭來,臉上笑容一點點斂去,直至消失不見:「要帶人走?」

中年人頷首:「希望行個方便。」

齊平眯著眼睛盯著他,冷笑道:

「看來那個惡奴沒有將我的話如實轉交啊。

那好,本官再說一次,國法大於家規,國公府與花娘各執一詞,若本官沒碰上,也就罷了,可既然碰上了,便不能裝作沒看見……」

「齊大人的意思是……」

「當堂對峙。國公府丟了東西,那便來府衙遞訴狀,由官府審案,辨明真偽。」齊平淡淡道。

中年管事皺眉:

「這等小事,豈能勞煩府衙?便是按照大涼律,奴僕有罪,主人家也可處罰。」

在這個時代,所謂奴婢,便是主人的私產。

在前朝時,便是打殺了,也只須領一百杖,恩,有權勢的,打殺也不必付出代價。

本朝奴婢地位高一些,但也有限。

對於這種地方大族,很多時候,族規、家法,都是越過官府的。

中年管事似乎覺得齊平小題大做,亦或者,是因家丁衝撞了他,故而揪住這件事報復。

說話間,伸手入袖,取出一張銀票,遞了上來,是一百兩的面額:

「底下人冒犯了大人,且請各位吃酒。」

齊平眼皮耷拉,沒吭聲。

以他如今的身家,雖遠比不上這種大家族,但一百兩……還真不放在眼裡。

管事皺眉,又遞上一張。

齊平仍舊不吭聲。

中年管事八字鬍抖動了下,乾脆一咬牙,將袖子裡一卷銀票都放在桌上,有些肉疼地說:

「大人可否行個方便?」

齊平拿起銀票,先是露出笑容,卻是倏然轉冷:

「賄賂官員,無視律法,看來國公府行為不端的,不只幾個惡奴啊。」

管事臉色一變。

便聽齊平淡漠道:

「錢呢,本官就收下了,就當賠禮了。但人……不放,主人懲罰奴婢,可以,但首先要證明,此女子的確是國公府的奴婢。好走,不送。」

中年管事臉色難看,卻終究沒有發作,只是深深看了他一眼,道:

「我會轉告小公爺的。」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目錄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