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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這是你見朕的最後一面(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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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擲!」

楊侗眼見良機以成,呼喝著遙指楊公卿,盾牌縫隙處再次出現無數長矛,可這一回並非突刺,而是有大量長矛在陣中投擲而出。

噗!

最先衝上來的備身府軍替楊公卿擋了災被直接貫穿了身體,他身後那些人也沒好到哪去,在如此近距離之下,根本不用去尋找拋物線的準頭問題,直接用盡全力平直往前扔就行了,這玩意兒雖然沒有絞車弩殺傷力大,但掄起一對一,絕對有讓對手挨一下就起不來的能力。

投擲完長矛的士兵迅速後撤,抽出腰刀往後走去,那些還手握長矛的替補上來,軍陣變換在喘息間立刻完成。

這就是楊侗必須在軍陣內的第二個原因,他必須在軍陣中指揮才能發揮這套盾陣的最大威力,畢竟這套陣法監門府軍並沒有演練過,哪怕極為簡單,要是指揮不到位同樣發揮不了威力。至於楊侗怎麼知道的這東西,完全源於還在部隊時一次對世界軍事發展史的討論,那個博古通今的連長對這套陣容推崇備至,總說『最簡單的就是最有效的』,而老楊則列舉了無數我國精妙陣法來對抗這套蠢笨不堪的陣容,以此形成反駁。面對此情此景,那位連長並沒有過多爭辯,只說了一句話:「我也覺著咱們國家的軍陣比國外強許多,哪怕是同時期對比。但是,每一種軍陣都有自己的用法,在古代,遭遇戰中這種軍陣會讓騎射拉扯至全員崩潰,會被投石車徹底砸碎,會被八牛弩直接擊破……可若是這一切軍械都無法發揮最大作用的時候,於巷戰里呢?」

楊侗愣住了,他想像了一下那個場面,真到了人擠人的巷戰,這古羅馬最古老的軍陣就是一台絞殺機器,殺人將如同割韭菜一樣揮舞起死神的鐮刀。

如今,這把鐮刀握在楊侗手中。

長矛飛不出去了,楊公卿的人馬已經撲到了陣前,他們正玩了命的揮刀劈砍眼前盾牌,還有人抽冷子趴在地上去砍監門府軍的腳。可大隋的五邊形長盾有一個特點就是底部平直、兩側如壺底微縮,當這長盾落地,盾頂尖銳處可露出縫隙搭架槍矛,每一個盾腳縫隙都可以探出武器對腳下進行絞殺,於是,楊侗耳朵里灌滿了長矛入肉之聲,眼前的屍體伴隨著嶄新長矛刺出與帶著鮮血的矛尖回歸時,屍體平鋪成片。

楊公卿眼看著楊侗就在眼前卻奈何不得已經快要氣瘋了,屢次想要靠近卻偏偏被斜刺里陰險處刺出的長矛逼退,急的大喊:「王八蛋,有種你滾出來,看老子撕碎了你!」

楊侗在陣中凝眉而立,根本不顧陣後如何,冷靜指揮:「進!」

排首長盾兵抬盾跨越過屍體上前一步,身後長矛兵見腳下屍體入陣不管死活先捅一頓再說。那些倒地者中有些人被捅動也不動,可有些打算裝死的、只是受傷無法戰鬥的,就沒有任何熬過這第二輪打擊的機會了。

楊侗在盾牌後同樣踏血前行,他每前行一步,身前都會發生一股戰鬥,長矛頻繁刺出再收回總會帶著濃重的血腥味,而比這盾陣更殘酷的是,滿臉是血的羅士信終於將酒樓二層拿了下來,此刻正端著弓弩準備對楊公卿進行獵殺。

嘣。

一支絞弓弩在戰場上奏響了死神圓舞曲,勁道十足的弩箭斜插楊公卿隊尾最末端,可以打七百步射程的絞弓弩在近距離高空作業下幾乎是無敵的存在,在直接扎碎了一名頭盔脫落的士兵頭骨後,與血漿迸濺間刺入他身前那人前胸,一箭兩命。

這玩意兒可是攻城利器,此刻用到人身上如同砍瓜切菜一般,否則楊侗為什麼要以自身為吸引力給羅士信爭取奪取它的時間呢。

「羅將軍……」

「少廢話,沒看陛下被圍了麼,拿起弓弩,速射!」

羅士信不管樓下有多少人在打主意要將這棟樓重新搶奪回去,他只知道地上的備身府士兵手裡有弓弩,背後箭婁中有箭矢,這些玩意兒對準了楊公卿的屁股就能讓陛下好過一點,那還等什麼?

聽見絞弓弩聲響與部下慘嚎的楊公卿頓時回過了頭,他懊惱的咬著牙,剛才要是晚上一會兒先把襲擊弓弩營的人幹掉哪至於如此,可現在,說什麼都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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